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毕业实践方案 本文关键词:法学,本科毕业,实践,方案
法学本科毕业实践方案 本文简介: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本科10秋法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要求,学生毕业前一学期要根据所学专业,结合工作实际,完成集中实践环节。毕业前必需完成集中实践环节。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挂在“中山电大主页”――
法学本科毕业实践方案 本文内容:
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本科
10秋法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要求,学生毕业前一学期要根据所学专业,结合工作实际,完成集中实践环节。毕业前必需完成集中实践环节。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挂在“中山电大主页”――“教学信息栏目”,学员可上网查看。)
一、集中性实践环节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2届秋季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
长:叶新雄(校长)
副组长:蔡惠京(副校长)
组员:唐富根、凌征武,叶兴国、苗俊岭、赵临风
秘书:张雯
指导教师:详见《10秋本专科毕业生论文指导教师一览表》
毕业论文负责部门:教务处(电话:88878249)
领导小组负责本届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教师的聘任,学生的分组,具体时间的安排,以及毕业论文的评审。
二、
具体时间要求:
1.2012年7月12日,召开集中性实践环节动员会。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分组见面地点大会另行通知),并布置集中性实践环节有关事宜。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择社会实践项目,布置论文选题。
2.2012年9月10日前
,确定写作提纲。
3.2012年10月10日前
,完成初稿。
4.2012年10月20日前
,完成二稿。
5.2012年11月20日前
,学生定稿,完成装订。
6.2012年12月9日前
,安排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学位者的论文成绩必须达到“良好”等级以上。正式答辩前一周举行模拟答辩,模拟答辩及正式答辩的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集中实践环节目的要求
根据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方案(2006),法学专业(专升本)集中实践环节分为“法律实践”和“毕业论文”两部分。
(一)法律实践
法律实践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并为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1.实践要求
法律实践为3学分。必须在修完法学专业80%的主干专业课程之后进行。
法律实践的内容应限定在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范围内。各市单位应根据法律专业的特点,结合毕业论文的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实践。
法律实践可采取司法实践、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专题辩论、社会调查司
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实习等形式,不得免修。
市电大各分校应根据条件建立模拟法庭或采取其他方式建立固定的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的法律实践提供条件。
法律实践必须在专业教师和实践基地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成立实践小组。以实践小组为单位进行实践,学生在实践期间每天必须进行实践记载和写实践体会,实践小组应开展学习、研讨等活动并的活动记载,实践完毕后,学生要填写《中山电大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实践鉴定表》,学生要撰写法律实践报告。
学生完成3周时间的毕业实践、且完成实践报告,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法律实践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书面材料为依据,合格可取得3学分,并计入毕业总学分。
2.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办法:参加法律实践的学生应当填写法律实践鉴定表,写明有关参加法律实践时的基本情况,由法律实践活动的组织单位或接受单位签署意见。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市电大各分校审核,市电大终审。
成绩考核标准:合格、不合格。
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给予相应的学分。没有参加法律实践、未交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者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法律实践成绩初评为不及格者,允许补做一次。
(二)法学毕业论文要求
选题原则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当在法学专业专业课程内容范围之内,并符合法学专业的特点。选题时应当结合我国司法实践,选择应用性强或当前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研究方向和主要内容,鼓励对我国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选题难度、大小适中,以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可完成为宜。
撰写要求
1.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杜绝一切抄袭、代笔、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不得重复专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
2.毕业论文形式为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提出。
3.毕业论文选题要与学生所从事的本职工作相联系,以真正通过本科阶段的学习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论文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需多人合作的选题,要有明确的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自己所分担的任务(字数不少于6000字)。
5.毕业论文主要格式内容包括: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所引用的文献及前人研究成果,必须注明相应的出处(包括作者、著作名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等)和资料的来源。
6.毕业论文应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结构完整、严谨,语言准确通顺。
7.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以6000以上。正文前必须附有目录和内容提要(不少于200字)毕业论文所参考的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且必须与所撰毕业论文相关。
8.
在学员论文“可以定稿”前由指导教师到教务科领取论文封面发给学员。定稿后学生要严格按方案规定的论文格式规范排版,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成文,一式3份装订完好(正文先用订书机订紧再用双面胶粘贴在封面里)。
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情况修改论文,并将修改好的论文(包括:目录、内容提要、正文)发给指导老师,其中,要拿学位的学生,还必须将论文单独刻成光盘,在光盘上写好姓名、学号、专业、年级及论文题目后交至教务处2202室。
四、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指导教师必须尽量定时定点定方式与学生联系。指导学员选择法律实践方式,进行法律实践并完成实践报告。
2.指导学生根据所学的专业方向,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毕业论文的题目。
3.指导学生根据选题收集资料、撰写写作提纲,审阅写作提纲并提出修改意见。
4.指导学生按规范的格式撰写毕业论文,检查督促学生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自主地完成毕业论文。
5.完成学生论文的《论文指导进度表》填写。
6.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根据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标准写出评语和初评成绩,评语字迹工整、规范。必须手写并签名。
7.完成填写论文成绩登记表。填论文题目,填成绩,例:良好(82分)。
8.指导学员做好答辩准备。
五、毕业论文撰写的成绩评定
初评成绩评定办法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者给予毕业论文的学分。(尽量不要打“优”,“良”等次也控制在10%左右。)
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85分以上):观点明确、新颖,材料翔实、充分,结构完整、谨严,论证深入、有力,语言流畅,格式规范。从总体上看,文章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理论性,表明作者确实已经很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作者在答辩中有较为出色的表现。)
良好(80分—84分)观点明确,材料翔实、充分,结构完整,论证有力,语言流畅,格式规范。从总体上看,文章具有一定的新意,表明作者确实已经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作者在答辩中有较好的表现。)
中等(75分—79分):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完整,论证有力,语言通顺,格式规范。从总体上看,文章没有明显的漏洞或缺欠,表明作者已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和素养,并且能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作者能够比较顺利地完成答辩。)
及格(60分—74分):观点明确,材料较为翔实,结构完整,语言通顺,格式规范。(作者在答辩中能够比较正确地回答问题。)
不及格(59分以下):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不及格:观点不明确或明显错谬;内容空泛或材料虚假;结构不完整,缺少层次感和逻辑性;语言不够通顺,病句或错别字较多;格式不够规范,不合乎文体特征;字数少于5000字;有剽窃、抄袭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
终审成绩评定办法
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给出建议成绩;经过口头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与答辩情况给予评定成绩;成绩由省级电大负责审核,中央电大组织抽查。
毕业论文经抽查审核合格后给予5学分。未完成毕业论文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六、学员分组(在学校“教务信息”公布栏张贴;班主任处;班级QQ群)。
七、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
指导教师一定要按要求指导学员,学员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论文的撰写。
八、《论文写作诚信承诺书》
下载(附件)《论文写作诚信承诺书》填写,交论文时一并交给指导教师,由指导交师把全组的订在一起交到教务科。
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2011年12月24日
3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本科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格式规范
一、论文成绩评定及填写要求
各试点电大在评定论文成绩时,除给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等级外必须同时给出对应的百分制成绩。百分制成绩对应等级如下:
优
85----100
良
80-----84
中
75-----79
及格
60---74
不及格
59分以下
二、论文封面(见附件一)
必须使用新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内容。
三、正文(见附件二)
论文正文紧跟第一页硬皮封面装订,
论文按以下顺序装订:
1.目录:单独一页,四号字,单倍行距,无页码;
2.论文:页面设置默认,从正文开始插入页码,双面打印,页边为上下2.54厘米,左右为3.17厘米。除内容摘要和关键词外,正文不少于6000字。
其中:
(1)题目:二号字,黑体;
(2)内容摘要:内容摘要是对论文的中心论点、研究角度及研究方法的概括,还可以对研究成果作一简单的价值评估。论文摘要应写得简明扼要,一般应控制在200字以内。使用【内容摘要】,为小四号宋体,其后的具体内容使用小四号宋体;
(3)关键词:可以看做是一组以词语形式表达的摘要,它比摘要更为简明。所摘出来的关键词必须能真正起到关键作用。使用【关键词】,为四号宋体,其后有三至五个关键词,为四号宋体。
(4)正文: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文中凡是另起一段的,前面均需空二个字,即四个空格键,大标题和小标题前也一样,且后面不能写正文,正文需另起一段。
大标题:如“一、二、三、”,使用三号字宋体、加粗,如:
一、广东省目前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及成因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向纵深方向的发展,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不断推进,广东省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下列特点。
小标题:如“(一)(二)(三)”,使用小三号字宋体、加粗,如:
(一)劳动争议案件继续呈上升趋势,案件标的增大
…………
脚注:正文引用他人文献或对文中某些内容做注释的一律使用脚注;请放置在需要注明的内容的所在页的最下脚,使用格式为:①、②、③式样、小五号字,使用连续脚注。例:
①贾俊玲:《劳动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第200页。
②吴铭:论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途径,《中国法学》2005年第4期,第45-52页。
③张三: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法制日报》2005年12月5日。
④赵六:《xxxxxxxxxxx》,2005年6月10日,xx网,http://www.gdrtvu.edu.cn。
(5)参考文献:四号宋体加粗。论文最后一页。
参考论著的须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版别。例:
贾俊玲:《劳动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参考论文的须包括作者、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用书名号)、出版年份、期别。例:
李五:论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途径,《中国法学》2005年第4期。
参考报刊文章的须包括作者、题目、报刊名称(用书名号)、时间(必须包括年月日),例:
张三: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法制日报》2005年12月5日。
参考网络资料的须包括作者、论文题目、日期、详细网址。例:
赵六:《xxxxxxxxxxx》,2005年6月10日,xx网,http://www.gdrtvu.edu.cn。
四、白皮封面(名称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
(论文)评审表”)(见附件三)
白皮封面(名称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
(论文)评审表”)装订在正文后面(并要求填写)
五、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见附件四)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由学生填写,内容是关于论文写作过程的总结,不少于400字。
六、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记录表(见附件五)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记录表共六栏,填写时至少不低于四次,要求详细记录指导过程。
◆论文装订顺序说明
论文装订请按以上所列附件一至附件五依次装订。
社会实践格式参照论文格式,一式一份,封面学员自己下载,填写装订。
本页论文示范封面,学校统一派发,不需打印
附件一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
__________法
学______________专业毕业设计(
论文)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
题
目: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反思与重建
姓
名:
李四
学
号:
X
X
X
X
X
X
X
X
X
X
专
业:
法
学
入
学
时
间:
2008年(秋)
指导教师及职称:
王五
副教授
所
在
电
大: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年*月*日
宋体四字型,目录标题后要标明页码(一般标到二级标题即可),单倍行距。
宋体三号字型加粗,居中。
附件二
目
录
一、广东省目前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及成因…………………………2
(一)劳动争议案件继续呈上升趋势,案件标的增大……………2
(二)集体争议案件上升速度较快…………………………………4
(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难度加大…………………………………5
二、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弊端………………………………6
(一)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冗长,不利于劳动争议的及时处理……7
(二)不利于当事人诉权的保护……………………………………8
(三)实行强制仲裁,违背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9
(四)造成了法律适用上的混乱…………………………………10
三、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改革方向………………………………11
(一)实行“裁审分轨”制的优点…………………………………12
(二)建立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上“裁审分轨、各自终局”双轨制体系的可行性………………………………………………………13
四、对实行“裁审分轨”制具体做法的建议……………………………14
(一)在“裁审分轨”制的前提下实行“两裁终局”………………14
(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15
(三)加强仲裁机构的司法职能…………………………………15
五、结束语………………………………………………………………16
参考文献…………………………………………………………………17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反思与重建
【内容摘要】本文以广东省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争议特点作比较,结合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优点和弊端,对如何完善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予以论述,并分析了建立“或裁或审,裁审自由”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最后提出笔者的见解。
【关键词】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单轨体制
双轨体制
劳动仲裁
宋体四号字型,单倍行距。
宋体三号字型加粗,居中。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又称劳动争议处理体系,是指由劳动争议处理的各种机构和方式在劳动处理过程中的各自地位和相互关系所构成的有机整体……也是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解决。
张三: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法制日报》2005年12月5日。
改革开放以后,……(四号宋体)
一、广东省目前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及成因
宋体小三号字型加粗,居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向纵深方向的发展,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不断推进,广东省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下列特点。(四号宋体)
(一)劳动争议案件继续呈上升趋势,案件标的增大
1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的90.6%和83.9%。
李五:论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途径,《中国法学》2005年第4期,第45-52页。
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巨大,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已不堪重负。
(二)集体争议案件上升速度较快
(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难度加大
具体表现为仲裁请求增多员……立案总数的48.3%、14。1%、14.4%,三者之和占立案总数的86.8%。
赵六:《xxxxxxxxxxx》,2005年6月10日,xx网,http://www.gdrtvu.edu.cn。
……(四号宋体)
二、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弊端(三号宋体、加粗)
劳动争议案件的激增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提出了挑战,我国现有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无法应对日益巨增的劳动争议案件。
贾俊玲:《劳动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第200页。
(一)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冗长,不利于劳动争议的及时处理
宋体四号字型,居中,单倍行距。
1.不利于当事人诉权
(1)应对日益巨增的劳动争议案件。
①
(二)不利于当事人诉权的保护
宋体四号字型,居中,单倍行距。
16
参考文献:(四号宋体、加粗)
1.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04年度全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分析》,2005年2月;
2.阮秀:《由个案看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载《律师世界》2001年第8期,转引自《经济法与劳动法》(人大报刊复印资料)2002年第2期;
3.王新兵:《关于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改革构想》,载《律师世界》2001年第4期;
4.徐智华:《劳动争议处理几个疑难问题研究》,2005年2月4日;
5.
……
6.
……
本页论文示范封面内页,学校统一派发,不需打印
17
1
附件三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题
目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反思与重建
姓
名
李四
教育层次
本科
学
号
xxxxxxxxx
省级电大
广东电大
专
业
法学
分
校
(按实际情况填写)
指导老师
王五
教
学
点
(按实际情况填写)
附件四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终稿(由学生填写)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我国的用工制度也相应的改革和发展,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且日趋复杂。虽然有关劳动争议的法律规定也不断完善,但上世纪八十年代确立起来的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已远远落后于形势发展和审判实践的需要,有必要加以完善。笔者在此不揣冒昧,就现行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之缺陷及其完善谈谈个人的浅见。笔者作为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在日常工作过程当中,发现广东省的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巨增,而且案件也越来越复杂,个别甚至还涉及到该行业的专业问题,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已不足以应付目前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本文写作过程中参考了不少劳动争议仲裁方面的文件及汇编,单位同事及相关行内人士也提出了不少宝贵意见,最后在王五副教授的热心指导下完成了该论文的写作。
…………………….(不少于四百字)
学生(签名):
李四*年*月*日
(可另附页)
(以下内容为指导老师填写)本页属学校派发封面内页,不需打印
附件五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记录表
省级电大
广东电大
分校(按实际情况填写)教学点(按实际情况填写)指导教师
王五
学生姓名
李四
学号
xxxxxx
专业
法学
第一次指导
指导时间:
指导内容:选题及提纲符合,可写论文.
第二次指导
指导时间:
指导内容:对关键词进行指导、修改,建议用本文出现频率比较高的词语作为关键词,对“二、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弊端”提出了几点新的意见,包括更换“降低劳动仲裁的权威性”为“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冗长”等。
第三次指导
指导时间:
指导内容: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提制的改革方向”作了方向的指导,从而使思路更清晰明了。
第四次指导
指导时间:
指导内容:建议对“裁审分轨”作更详细的论述,并对该内容作出重新调整,强化中心主题。
第五次指导
指导时间:
指导内容:在全文的结构上建议增加“加强仲裁机构的司法职能”,以补充实行“裁审分轨”的具体实施方法。
第六次指导
指导时间:
指导内容:
对全文的结构提出修改意见,在内容摘要、关键词前后加上“【
】”,并对字体、字号、参考资料等提出具体要求,修改后定稿打印。
指导教师评语
(指导教师评语的写法)
指导教师评语是论文的初步推荐意见,可参考以下内容:
(1)本论文选题是否适当、是否符合规定;
(2)选题具有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3)论文观点是否正确;
(4)应用论据对论点进行科学论证的能力评价;
(5)收集、占有资料并进行适当应用的能力如何;
(6)论文的逻辑结构、体系及语言表达是否适当;
(7)论文写作是否规范;
(8)论文的不足之处。
(字数不少于150字)
指导教师(签名)
初评成绩
中等(72分)*年*月*日
本页打印后亲笔签名,一式一份,不作装订
附件八:
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学生诚信承诺保证书
本人郑重承诺:《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内容真实、可靠,系本人在
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如果存在弄虚作假、抄袭的情况,本人愿承担全部责任。
学生签名:*年*月*日
篇2:传统法学思维的批判――读《法律的经济分析》有感
传统法学思维的批判――读《法律的经济分析》有感 本文关键词:有感,批判,法学,经济分析,思维
传统法学思维的批判――读《法律的经济分析》有感 本文简介:传统法学思维的批判――读《法律的经济分析》有感摘要:《法律的经济分析》这部享誉世界的法律经济学著作,将经济学运用于许多非市场的行为,如,犯罪、起诉、离婚、意外事故、反种族歧视法等等,从而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有全新的、广阔的、全方位的视角。效益被看作是法律的基本价值,法律的效益价值理论和经济分析方法是法学
传统法学思维的批判――读《法律的经济分析》有感 本文内容:
传统法学思维的批判――读《法律的经济分析》有感
摘要:《法律的经济分析》这部享誉世界的法律经济学著作,将经济学运用于许多非市场的行为,如,犯罪、起诉、离婚、意外事故、反种族歧视法等等,从而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有全新的、广阔的、全方位的视角。效益被看作是法律的基本价值,法律的效益价值理论和经济分析方法是法学研究理论领域和方法论上的重大突破。本文试图勾勒出波斯纳的法律经济学的思想轮廓,并对社会现实作出适当的反思,以求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治建设。关键词:法律经济学
波斯纳
经济分析
效益
Abstract
: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the
widely
praised
book,focuses
on
economic
analysis
of
nonmarket
behaviors
such
as
crime,the
legal
process,marriage,accidents
and
anti-racialism
.It
supplys
us
with
a
new
and
unconventional
method
to
think
of
lists
that
efficiency
should
be
regarded
as
the
basic
value
of
analysis
are
a
great
breakthrough
in
law
theory
domeflects
on
the
social
problems,in
order
to
consummate
the
law
of
market
econer;
Economic
analysis;
Efficiency
一、引言经济分析法学(economic
analysis
of
law)又称为法律经济学,是60年代初首先在美国兴起的西方法学思潮之一。法律经济学使法学的研究手段拓宽到经济领域,使法学研究的视野不再局限于公平正义的权衡、选择,从而为法学理念的重新定位开辟了一条法学与经济结合的新径。法律经济学的集大成者首推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波斯纳,他被誉为70年代以来最为杰出的法律经济学家之一。其最重要的学术著作《法律的经济分析》全面地阐述了他的学说,标志着一个新的法学流派——经济分析法学派在学派林立的法学界已占据一席之地,为法学研究开辟了一块崭新的领地。波斯纳在第一版中文版作者序言中指出,《法律的经济分析》旨在“将经济理论运用于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改善”;在第一篇导论中指出,《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的写作是建立在经济学是分析一系列法律问题的有力工具这一信念的基础之上的。他认为,“经济学是人类在一个资源有限、不敷需要的世界中进行选择的科学”,将经济学看成是一门关于我们这个世界的理性选择的科学(the
science
of
rational
choice),即在这个世界,资源相对于人类欲望是有限的――资源具有稀缺性。它的假设是:人是对自己的生定目标,自己的满足,也即我们通常所讲的“自我利益”(self--interest)的理性的、最大限度的追求者。
而“人是其自利的理性最大化者”这一概念暗示,人们会对激励(incentive)作出反应,即,如果一个人的环境发生变化,而他通过改变其行为就能增加他的满足,那他就会这样去做。这就是法律经济学的逻辑起点。二、法律经济学视角下的反思(一)法律经济学视野中的法律基本概念波斯纳认为,经济学与法学这种学科两分法将法学现象与经济学现象之间事实上的距离人为地夸大了。他认为,经济学对法律进行规范分析是一个有力的工具,在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效率是一个公认的价值,表明一种行为比另一种更有效当然是制定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因素。
而传统的法学观念与此相差甚远。正是由于法律经济学与传统法学的分野,直接导致一系列由传统道德背景下所构造的法律概念在法律经济学的视角中发生变化、甚至冲突。因此,我们要了解法律经济学,就不得不重新对一系列的法律概念进行认识,笔者试图从经济分析的角度,对“法律”和“权利”作出一些新的诠释。
1.关于法律中国传统的法学理论一般从意识形态出发,都将法律定位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是在法律经济学的视角中,法律没有被披上太多的意识形态,而是更多地注重对社会的实际作用。因此在这里,法律表现出来的特征是实用性。在传统的视角里面,法律都是处在消极的地位,一般都是进行事后的调整,缺乏前瞻性;法律的改变多是随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法律经济学却认为,法律除了事后的调整外,更多的应该注重事前的预防。因为损失的发生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弥补的,例如在一宗交通事故中,行人被机动车(司机存在过错)撞到而失去了一条手臂。交警当然会要求司机作出赔偿,赔偿,只是财富从司机一方转移到行人一方,社会的总财富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但是不管事后怎样弥补,行人还是失去了一条手臂,社会总财富减少了,因为行人不能再创造比以前更加多的财富。法律的前瞻性在这里显得非常必要。而法律经济学借助经济学的一系列研究方法和手段,尤其是采取经济人假设和激励机制,预测人们对一定法律环境的的反应,从而制定一些更加有利于增进社会财富的法律。另外,法律制度必须符合成本效益分析。科斯第一定理告诉我们:法定权利的最初分配从效率角度看是无关紧要的,只要交易成本为零;然而现实中,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是没有的,这个现在谁都知道,科斯当然比我们知道的更早,于是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现实世界,人们又推导出科斯第二定理: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下,权利的初始分配将影响资源的配置效率。法律制度本身的运行是需要成本的,因此良好的法律制度一方面有助于节约社会成本,另一方面由于交易费用的降低,交易效率会随之提高,所以又会促进社会总财富的增加。法律一旦忽视交易成本的因素,则法律反而是阻碍社会进步的绊脚石。
2.关于权利关于权利,传统的法学理论习惯于从权利的静态,至多是从它的排他性出发,认为权利与权利之间是可以划清界限的,当严格依法界定并保护一个人的合法权利时,实际上也就界定和保护了他人的权利。然而,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写道:“人们一般将该问题视为甲给乙造成损害,因而所要决定的是:如何制止甲?但这是错误的。我们正在分析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科斯认为权利具有“相互性”(reciprocal
nature),纷争的产生源自社会资源的有限,问题不在谁对谁应付赔偿责任或免除损害责任,而是如何减少损害,只有从双方性的观点去看损害赔偿的问题,才能真正达到社会财富最大化的目的,社会资源才能获得最有效率的运用。
(二)法律经济学在我国实践中的尝试1999年沈阳市颁布了《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的主要精神可以概括为:在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如果机动车方无违章行为,行人负全部责任。长期以来,大部分地区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实行的是“严格责任规则”而新办法用“过失责任”代替了严格责任。此新办法引起了法学界“撞了白撞”的大讨论。然而反对的呼声居多,如著名法学家梁慧星教授就认为该办法是反人道、反正义、反人权的,更进一步指出在交通事故处理上应该适用无过错责任。这场大讨论引发了笔者的思考,如何衡量一个具体法律法规的合理性?在笔者看来,对该新办法的反对意见多是基于把法律看作收入再分配的工具——或更传统地说是从“公平”的角度判断法律的合理性。依该标准,平均而言,行人是“穷人”、“弱者”,而司机是“富人”、“强者”,因此,无论司机有无过错均让其承担责任是合理的。然而,法律的首要功能是保证效率,考虑如何使整个社会的成本最小。衡量一个法律是否合理的首要标准应该是效率标准而非分配标准。分配原则应该在效率原则下,如果离开了效率标准,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打个比方,如果单从分配标准出发,穷人盗窃富人的资产就不应被判有罪,弱者伤害强者也不应构成侵权行为。
如果我们的制度设计完全遵照此标准,人们工作的积极性就会降低,也不会有人愿做“富人”、“强者”;相反,依效率标准,任何盗窃行为、伤害行为均构成侵权,则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就会提高而努力积累财富。我们假设交通规则本身是社会最优的,即,在双方都严格遵守该规则的情况下,事故发生的概率处于社会最优水平。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社会最优水平并不是指事故发生概率最小,而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经济效率达到最大同时事故发生概率达到最小的边际状态。在此前提下可以有三种情况:第一,实行“无责任规则”,即在任何情况下司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结果是司机没有预防事故发生的积极性从而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人有最大的积极性预防事故发生而过于小心谨慎甚至绿灯时也不敢过马路,激励机制没有最优地分配责任承担关系,所以是没有效率的,不能达到社会最优状态。第二,实行“无过失责任”,即在任何情况下司机均要承担赔偿责任,则司机有预防事故发生的最大积极性而行人则选择最小的谨慎(因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行人无论如何也要承担一定的人身损失),因此司机开车过于谨慎而放慢速度导致交通堵塞,行人却乱闯马路,这也不能达到最优化的效率。第三个规则就是实行“过失责任”,即只有当司机违章行人没有违章时才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而当行人违章司机没有违章时司机不承担责任。这样司机和行人都有积极性遵守交通规则,事故发生概率达到最优(注意是最优而非最小),则社会的效率也达到最优状态。一个好的交通事故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则,应当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在这样的激励下,道路交通的参与人自愿投入适当的预防成本,使交通事故不发生或少发生。故此,沈阳市出台的新办法看似在人权保护上是一种“倒退”,实则可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符合法律经济学关于侵权法目的的阐释,即为了促进防止侵权行为资源的高效率配置。判断法律法规的合理性以效率为标准往往能够最大地节约社会成本,在这个资源有限的世界中,实现真正的分配正义。
(三)言论自由的经济学分析波斯纳认为,思想是一种商品。在一个自由的思想市场里面,各种思想会相互充分竞争,希望能获得消费者(社会大众)的购买(接受)。在这里,波斯纳将市场的概念引入到思想领域,这是笔者下面讨论各问题的逻辑起点。1.言论自由的宪法保护的必要性宪法为什么明确保护这一特殊市场(思想市场)而非其他市场呢?从经济分析的角度看,主要有下列两个原因。第一,对思想市场的管制会造成政府权力垄断。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官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这种理想化认识与现实相距甚远,行使经济选择权的人并非“经济阉人”。我们没有理由将政府看作是超凡至圣的神造物。政府同样也有缺陷,会犯错误,也常常会不顾公共利益而追求其官僚集团自身的私利。
这就是说政府也是一个经济人,会有其特定的偏好。如果允许政府对思想市场随意加以管制,最终的结果就是使舆论成为了政府宣传的工具。只要一出现令政府反感的言论,政府处于本能就会对其进行压制,将其排挤在思想市场之外,社会大众所得到的就只剩下一些为政府所喜爱的言论。第二,思想市场的脆弱性。思想市场上有不少思想收益是外部性的,只要政府对这些思想(不受政府欢迎的)提高其进入市场的成本,那么其他的思想就极其容易替代这些不受欢迎的思想。正如波斯纳在书中所举的例子,投票本身是一种外在收益源,因为单一的投票根本不可能改变选举,所以其对个人投票者的预期价值(即使相对于很小的投票时间成本而言)是很小的。由于投票几乎没有私人价值,所以我们就不应该希望人们对了解候选人和有关问题进行大量的投资。宪政的本意就是限政,即限制政府行政权力,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如果宪法不对言论自由作出坚实的保护的话,宪法就难以真正达到宪政的目的。
2.媒体责任的归责原则隐私权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在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发生冲突的时候如何取舍呢?尤其是担负着传播各种信息的义务的大众传媒,在报道发生失实之时,其责任应该如何分担呢?媒体,作为一个经济人,也会对外界的激励或抵制因素作出反应,而成本与收益效应对媒体的行为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如果成本高于收益,那么媒体便不会报道这一消息;尤其是当报道的消息极有可能会引发诉讼而法律又倾向于保护对方的时候,媒体是更加不愿意冒这样的风险。如果一个记者得到一则重要的内幕新闻而抢先独家报道,他的报纸将取得较高的销售收入。但这只是这一新闻对公众所产生的价值的一部分,因为所有竞争性报纸都将在稍后刊载这一新闻。由此可见,这一记者和雇佣他的报纸的总收益会远远低于这则新闻的社会总收益。但是如果记者和雇佣他的报纸预期,这则新闻的公布,将会令其承担诉讼的风险,他就不一定会公布这则新闻,即使这则新闻对社会公众有很大的好处。获得一部分收益,但是要承担所有的风险,任何一个理性人都不会作出这样的行为。鼓励报纸公开这一则新闻的一种方法就是降低公开成本;而其手段就是使报纸没必要对新闻的真实性作全面、彻底的调查,但在它对公开假诽谤负有严格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况下,它就不得不做这种调查。因此在没有证明媒体知道消息的虚假性或放任对其真实性不作辨别的情况下,媒体不应当负相应的责任。3.言论自由的底线可能是因为历史的惯性,中国人对“言论”这个词显得特别敏感。因而对于言论自由的内涵和外延并不会太关注,对言论自由的限度更加没有一个清晰的标准。古语云:“刑之不知,威不可测。”正是人们不知道言论自由的底线在哪里,所以人们在发表言论时,尤其是政治言论,显得非常谨慎。就如我们在听一些思想活跃的学者做讲座时,讲完某个尖锐的问题时,总会加上一句“纯属学术讨论”之类的不痛不痒的话。一个教授尚且如此,一般的社会大众又会如何呢?这就反映出言论自由在现实中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而要真正保障言论自由,笔者认为,言论自由的限度必须要划分明确,否则,言论自由只是空话。法律经济学为这一标准的划定,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们要引入一条有用的公式:汉德的过失公式B<PL。汉德公式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诉卡罗尔拖轮公司一案中由法官汉德(LearnedHand)提出的
。BPL(B表示预防成本,P表示损失概率,L表示损失金额),即只有在潜在的致害者预防未来事故的成本小于预期事故的可能性乘预期事故损失时,他才负过失侵权责任。也就是说,预防成本超过事故成本时,致害者就不承担过失侵权责任。而在这里,汉德公式的意义是:B为政府干预行为所造成的思想减少的成本,P为讲话人所怂恿的犯罪行为实现的几率,L为犯罪行为确实实施后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如果B低于PL,那么政府对讲话人所采取的干预措施就是有效的,讲话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然而,这只是静态的分析,并没有考虑到将来的风险。如果想客观地评价讲话人的讲话是否应该为政府所压制,即政府是否有正当理由对言论采取措施,我们不得不引用另外一个公式,即丹尼斯公式。如果i是未来危害现值的贴现率,n是危害发生距今的年数,那么B<PL就变成了B<PL/(1+i)n
。贴现率越高,危害就越远,公式右边的数字越小,压制的理由就越小。这个公式表明,不是任何有害的、具有煽动性的言论都应该受到压制。因为言论所造成的损失,具有多方面的原因,如言论本身的恶性程度,发表言论的时间和场合,言论的煽动效果等。例如同样是散播暴动言论,如果在公开场合和在私人场所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必须要加以区别。只有充分考虑到这些情况,才能明确言论自由的底线。三、结语作为新兴的法学理论,波斯纳的经济分析法学虽有其学说固有的缺陷,然而不能掩盖该学说的积极因素。其强调从资源、效用、效率等经济观点分析法律,弥补了传统上只片面关注生产关系与法律的关系的局限。同时,该学说以定量分析为方法补充了习惯上的定性分析的不足,对某些特殊的法律部门和制度(如合同法、公司法等)的经济分析极具参考价值,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尤其在当今中国的大背景之下,“效率”仍然是主旋律,减少法律制度运行中产生的成本(浪费)和最大限度增加社会财富同样重要。因此,将经济因素作为重要的因素考虑到法律制度中,是势在必行的。
注释:1、
沈宗灵著
《现代西方法理学》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P353
2、王成著
《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P24
3、王文宇著
《民商法理论与经济分析》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P15
4、王成著
《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P12
5、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
A.Posner)著
《法律的经济分析》
蒋兆康译
林毅夫
中文版译者序言
2000
China
Youth
Readings
参考文献:1、
德A波斯纳(Richard
A.Posner)著
《法律的经济分析》
蒋兆康译
林毅夫
中文版译者序言
2000
China
Youth
Readings
沈宗灵著
《现代西方法理学》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3、王成著
《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4、王文宇著
《民商法理论与经济分析》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5、时显群著
《波斯纳法律经济学探究》
原载于《云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
6、王哲
郭义贵著
《效益与公平之间——波斯纳的法律经济学思想分析》
原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3期第36卷
篇3:2020年5月法学专业大学生个人毕业实习报告范本
20XX年5月法学专业大学生个人毕业实习报告范本 本文关键词:法学,实习报告,毕业,大学生,专业
20XX年5月法学专业大学生个人毕业实习报告范本 本文简介:20XX年5月法学专业大学生个人毕业实习报告范本[1]我叫***,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律专业,我在区人民法院刑庭进行法学专业毕业实习已经结束了,与之前的既兴奋又有些紧张相比,现在的我,多了一份淡定与自信。由于之前一直听说在法院这种很有等级观念的单位实习,还要端茶倒水,所以一直对在法院实习没有什么好感。而
20XX年5月法学专业大学生个人毕业实习报告范本 本文内容:
20XX年5月法学专业大学生个人毕业实习报告范本[1]
我叫***,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律专业,我在区人民法院刑庭进行法学专业毕业实习已经结束了,与之前的既兴奋又有些紧张相比,现在的我,多了一份淡定与自信。由于之前一直听说在法院这种很有等级观念的单位实习,还要端茶倒水,所以一直对在法院实习没有什么好感。而且由于兴趣等原因,并不想在法院工作,去实习最初的想法只是想不要给自己的法学学习留下什么遗憾,去法院感受一下他的威严。但实际证明,如果我真的放弃了这次机会,一定会有遗憾。
我最初到法院的时候,我和法官、书记员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有时候相视而笑却不知说什么好,弄的大家都有些尴尬,但很快,工作使我们有了共同的话题。虽然许多书记员和我们同龄,有许多专业知识不如我们,但三人行必有我师,他们的工作经验还是让我了解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还有法官,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认真,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更是耐心解答。比如,一次和法官去价格鉴定中心,由于是刑事案件,我觉得像价格鉴定这样的事应该由公安局或检察院来做,而法官告诉我法院作价格鉴定是被告要求重新鉴定,而这些是我在课本上没有学到的,或者说,如果不是遇上实际的问题,凭空是很难想到的。
我们从填写各种表格这种最琐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这些工作的过程中,彻底改变了我之前认为的“打杂”没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会从中学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过程中,会发现,一个案卷就是一个案件从发生到审结、罪犯被送到监狱的全过程。案件的审判流程表反映了一个案件的基本信息,从收案、分案到结案都被归入了电子信息档案。检察院会将案件的起诉书及相关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机关关于各种案件的刑事侦查,一个案子并不是简单的几个物证或口供,而是非常详细完整的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人体损伤鉴定、价格鉴定、勘验笔录、工作记录、辨认笔录,到电话清单、各种物证图片,确可证明一个案件的始末。律师的委托书、辩护词,还有民事材料、调解书,虽不是每个案件都涉及,却也是一个刑事案件的组成部分。立案登记表、收案笔录是法院的工作。开庭公告、庭审笔录、宣判公告、判决书还有送达判决书回证、执行书及回证、提票,我们目睹的这些,其实已经是一个刑事案件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后的程序。这让我真正把课本上的东西连了起来。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帮助核对起诉书、判决书的正本和副本,了解了起诉书、判决书的格式及写作方式。填写了送达起诉书和判决书的记录,这些本应当事人亲自填写,但在法院约定俗成。帮法官写工作记录,明白了工作记录的作用。订案卷正卷副卷,编编号,填写卷宗目录,卷宗内容,这项工作人见人烦,但没有他,在法院的实习将是不完整的。和法官讨论案情、法条、定罪量刑,学习十七大,气氛很好,让我在实践中运用了学到的知识。填写提押票、换押票、律师的出庭通知、结案报告、执行书还有上诉报告、审委会报告什么的,了解了律师、看守所、审委会各个部门的职能。去检察院、价格鉴定中心、看守所,开阔了眼界,知道了许多从不曾涉及的东西。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经历最多的,还是听了各种格样的案件,从一个案件送来到结案的全过程。在这些案件中,有卖淫的,有招摇撞骗的,有在女厕所盗窃的,有打架故意伤害的,有运输毒品的,有故意杀亲人的,有卖假发票、盗版光盘的,有故意碰瓷的,有妨害公务的┅┅
以前认为刑事罪犯大逆不道,对他们深恶痛绝,所以第一次见到穿黄马甲的罪犯,吓得不敢和他对视,而是从后面绕到了旁听席。而当我听了许多的案件审理,亲眼见到法官和罪犯、被害人、当事人、家属谈话,了解了案件的全过程,逐渐改变了看法。有的罪犯多次犯罪,装疯卖傻;但也有那种刚高中毕业甚至只念了小学就出来打工,不懂法律再加上一时邪念就犯罪的。有许多甚至比我们还小的人多次被执行强制措施;还有许多人家境很不好,父母离异,没人管,许多罪犯没有工作,很多人请不起或根本不懂请辩护人,听不懂法庭上的问话,不会写自己的名字。让我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其实他们就是一些再普通不过的人,对罪犯,感到从最初的害怕还有像孙继秋老师说的好奇到后来的麻木。每天看着罪犯和一些家属出出入入,每天看着来往法院的人,会觉得本认为不会很多的刑事案件实际很多,会觉得生活的世界原本复杂,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而几百个法条又如何能解决得了纷繁复杂的社会的各种问题。
就像我遇到的一个案例,有两个老人,没有工作,只有低保金,因道路整改失去了以卖报纸为业的生活来源,在家门口摆摊,被城管制止,双方发生冲突,造成城管手指骨折,被指控妨害公务,取保候审,后被判缓刑。
其实,法庭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体会着社会中的悲欢离合。看着每天写的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刑事判决书,其实就是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以及他的家庭
庭,但这都是他们自己做的,偶然也好、故意也罢。这些都警示我们,尤其是作为一名学法学的学生,不要一时冲动误入歧途,要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和生活。
在实习的过程中,让我思考了一些司法工作上的不足。比如,在庭审的过程中,看到了陪审员的审理经过以及他们和法官和议的过程,真正理解陪而不审的现实。在简易程序审理中,看到了法官的权力,看到了独任制的不足。在执行的过程中,看到了司法实践对是否是本地人,是否有人管等不同人的区别对待。在定罪量刑过程中,看到了认罪与赔偿的重要性,不知是否是富人、圆滑的、厉害的会少一些麻烦呢?这罪与非罪、罚的多与少的界限究竟该如何定义呢?
我国的司法实践尚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但那是中国司法亟待解决的事情。而法院人员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的作风,仍然是我们今后工作和学习的榜样。
在实习的过程中,感到原本威严的法官,其实是那么平易近人,没有一点架子,细心回答我们提出的问题,认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每当有案子的时候,法官会和我们一起研究案卷,分析证据,针对案情查找法条、案例及相关资料,让我们针对量刑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无疑帮助我们将学过的知识加以复习,并最大限度的把知识在实践中得到了应用,也切实感到了作为一名准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与庄严。让我深深感到法官走下神坛,成为我们身边值得崇敬的师长。
另外,在我们接触的检察院人员、律师的身上,也有许多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没有机会到检察院实习,也是一大遗憾,所以建议学校能够对暑期的实习也做一定的组织,也许时间不用很多,但公检法各个工作部门的良好气氛一定对我们的学习有益而无害。
在实习的过程中,虽然问了许多幼稚的问题,有的工作可能做得还不是很到位,但瑕不掩瑜,实习的收获仍将是我们的专业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期三个月的法学专业毕业实习结束了。感谢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接收我们实习,让我们在那里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日子。感谢刑庭的法官们、书记员们,是他们耐心的帮助让我们学到了许多知识,让我们变得成熟、自信的面对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他们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的作风,将是我们今后工作和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