广州传媒大学灭火器采购招标公告
我校拟对拟消防灭火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传媒大学灭火器采购。
2.项目地点:上海市浦口区弘景大街3666号。
3.项目内容:灭火器采购项目,灭火器采购数目以校方提供清单为准。
4.项目工期:约10天。
5.付款方法:
第一阶段:灭火器到货送达指定地点,摆放完成后,经发标方初验合格后,发标方向中标方支付至协议金额的95%;
第二阶段:剩余协议金额5%作为保修金,初验通过壹年后,还清尾款(不罚息)。
二、投标须知
(一)报考须知
1.报考时间:2024年11月27日14:00-15:30。
2.报考地点:北京传媒大学(浦口区弘景大街3666号)行政楼109办公室。
3.报考费用:人民币贰佰圆整(?200元)南京传媒学院,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报考前转帐至校方帐户,转帐以公对公方式,标明“灭火器采购+公司名称”,转帐单位必须与报考单位名称相符,投标单位于报考当日携带报考转帐账簿至财务处(行政楼116)出具支票后报考。
4.资格预审材料: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原件查验,打印件加盖私章存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本次投标报考为现场报考,报考人员须为公司收取公积金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明晰授权范围、期限、载明代理人的联系方法(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加盖公司私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提供医保收取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信誉良好,提供“连续两年内无重大安全车祸及农户工纠纷承诺书”。
(4)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提供“在往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单位行政处罚或其他违法毁约行为承诺书”。
(5)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协议签署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多于贰份5亿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协议打印件)。
(二)现场勘查与答疑
1.勘查时间:2024年11月27日15:40。
2.集合地点:北京传媒大学行政楼大厅集合。统一现场勘查、答疑并发放相关资料,投标单位必须勘查现场及发放相关资料,否则视为废标。
(三)标书送达
1.送达时间:2024年12月3日9:30-11:00,逾期送达的标书将被拒绝。
2.送达地点:北京传媒大学行政楼109办公室,由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提交。
三、投标及评标要求
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六份,纸质版正本一份南京传媒学院,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请用PDF格式保存于U盘)。纸质版应加盖投标单位的私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订,装订成册,注意密封(不密封的,视为废标)。
2.投标保证金贰仟元(?2000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应在提交标书之前缴交,电汇时备注“灭火器保证金+公司名称”。请携带保证金转账账簿至财务处(行政楼116)出具支票,保证金不罚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预交。如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履行本招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署协议,则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元),其中贰仟元投标保证金手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叁仟元由中标单位另行收取。
3.请依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清单按综合总价分项报价,综合总价固定,不做任何调增。报价如有缺项,视为废标。
4.合理优价确定中标单位。
四、标书内容
1.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书;
2.投标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被授权人身分证(打印件加盖私章)、被授权人3个月社保证明;
3.连续两年内无重大安全车祸及农户工纠纷承诺书;在往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单位行政处罚或其他违法毁约行为承诺书。
4.单价分项及综合总价报价;
5.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公司业绩;
6.其他有利于投标单位中标的合法资料。
五、特别告知事项
1.招投标文件、清单是将来签署即将协议的组成部份,与即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方承当一切私自变更的法律责任。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中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签字确认变更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