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外贸单证员工作计划 本文关键词:工作计划,外贸,单证员,XX
20XX外贸单证员工作计划 本文简介:20XX外贸单证员工作计划[1]一、从业务员那里拿来PI,S/C和工厂的信息后,开始联系工厂。询问:①有没有现货?要不要商检?②如果走空运有没有空运鉴定?③如何包装?毛重?体积?④HS编码,CASNO.⑤付款的银行资料有没有给过?二、跟货代联系订仓①制作托书托书上注意运费,出运港,目的港,件毛体②索
20XX外贸单证员工作计划 本文内容:
20XX外贸单证员工作计划[1]
一、从业务员那里拿来PI,S/C和工厂的信息后,开始联系工厂。
询问:
①
有没有现货?要不要商检?
②
如果走空运有没有空运鉴定?
③
如何包装?毛重?体积?
④
HS编码,CASNO.
⑤
付款的银行资料有没有给过?
二、跟货代联系订仓
①
制作托书托书上注意运费,出运港,目的港,件毛体
②
索要进仓地址(入货通知)
③
走空运的情况下,要给货代空运鉴定,非危保函(盖公章)
④
海运情况下,给货代非危保函,有的还需要MSDS
三、.做美金情况下,需要制作划汇资料:合同,发票。英文划汇资料本来应该工厂制单,
用来描述工厂和我外贸公司次票用美金付款的货物的情况。
用作我外贸公司对工厂划汇的依据。内容跟采购合同一致。
盖上工厂的章,交给财务。
四、跟工厂确认唛头。逐字核对!
注意唛头上要显示CAS号码
批号要正确(要与分析单上一致)生产日期到期日期
五、关于商检
①
做美金的情况下,工厂自己做商检,给工厂提供目的港,出运港信息
②
做人民币情况下,可以委托工厂做商检。
看工厂要正本的商检文件还是传真件就可以。
③
制作商检资料:采购合同,商检发票,商检箱单,商检委托书(盖章)。
④
商检做好后,让工厂传真商检凭条,确认无误后传给货代,让货代去换单。
六、关于报关
来源:考试大网
①
做美金时,工厂自己报关。提供出运港,目的港
②
做人民币时,让货代公司帮忙报关。
③
给货代公司寄报关资料:报关发票,报关箱单,报关单,核销单(备案到出运港),
④
报关委托书,准备4张盖了单证章的空白纸让货代备用。
⑤
注意都要盖好章,报关单上显示的品名要注意,是工厂可以开发票的品名。
⑥
零退税产品报关,要跟财务说,问财务报关金额怎么写,因为要交税,金额要少报
注意,商检资料和报关资料上的数量金额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
都按照与国外客人成交的数量金额来报关商检。
七、唛头确认好,付款底单给工厂传真过去,敦促工厂按时发货。索要发货进仓的追踪方式。
八、和货代联系,确认是否按时进仓。
九、确认提单。注意:
①
出运港
②
目的港
③
客人名称地址,通知人,发货人,逐字核对
④
件数,毛重(不要显示成了净重),体积,逐字核对!
⑤
显示运费
⑥
出运日期
⑦
显示装船指示上要求的内容
8.如果可以押汇,要投信用证保险。
①
打印一张议付的发票,发票右上角写上HS编码和出运日期。
②
一定要确认提单签发的日期,与申请信保时发票上写的日期一致。
9.工厂分析单
①
做美金时,用工厂寄来的分析单给客人,一定要让工厂显示上CAS号码
②
做人民币时,让工厂传真分析单,我公司重新制作,盖上自己公司的章。
③
同样要注意CAS号码,批号和唛头上的是否一致。生产日期保质期,品名。
10.货物报关放行,装船开航后。让货代寄提单。
需要付款买单的,先让他们开发票,传真过来,付款,寄单。
1.给货代付运费时要在友邦登记,财务管理-运费登记-新建-发票号金额币种
2.申请付款通知书要交给晓燕签字
3.给财务付款(申请付款通知书银行资料)
11.给工厂传真开票资料,让工厂开增值税发票,
有疑问的要根据货代那里报关预录单的品名开。数量,金额也要对应一致。
12.工厂寄单。
①
做美金时,让工厂寄商业发票,箱单,分析单(2份显示有CAS号码)
②
做人民币时,让工厂寄增值税发票,合同正本,正本分析单
13.制作CO.注意打印出来CO的发票后,记得要盖章,和付款申请单一起交给财务。
14.投保。保单上被保险人写出口商,保单上显示的出运日期要与提单上显示的一致。
13.收到工厂寄来的资料后,将增值税发票复印留底。
正本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预录单、提单复印件、给晓燕。
14.收到货代提单,复印留底。
15.制作汇票。询问财务交单交单哪个银行。汇票上注意发票号码,金额。日期为提单
单日
16.备齐所有资料后准备交单。商业发票,箱单,分析单,产地证。仔细核对:盖章是否正确,内容是否一致
17.货代退回核销单,先不要寄给工厂
①
做美金时,财务到银行核销,核销好银行盖章后,寄回工厂
②
如果用离岸公司的帐户划美金给工厂,就可以直接寄回工厂,不用去核销
③
做人民币时,外贸公司自己去核销外汇,办理退税。
④
用离岸公司与工厂做美金时,工厂的核销单退下来后可以直接寄还给工厂,不需要财务核销
篇2:出口合同与出口单证
出口合同与出口单证 本文关键词:出口,单证,合同
出口合同与出口单证 本文简介:出口合同与出口单证(2007-07-2810:29:51)转载▼分类:国际贸易知识集锦单证的缮制必须以出口合同为依据,而且还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必须通过单证的传递与运转才能实现;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说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基本合同:01,众所周知,国际贸易是以为合同为中心的,不同国家企
出口合同与出口单证 本文内容:
出口合同与出口单证
(2007-07-28
10: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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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知识集锦
单证的缮制必须以出口合同为依据,而且还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必须通过单证的传递与运转才能实现;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说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基本合同:
01,众所周知,国际贸易是以为合同为中心的,不同国家企业之间订立的货物进出口合同统称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或国际货物销售合同(Contract
for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02,我国在对外经济往来中,与国外的有关方订立的合同很多,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却是一种最重要的、基本的合同;
03,这是因为:在对外贸易中,尽管有多种贸易方式,但是通常的逐笔成交以货币结算的单边进口或出口的方式仍然是主要的、基本的,其他的方式或以此为基础,或是它的发展;
04,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情况下,外方以货物作为资本投入或以合资、合作企业的资金进口所需物资,或将产品外销,或兼而有之;
05,在技术转让贸易中,由于往往要结合有关机器设备等的进口;
06,在劳务合作、承包工程业务中,在劳动力输出入的同时,也通常要带动建筑材料的出口和进口;
07,所有这些对外经济往来,大都离不开货物的进出口,而国际货物买卖合作就是以逐笔成交、货币结算的方式与其他国家(地区)商人达成的货物进口或进口合同;
08,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在进行交易时,通常还要与供货部门、要货部门以及运输、保险、银行等机构订立合同,这些合同都是为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服务的,是辅助性的合同。最基本的还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二、达成和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0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其他经济合同一样,体现了我国外贸企业和国外客户之间的经济关系,也体现了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02,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手段。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义务受到法律的监督和约束;
03,1999年3月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该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04,《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它的颁布和施行,定将保护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05,《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坏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又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由此可见,根据我国《合同法》,订立和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06,法律规范:
A,首先应当符合国内法。
国内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在本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生效内生效的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符合国内法,是指符合某个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例如: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六条、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订立合同,包括涉外合同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即使依照法律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国际惯例的,也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然而,由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分别居于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项的规定又往往各不相同,因此一旦发生纠纷或争议,如双方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对争议问题的规定不一致时,在处理争议时以何方国家法律为依据就成问题,这就是通常所称的“法律冲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法律大都对本国涉外经济合同应适用何国法律做出具体规定。但各国的规定又不尽相同。有适用缔约地法律,也有适用于履约地法律的;较多国家的法律规定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或允许当事人选用合同适用的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我国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何谓“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则须视不同交易的具体情况由受理合同争议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例如:一家设在北京的中国外贸企业与一家设在东京的日本企业在广州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上签署了一项买卖合同,条件是上海港船上交货。由于这个合同的缔约地是广州,履约地是上海,都在中国,可以认为与该合同最有密切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反之,如果这个合同在东京签订的,交货地点是日本某港口,如果合同未选用适用的法律,按我国法律规定,处理该合同争议时,可能适用日本的国内法;
B,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还必须按国际惯例办事。
国际贸易惯例是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较为明确的、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的一般做法,其中包括成文的和不成文的;
但主要是由国际贸易组织加以编纂和解释的,成文的,为大多数国家处于相同地位的人士所承认,并普遍使用和共同遵守的原则、准则和规则;
国际贸易惯例只有在当事人承认或在实践中采用时才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采用时可对惯例的内容加以修改或补充;
目前,对我国外贸工作关系最大的、紧为重要的是关开贸易术语和货款结算方面的惯例;
还有一些其他的惯例和双方当事人形成的习惯做法,对当事人也可起到法律约束作用;
C,我国外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应符合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合同相关的国际条约。目前与我国对外贸易合同有关的国际条约主要有:
(01)我国与某些国家缔结的双边贸易协定或贸易支付协定、贸易协定书,以及我国核准或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
(02)于1980年制定,我国于1986年12月11日核准并于1988年1月起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说是与我国对外贸易关系最大的一项国际条约。我国政府在交存对该公约核准书时,作了两项保障:
A,对该公约的第一条第一款(b)项进行保留,即我国不同意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对我国企业来说,该公约仅适用于公约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B,对该公约的第十一条、二十九条及有关规定提出保留。即我国企业对外订立、修改、协议终止时应采用信件、电报、电传在内的书面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缔结或参加时声明保留的条款外,优先于国内法;
三、构成一项有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必要条件:
(一)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我国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例如
若是“自然人”,必须是公民;
01,未成年人对达成的合同可不负合同的法律责任;
02,精神患病者或醉汉,在发病期间或神志不清时达成的合同也可免去合同的法律责任;
若是“法人”,则行为人应是企业的全权代表,如:
1,非企业负责人代表企业订立合同时,一般应有授权证明书、委托书或类似的文件;
2,在我国只有政府允许、批准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才能从事对外贸易活动,才能就其有权经营的商品对外订立买卖合同;
(二)就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意思一致
0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的法律行为,不是单方面的行为,所以,必须双方当事人表示意思一致,即合意,合同才能成立。而这种一致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
02,在实践中要通过一方的发盘和另一方对这个发盘的接受的程序;
03,这种自愿又应以合法为前提;
04,如果发现一方用诈骗、威胁或暴力等行为使另外一方接受而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三)必须互为有偿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是互为有偿的,有偿的交换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有的国家对此称为“对价”(Consideration),就是说,一方所享有的权利,以另一方所负的义务为基础,双方应互有权利,卖方交货,买方交款,是互为有偿。不按合同规定交货或付款都负有向对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四)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01,所谓“标的合法”,即货物和货款等必须合法。货物应是政府允许出口或进口的商品,倘若政府管制的,则应有许可证或配额。外汇的收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02,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我国除业已颁布的有关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如上文提到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基本法律外,还有《海关法》、《海商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商标法》、《专利法》等许多单行法律;
03,此外,我国政府还订有一系列对外贸易法令和管制措施,以及我国政府缔结和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我国企业对外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都必须遵守而不得有任何违反;
04,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还规定,凡内容涉及限制价格、限制销售地区、限制竞争等的合同,如不符合反垄断法、竞争法等的规定,即属于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范围。可能因此而被视为无效合同;
(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01,有的国家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超过一定金额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不承认口头合同有效;
02,有的国家允许使用口关合同形式;
0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需一定以许可书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
04,如前所述,我国政府在核准该公约时,对该条约及有关规定作了保留。据此,我国与缔约国当事方或适用该公约的其他当事方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均须采用书面形式;
05,值得注意的是:1999年颁布施行的新《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又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文、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应当指出,《合同法》虽然允许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根据实践经验和我国历来的立法思想,涉外经济合同是重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除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交易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外,其他的交易,一般也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在磋商交易时就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书面合同为准;
06,此外,世界各国一般都有规定有不同程度的对外贸易管制措施;
07,某些买卖合同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方为有效;
08,凡是我国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于获得批准时才告成立;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才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又监督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任何一方无权片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是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审理争议案件时,根据合同规定以及按照法律和惯例判定责任方履行义务,赔偿对方的损失,并在必要时由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指出的是,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不仅无效,且当事人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订立国际买卖合同(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ntract)的程序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通过磋商(Negotiation)取得意思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交易磋商的过程也就是订立合同的过程。交易磋商通常要通过询盘(Inquiry)、发盘(Offer)、还盘(Counter
offer)、接受(Acceptance)四个环节。其中,发盘(Offer)和接受(Acceptance)是决定性的,也是订立合同的必要的和基本的法律程序。
(一)询盘/询价(Inquiry)
01,询盘(Inquiry)又称询价,是一指一方为购买或销售某项商品而向对方就有关交易条件提出的询问;
02,可只询问价格,也可询问其他一项或几项交易条件,直至要求对方发盘,即询问全部交易条件,因此,询盘也是一项发盘的邀请;
03,在实际业务中,由买方主动发出询盘的比较多;
04,询盘对于买卖双方均无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它往往是一笔交易的起点,所以不应忽视;
05,询盘不是每笔交易磋商必经的步骤,有时未经对方询盘即可向对方发盘;或不向对方询盘而径向发盘。
(二)发盘/发价/要约(Offer)
01,发盘人(Offeror)向特定的受盘人(Offeree)提出的按其所提的各项交易条件订立合同并表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十分确定的建议。我国法律称为“要约”;
02,我国《合同法》将“要约”定义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03,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内容具体确定;
B,表示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04,发盘一般在卖方收到买方询盘后提出,或由卖方径向买方提出,这称为售货发盘(Selling
OFfer);
05,也可以由买方主动或经卖方询盘后提出发盘,这称为购货发盘(Buying
Offer),习惯上又称为“递盘(Bid)”;
06,一项发盘,一经受盘人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接受,交易即告达成,合同有效确立。
(三)还盘/还价(Counter
Offer)
01,还盘/还价(Counter
Offer),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添加、限制和其他更改的表示;
02,还盘实际上是受盘人对发盘拒绝后,以发盘的人身份做出的一项新的发盘;
03,一项发盘经还盘后,还盘人成了该项新发盘的发盘人,而原发盘人就成为新发盘的受盘人;
04,新发盘的受盘人如对还盘有不同意见,仍可再行还盘,以至可以多次往返进行还盘,直至一方接受还盘或中止磋商为止。彼此多次往返还盘,是交易磋商过程中,买卖双方矛盾复杂的表现;
05,还盘在法律上具有双重性质:既是对发盘的拒绝,又是一项新的发盘;
06,一项发盘,一经受盘人还盘,即告失效,除非取得原发盘人的同意,受盘人不能在还盘后反悔,再接受原发盘;
07,同样,一项发盘经原发盘人再次还盘后,还盘人也就不再受还盘内容的约束;
(四)接受/承诺(Acceptance)
01,接受(Acceptance)是受盘人同意一项发盘的肯定表示,我国法律称为“承诺”
02,被接受的发盘包括各次还盘,受盘人也包括还盘的受盘人;
03,一方的发盘,经指定的受盘人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即可分别履行通过发盘和接受达成的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
04,我国《合同法》将承诺定义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合同法》又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做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05,要约没有确定期限的,如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应当即时做出承诺。如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06,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于按照本公约规定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订立”;
07,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构成一项有效发盘要具备以下条件:
(0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受盘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02)表明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
(03)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08,发盘应于被送达受盘人时方始生效;
09,构成一项有效接受则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01)由发盘指定受盘人做出;
(02)同意发盘所提出的条件;
(03)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
(04)用声明或其他行动表示出来;
10,思想上接受但保持缄默或不行动,不构成接受。
五、书面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的形式
01,合同的形式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表现形式;
02,现代各国对合同形式大都采用以不要式为原则,一般不加限制;
0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一条就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
04,有的国家的法律对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有种种限制,或按规定特定种类的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0201条规定:凡500美元以上的货物买卖合同就必须有书面文件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诉讼由法律强制执行;
05,我国法律对合同形式的要求也是以“不要式”为原则的。同时,也规定了“要式”合同,即对于某些合同要求必须采用某种形式;
06,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未对涉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为避免被动,一般在口头贸易磋商交易时应向对外声明以书面合同为准,或与对方约定合同采用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为宜;
(二)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
01,书面合同较口头合同复杂,但在当事人发生纠份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
0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使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03,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04,在实践中,书面形式是当事人最为普遍采用的一种合同约定形式;
05,书面合同一般不要求必须遵从固定的格式。任何载明当事人的全部权利、义务,明确各方的责任,并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文件,包括当事人双方为达到交易而交换的信件、电报、电传和其他数据电文,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都属之;
06,在国际贸易实际业务中,买卖双方经过磋商达成交易后,一般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书,即正式的、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
07,签订正式的、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之重要性
A,合同成立的书面证据。让合同得到证明,即使通过口头磋商达成的交易,通常也必须要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不用书面形式,便不能得到法律承认而成为无效合同;
B,合同生效的条件。通过函电磋商达成的交易,双方在磋商时交换的信件、电传或电报,也可构成书面合同。但是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一方曾声明合同的成立要以双方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为准,则在正式合同签订以前,仍不存在合同关系。此外,凡需经政府机关审核批准的合同,通常也必须是要有一定的格式的正确合同;
C,合同履行的依据。买卖双方不论通过口头还是书面磋商,在达成交易后,将协商一致的交易条件,全面的、清楚的逐一列明在一个书面文件上,对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为正确履行合同提供依据;
(三)书面合同的形式和名称
01,国际货物买卖正式书面合同的形式和使用的名称,并无特定限制。当事人双方可采用以下多种合同形式和名称:
A,正式的合同(Contract);
B,确认书(Confirmation);
C,协议(Agreement);
D,备忘录(Memorandum);
E,其他形式(Others);
02,我国外贸企业所采用的书面合同形式
A,销货合同(Sales
Contract);
B,购货合同(Purchase
Contract);
C,销售确认书(Sales
Confirmation);
D,购货确认书(Purchase
Confirmation);
我国外贸企业大都印有一定的格式,于成交后,按双方商定的交易条件逐项填写即可。合同和确认书的交易条件都应完整、明确。经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或确认书,都是法律上的有效的合同,对买卖双方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一、按照我国习惯,当与外商谈定交易后,一般都由我方来拟制确定书或合同。
A,当面磋商成交的,在谈判结束时由双方共同签署;
B,通过函电往来成交的,由我方签署后,将正本一式两份寄给对方签署,退回一份存查,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
C,从法律角度说,除非在合同磋商时,一方声明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一般来说,对于通过函电达成的交易,一方拟制、送发和要求另一方签退有关合同或确定书,仅属实务性的工作,不影响合同的成立,有关交易磋商的函电本身就是合同的书面证明;
二、合同或确认书寄出后,如国外客户未及时签署退回,不能影响通过函电磋商与国外客户确定的合同关系,我国外贸企业仍可凭有关信件和数据电文(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督促对方履行合同。我国有的外贸企业在向外商寄发的确认书中明文规定:买(卖)方在收到本确定书后,立即签署退回正本一份。如确认书到达买(卖)方后若干天尚未签回者,应视为买(卖)方已默认确定书所规定的各项条款。这样做,使合同的有效性更加明确。但是倘若对方迟迟不签退,则应及时进行交涉,并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或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此外,在某些文件上,还有使用协议、备忘录和意向书的名称或标题的。在我国使用这种名称的文件,大都只是用大宗交易或交易条件比较复杂,技术性比较强而谈判费时的交易,为便于后续谈判而将已经取得一致意见的条款记录下来,所以是初步性质的协议,不能构成合同。但是为了防止误解,一般也应在此类文件上明确仅属初步性质,以避免被动;
四、在出口业务中,我们还常收到国外客户寄来的定单或委托订购单。
01,定单(Order)是指由进口商或实际买户拟定的货物定购单;
2,委托订购单(Inrent)是指代理商或佣金商拟制的代客购买货物的订购单;
03,在出口业务中,我国的出口企业于交易达成后,都主动拟制销售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正本一式两份,经签署后寄送国外客户,要求其签署后退回一份,以备存查;
04,但是国外客户也往往将他们拟制的定单或委托订购单寄来一份,以便我方据以履行交货和交单等合同义务;有的还寄来正本一式两份,要求我方签署后退回一份。这种经磋商成交后寄来的订单或订购单,实际上是国外客户拟制的购货合同或购货确认书;
05,有时事先并未与我方进行过磋商,国外客户径自寄来定单或委托订购单。这类定单或订购单就得按照其具体的内容区别是发盘还是发盘的邀请。我方应在认真研究定单或订购单的内容后,决定是否与之进行交易,并及时给对方予以答复;
06,如果是国外客户是在与我方经过磋商,达成交易后寄来的订单或订购单,我方即使不予签退,也应仔细审阅其内容,若发现其中有些条款与双方磋商协议一致的条件不符或另有添加的,则应分别情况予以处理。涉及实质性交易条件,出入较大而我方又不能接受的,就应及时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而不能保持沉默。否则,易被对方误认为我方默认其定单或委托定购单中所列的条款;
(四)书面合同的基本内容
01,约首(合同的序言部分):表示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执行合同的保证文句;
A,合同的名称(Name
of
the
contract);
B,合同的编号(Number
of
the
contract);
C,缔约主旨(Contract
Re:)
D,缔约依据(Contract
based
on);
E,缔约地点(Contract
established
at
the
spot
of);
F,当事人的全称和地址(The
parties
full
name
G,缔约日期(Contract
estalbished
on
the
date
of):为合同接受生效日期;
02,本文(合同的主要内容部分):具体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表现为各种交易条件;凡可适用于各笔交易的共同性条款,通常均以“一般交易条件”的形式事先印刷在合同的背面;
A,货物名称(The
item
s
name);
B,货物数量(The
item
s
quantity);
C,货物质量(The
item
s
quality);
E,货物包装(The
item
s
packing
details);
F,货物单价和总价(The
item
s
unit
price
and
total
prices);
G,交货时间(The
delivery
time);
H,交货方式(The
shipping
terms);
I,装运港/地(The
shipping
port/spot);
J,目的港/地(The
destination
port/spot);
K,支付时间(The
payment
time
limit);
L,支付方式(The
payment
mode/terms);
M,保险(Insurance);
N,商品检验(The
goods
testing
and
checking);
O,索赔(claim
for
compensation);
P,不可抗力事件的内容和免责(the
content
of
force
majeure
event);
Q,仲裁(arbitrage);
R,其他(Others);
03,约尾(合同的尾部):
A,合同使用的文字(The
words
B,合同的效力(effectiveness);
C,合同的份数(The
copies
of
the
contract);
D,缔约人签字(The
signature
of
the
persons
that
establish
the
contract);
E,生效条件(The
contract
efficient
condition);
F,合同适用的法律和惯例(The
contract
in
point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G,其他(Others)。
篇3:外贸合同范本及单证小结
外贸合同范本及单证小结 本文关键词:小结,单证,合同范本,外贸
外贸合同范本及单证小结 本文简介:外贸合同范本编号:No:3G6H*C)n/r:d:k7r外贸新手,外贸知识,外贸英语,外贸报关,外贸单证,外贸报价,外贸英语,核销退税,物流货代日期:Date:X8l7t8r:Z.`/O$D7A6u外贸新手,外贸知识,外贸英语,外贸报关,外贸单证,外贸报价,外贸英语,核销退税,物流货代签约地点:Si
外贸合同范本及单证小结 本文内容:
外贸合同范本
编号:
No:
3G6H*C)n/r:d:k7r外贸新手,外贸知识,外贸英语,外贸报关,外贸单证,外贸报价,外贸英语,核销退税,物流货代日期: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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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l7t8r:Z.`/O$D7A6u外贸新手,外贸知识,外贸英语,外贸报关,外贸单证,外贸报价,外贸英语,核销退税,物流货代签约地点:
Signed
at:
4U.^
u8U!W1_-B!FB2B99外贸知识论坛
.O0d$/8u+a:o;b7M-|外贸知识论坛|外贸流程|外贸程序|外贸实务|外贸新手论坛卖方:Sellers:
5n:r/U4I4Y外贸新手,外贸知识,外贸英语,外贸报关,外贸单证,外贸报价,外贸英语,核销退税,物流货代地址:Address:
邮政编码:Pos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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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Tel:
传真: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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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Buyers:?,y3E8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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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Pos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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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Fax:!k(b6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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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ellers
agrees
to
sell
and
the
buyer
agrees
to
buy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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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s
and
conditions
st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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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国和制造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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唛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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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运期限: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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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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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7M)twww.jsfw8.com10装运口岸: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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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保险:由卖方按发票全额110%投保至_____为止的_____险。B2B99外贸知识论坛1W4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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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0]$i8x外贸知识论坛14单据:Documents:外贸知识论坛*g.N/J:D3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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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i外贸知识论坛19备注:Remark:外贸知识论坛4VS$R:@;h*L)^4P+e外贸新手,外贸知识,外贸英语,外贸报关,外贸单证,外贸报价,外贸英语,核销退税,物流货代3.得到订单:
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perchase
Order。www.jsfw8.com!N%Y1^2U6G+A
5k(o1Q
q+O)q!_外贸知识论坛4.下生产订单:
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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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Y9V外贸知识论坛B2B99外贸知识论坛
H,b3W%x0[X)~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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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如果是放帐客户,或通过银行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外贸新手,外贸知识,外贸英语,外贸报关,外贸单证,外贸报价,外贸英语,核销退税,物流货代/[email protected]+P,I)}$s“Y
8R!f.I
r.W*t.H7_
F外贸知识论坛|外贸流程|外贸程序|外贸实务|外贸新手论坛7.
验货:
7.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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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知识论坛|外贸流程|外贸程序|外贸实务|外贸新手论坛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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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x)l%O!D外贸知识论坛8.制备基本文件:
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
9U5d!HJ+[/N;@;S外贸知识论坛|外贸流程|外贸程序|外贸实务|外贸新手论坛10.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时要另选客人认可的船公司。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1f+c2E9R0^.W*y$P外贸新手,外贸知识,外贸英语,外贸报关,外贸单证,外贸报价,外贸英语,核销退税,物流货代%{[email protected]+h0Q“^,{:h
10.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小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外贸知识论坛7c
O“A*K1U*I+R
B2B99外贸知识论坛[email protected]*h;I5b5O:`%yZ7Yo(g0d“L5_4Z+|%P7G外贸知识论坛B2B99外贸知识论坛5WX7U
11.2.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外贸新手,外贸知识,外贸英语,外贸报关,外贸单证,外贸报价,外贸英语,核销退税,物流货代.m0N%/6t(/
5T5y.O+H0I4n“[email protected].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上封条。
0U!Q;l7/#g;vwww.jsfw8.com外贸知识论坛|外贸流程|外贸程序|外贸实务|外贸新手论坛:B+H1h#Z7^+E.J7_~#L%K6Z:b
14.
准备其他文件:
14.1.商业发票:L/C
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对商业发票要求最严格。发票的日期要确定在开证日之后,交货期之前。发票中的货物描述要与L/C上的完全相同,小写和大写金额都要正确无误。L/C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要显示唛头。如果发票需办理对方大使馆认证,一般要提前20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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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0|外贸知识论坛7P/W2i6u.x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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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FORMA原产地证书:FORM
A
原产地证要在发货之前到检验检疫局申办。需注意的是运输日期要在L/C
的交货期和开船日之前,在发票日期之后。未能在发货之前办理的,要办理后发证书,需提供报关单,提单等文件。经香港转运的货物,FORM
A证书通常要到香港的中国商检公司办理加签,证明未在港对货物进行再加工。外贸知识论坛
z5b#g(vG5Q+}6c2Fwww.jsfw8.com14.3.一般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可在中国贸易促进会办理,要求低一些。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如果原产地证书要办理大使馆加签,也和发票一样要提前20天办理。B2B99外贸知识论坛/B5n(i3d“U(w#K*^“L
B2B99外贸知识论坛K:R7M/M%E外贸知识论坛|外贸流程|外贸程序|外贸实务|外贸新手论坛16.业务登记:
每单出口业务在完成后要及时做登记,包括电脑登记及书面登记,便于以后查询,统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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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B2B99外贸知识论坛外贸知识论坛#g-G5W;Gv+n:_,Iwww.jsfw8.com
所谓从上到下,即从一张单据的最上面的项目开始,做完上一行的项目再做下一行的项目,遇到一行有多个纵向项目,则要遵循从左到右的原则。这样,一不容易把需要改动的项目漏改;二把整张单据划分成单元小块完成制作可以提高精确度。因为我们在做单据时,每个公司都有其一套固定格式,通常每次都会套用固定格式,但在套用的同时容易出现“应该修改的项目而没有改过来”的错误。比如同一种商品不同订单批次的出口单据,往往套用相同格式、抬头、品名的单据,但由于是不同批次订单的票据在日期,数量,和编号等小方面有细微的差别,这些差别很容易被忽略。然而,只要奉行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原则来制作单据,并在这个原则下切实做到“心想口读眼盯笔点尺比逐行逐字母一一核对”基本上就可以避免这方面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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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y+v/C2C;o:}外贸知识论坛|外贸流程|外贸程序|外贸实务|外贸新手论坛
前面是做单据的基本思路,但具体怎么做是非常灵活多变的,要视不同业务的具体情况而定。外贸知识论坛[email protected]#Y)[%_2e1s)J5n3M
外贸知识论坛8d5}(Q*u0{:X%a2B
外贸单据是记录整笔外贸业务的见证,应该与合同和实际相符合。在非信用证业务项下的单据虽然没有在信用证项下的单据要求严格,但也要求正确、准确、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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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6u3i$[8?,o
在信用证业务项下,对单据的要求很严格,除了要符合单据间的逻辑关系和国际习惯,最重要的是要符合信用证规定。这就使得审理信用证对单据的要求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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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发票。发票是整套外贸单据中的核心单据,在制作发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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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j)j6Y“q$D7Y4awww.jsfw8.com
1、最重要的是正确的输入收货人的名址,精确到标点、空格和字母。但这里的精确要以信用证为主。有时候由于开证人的疏忽,搞错了一个字母或一个空格,出于单证一致的原则,也要跟着信用证错。在审理信用证时,如果发现这种特殊的地方最好用荧光笔画出来,以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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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不得早于L/C规定的最早装运期,也不得晚于L/C规定得最晚装运期。
3o:]6S$b!k8d.m;E外贸知识论坛|外贸流程|外贸程序|外贸实务|外贸新手论坛外贸知识论坛|外贸流程|外贸程序|外贸实务|外贸新手论坛[email protected]$s)/
另外,在制作单据时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有些信用证在附加条款里特别规定每张单据都必须显示本信用证的号码。B2B99外贸知识论坛1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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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
+g4u“t$s$T$N5m%`1r外贸新手,外贸知识,外贸英语,外贸报关,外贸单证,外贸报价,外贸英语,核销退税,物流货代
受益人证明,船公司证明的制作,要原封不动地抄写信用证的证明原句,然后再做必要修改。B2B99外贸知识论坛:[[email protected]%u-k:`
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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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新手,外贸知识,外贸英语,外贸报关,外贸单证,外贸报价,外贸英语,核销退税,物流货代.M$n1U7f0E
[email protected]
x
上述这些都是我在跟侯恒学习制作单据时,她给我的指点以及自己的体会。说到底,通过这些单据制作,我觉得做外贸业务时需要很大耐心、细心及信心的。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外贸业务比较繁杂,要有耐心去接受处理;其次,外贸的每个细节都需要付诸极大的细心,才可以避免多处错,出大错,减少损失;再次,外贸要学的东西很多,遇到的新情况也不计其数,且不大容易预料,这就需要我们有信心去接受这个挑战,敢于学习新的东西,及以学习的心态去克服新情况、新困难。www.jsfw8.com#u4b0z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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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6K0w4s8I*F0P
总而言之,认真细致做工作,不会的不明白的就问懂的人,不断积累经验,这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