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经贸关系研究 本文关键词:中欧,经贸关系,研究
中欧经贸关系研究 本文简介:中欧经贸关系研究摘要:欧盟是一个发育成熟的大市场,其商品、科技、劳务、服务和旅游都非常发达。整体实力在世界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生产总值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40%,是世界上第一大经济贸易集团。因此加强与欧盟的经贸合作对发展我国经济,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作为世界最大经贸
中欧经贸关系研究 本文内容:
中欧经贸关系研究
摘要:欧盟是一个发育成熟的大市场,其商品、科技、劳务、服务和旅游都非常发达。整体实力在世界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生产总值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40%,是世界上第一大经济贸易集团。因此加强与欧盟的经贸合作对发展我国经济,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作为世界最大经贸集团,中国和欧洲经济互补性很强,经贸发展潜力仍然很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欧经贸关系进入“历史最好时期”。这不仅表现为中欧经贸往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质量的日益提高,而且还得到了强有力的政治支持和法律保障。由此可见,进一步加强两国间贸易关系,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而不断升级是市场经济理论发展的必然哲理。因此,发展中欧贸易关系有利于推动双边经济增长和促进社会进步。
关键词:欧盟;经济互补性;直接投资;技术壁垒;贸易逆差
一、前言
我国与欧盟自1975年建交以来,双边贸易发展迅速。据中国海关统计,
2003年,中欧贸易额为1252.2亿美元,首次突破千亿美元;2004年,中欧双边贸易再创新高,达到1772.8亿美元;2005年双边贸易突破两千亿美元大关,达到2173.1亿美元;2006年,在世界经济增速普遍放慢的形势下,双方贸易仍呈较快增长势头,贸易额增加到2723.1亿美元,直至2007年全年我国与欧盟双边贸易额达到3561.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2008年中欧双边贸易总值为4255.8亿美元,增长19.5%,分别高于同期中美、中日双边贸易增速。
中国与欧盟均既是贸易大国。2006年中国从欧盟进口总值达903.3亿美元,同比增长22.7%;中国向欧盟出口额为1819.8亿美元,比上年增26.6%。2007年我国对欧盟出口2451.9亿美元,增长29.2%;自欧盟进口1109.6亿美元,增长22.4%。2008年自欧进口1327亿美元,增长19.6%;对欧盟出口292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4%。
中欧贸易逆差不断增长,由2004、2005年的700多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1600多亿美元,贸易逆差的直接原因同中国充分利用了欧洲人提供的普惠制有关,第二个原因是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第三个原因多是来自持续的结构因素,即中国在加工工业中所具有的巨大优势—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中欧之间的贸易逆差的结果导致了中国的出口能力提高,扩大欧盟未来的进口。基于这种判断和经验表明,贸易纠纷今后可能还会不时损害中欧关系,特别是在触及失业率很高的欧洲地区。因此我们要解决贸易逆差所导致的贸易摩擦问题,使中欧经贸关系平稳健康地发展,这是中欧经济互利共赢的关键。
二、中欧经贸关系存在的问题
1.欧盟成为中国遭受反倾销的主要来源
中欧经贸关系中经常遇到的一些分歧摩擦大多是相互关联的。目前,欧盟紧盯着中国“入世”后的履约行为表现,实质是看中国是否真正如约按市场经济原则要求办事,这关系到中国未来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问题。而正因为至今中国尚未取得这种地位,给欧盟增添了一个“方便”,屡屡对中国实行反倾销。加紧对中国实行普惠制“毕业”制度和欧盟对华的贸易逆差,则又给欧盟的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新的动机。一旦出现个别政治问题,还会加剧上述某些分歧和摩擦。
2008年,中国依然是欧盟的反倾销重点。欧盟委员会的数据显示,前10个月,欧盟新发起14项反倾销调查,其中6项针对中国,分别涉及蜡烛、铝箔和多类钢铁产品。同期,欧盟采取的3项临时反倾销措施,均是针对中国的,在6项正式反倾销措施中,也有一半是针对中国的。2009年伊始,随着欧洲经济形势受金融危机影响而急转直下,欧盟内部日益躁动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值得警惕。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这种狭隘的思维已经无法维护欧盟的整体利益,甚至经常是背道而驰。这主要是因为欧盟企业的利益也在“全球化”,而不再局限于欧盟范围之内。目前欧盟的主要担心是金融危机的日益严峻,中国出口进一步加快增长,而且出口商品将从传统部类日益提升到高科技领域,包括机械、汽车、家具、有机化学制品等;欧洲生产基地可能会倒闭,从而影响欧洲的经济增长和就业。
2.关于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问题
作为正在深入转轨中的发展中国家,我们的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欧盟提出的中国企业有的尚不完全符合市场经济待遇的标准,也并为全然无理。但不合理的是,欧盟在拒绝给与中国以“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同时,却给市场经济发育并不比中国完善的俄罗斯和乌克兰以这种地位,在同一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这应该说是一种歧视。
欧盟不仅迄今尚未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而且制造许多贸易摩擦,以种种理由限制中国商品进口。
3.技术性贸易壁垒阻碍中国对欧盟出口贸易
欧盟的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产品和企业的危害并不比反倾销小。这些壁垒主要来自几个方面:技术法规、标准繁多,要求高,修订频繁;对包装、标签以及劳工保护要求严格:“绿色壁垒”;竭力控制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欧盟的技术壁垒并不是刻意针对中国的,它们反映了欧盟追求成为国际规则制定者的权力欲望,与美国争夺国际影响的利益需求;体现了欧盟所达到的生产与生活水平以及由此产生的某些要求;同时,也确实隐含了贸易保护主义的不少因子。对此,我们首先要致力于保护包括自己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合理权益,同时,更要着力提高自己的技术标准。我们还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并努力创建自己的技术标准。中国通过创建本国的技术标准,可增加中国的创新技术在世界范围的使用。我们应当利用自己庞大的国内市场来加速本国技术的采用。
三、促进中欧贸易发展的政策建议
1.充分重视双边经贸关系
中欧双方对对方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欧洲市场在我国对外经贸工作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美国经济遭受重大打击、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和欧元启动的情况下,努力开拓欧洲市场,对我国更有着特殊的意义。温家宝强调,进一步发展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是中国整体外交的战略重点,这一大方向不会因一时一事而改变。面对金融危机,加强合作、共克时艰应该成为当前中欧关系的中心任务。实现上述目标,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特别是彼此照顾重大关切,不提出、不挑起争端和矛盾,避免中欧关系大局受到损害。中欧社会制度不同,但完全可以和谐相处,求同存异,和而不同。
2.建立有效的双边对话机制
(1)用磋商办法解决经贸问题。中欧双方应秉承友好磋商的精神,通过沟通和对话解决双边经贸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实现互利共赢。中国政府重视发展与欧盟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历来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处理中欧双边关系。目前,欧盟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国也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进一步发展中欧关系和双边经贸合作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中国与欧盟在经济上有着很强的互补性,合作领域广阔,中国与欧盟同在一条船上,需要同舟共济。然而中国与欧盟又有着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还存在一些分歧,正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只要通过加强平等对话和沟通,双方就能求同存异,和平共处,实现多样性中的共同性。因此,中国与欧盟正在同过一座桥,这座桥就是平等对话,它通向相互理解,通向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健康发展。
(2)多层次全方位进行相互对话。在2008年、2009年,中国和欧盟开展了商业领域的多次相互对话,大大加强了中国和欧盟企业之间的相互谅解、相互合作、以及实施优惠政策。中国与欧盟进一步开展双边经贸合作,还需要全方位的相互对话。除了企业之间的定期对话和交流之外,可以开展政府之间的经贸政策的对话和交流,可以开展中国政府和欧盟企业、欧盟政府和中国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发挥中国欧盟协会、商会的积极作用。除经贸领域以外,其他方面如政治、社会、司法、文化等也要进行对话和交流。中国与欧盟签订司法、海关、税收等双边协议,逐步消除双重征税和减少规避税收等。邀请欧盟领导人与议员、以及国际组织官员与专家等,来华进行访问交流,了解中国,消除对中国人权等方面的误解和隔阂,形成政治、社会、司法、文化、经贸相互促进的良好机制。2009年1月30日举行的第一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中,为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欧双方就加强务实合作达成6点共识,双方应密切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促进世界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3)提高谈判能力,善于驾驭国际规则。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后,中国需要尽快熟悉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各级政府和企业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在处理与欧盟发生的经贸问题中提高谈判能力,善于驾驭世贸组织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反倾销与反补贴、知识产权保护等规则,尤其是建立预警机制,作好预案工作。
加强我国相关规则的国际协调,尤其是要尽快实现会计、贸易统计、国民经济核算等渠道、口径、方法、手段上的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与修改,提高我们在国际规则上的利益表达能力,另一方面是要加大我国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建设力度,形成有效的专家咨询机制,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它们在争端中起到与沟通、协调、指导的作用。
综上所述,欧洲在未来的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中地位会进一步提高则是确定无疑的。与此相应地,欧洲将致力于扩大其在世界范围内的政治影响和经济存在,包括亚洲与中国。欧洲必定会这样做。因为未来的欧洲将只是国际政治与世界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未来的世界经济将不再会只是昔日欧洲经济世界的延伸。另一方面,中国经济继续在迅速发展,开发其西部地区为此提供了新的动力,它的国际地位也将进一步上升,中国致力于在国际上展开全方位的合作,其中欧盟是中国的最重要的伙伴之一。中国和欧洲联盟都是维护和平稳定和经济繁荣的重要力量。双方力量的增长,彼此需要的现实,各自政策的调整和合作意愿的加强,为中欧关系特别是经贸关系的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欧洲改革的思路和做法都值得我们中国人关注。特别在面临经济全球化等新形势下,各国政府都在采取双重的应对战略:即对外寻找国际联盟,在欧洲首先是欧洲联盟;对内则强化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联盟。说到底,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核心是企业竞争,企业在国际国内竞争中的表现如何,将决定一个国家未来的命运。而中国目前正缺乏一大批优秀的、国际级的企业和企业家。我想,中国的有识之士已经懂得了这一点。在这方面,我们要加紧向全世界学习,包括欧洲。加强同欧洲各国的经贸联系,不断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参与世界经济之间的交流,对我国未来经贸发展必将有十分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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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欧科技施工协议
中欧科技施工协议 本文关键词:中欧,协议,施工,科技
中欧科技施工协议 本文简介:中欧科技大厦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补充条款【回复征求意见稿】日期: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立协议单位:发包方:xxx(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xxx(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实践惯例,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到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范本为格式合同,在项目实
中欧科技施工协议 本文内容:
中
欧
科
技
大
厦
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
补
充
条
款
【回复征求意见稿】
日
期: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立协议单位:发包方:
xxx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xxx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实践惯例,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到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范本为格式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很多地方不尽如意,双方的责、权、利表述不够清晰!因此双方在无锡太湖城的中欧科技大厦项目的建安工程总承包合同基础上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条款》,并约定如本补充条款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城建部门备案的合同发生矛盾时,无论两个文本的签订时间先后均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江苏无锡太湖城管委会旁;建筑面积:2幢26层,1幢6层建筑及地下室。
二、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728日历天,与备案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不变;实际开工日期变为2011年8月10日,该日期为计算本工程工期的起始日期;竣工日期以本工程所有的建安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且乙方到此节点已办理应移交甲方的资料以及竣工备案完成以及施工现场已达到按常理判断的整洁程度并甲方已办理书面接受手续之日为准。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上限为工程总造价的
%
三、承包形式: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的方式进行工程总承包;
四、承包范围及材料:施工图范围内(除电梯工程外)的工程内容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费率
方式确定。
(1)执行期间固定费率不变;一切遇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调整的,本工程不执行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已含在合同固定费率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①、套用《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及相关补充定额
;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中定额缺项的,参照其他定额或其他省份现行定额相应子目的消耗量,或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测定,人材机单价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②、工程量根据浙江省2003版预算定额计算规则按实计算;
③、机械台班、水、电和辅助材料单价按浙江省2003预算定额的定额取定价计算;人工费按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执行,即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中的一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4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9元;
④一类人工工日单价价外差调整8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价外差调整12.5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价外差调整10元,价差调整只计取税金。
⑤、土建主要材料指钢材、商品砼、水泥、砂、石、灰、砖、瓦、板枋材、平板玻璃、建筑五金、人造板材、防水材料(其余为辅助材料),按《无锡造价管理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结算,其中钢筋和商品砼分为“从开工到±0.000浇砼完成”和“从±0.000浇砼完成到主体结顶”两段分别计算平均信息价,其余主要材料按合同工期前80%月份平均信息价结算。安装(除甲定乙供和无价材料)主要材料(含无缝钢管、焊接钢管、镀锌铁皮按开工到竣工后80%工期《无锡造价管理信息》(正刊)平均信息价结算。
⑥、甲定乙供和无价材料按发包人的签证价。土建材料签证价根据材料到工地的供应价(不计材料上的额外利润),加5%的采购保管费及利润等;水电甲定乙供材料签证价=发包人确定的市场供应价×(1+10%)(含企业管理费、保管费、现场搬运等所有的费用)。消防及智能化工程甲定乙供材料签证价=发包人确定的市场供应价×(1+15%)(含企业管理费、保管费、现场搬运等所有的费用)。甲方签证价只计取税金。
⑦、综合费用按固定费率计算:土建以定额人工费加定额机械费为基数计取综合管理费,安装以定额人工费为基数计取综合管理费,规费按浙建站计(2009)28号文件执行,即建筑工程规费费率按4.358%乘调整系数0.95计算,安装工程规费费率按23.18%乘调整系数0.76计算,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规定计算。计算程序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工料单价法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上述综合管理费包括取费定额中的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综合费用和工程保险(含农民工工伤保险)及其他一切费用。即土建结算造价=土建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人工价差+材料价差+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差价+税金;安装结算造价=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人工价差+材料价差+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差价+税金;综合费率见下表:
序号
类别
土建
水、暖、消防管道
电、气、消防电
1
一类(2幢26层建筑)
7
11.7
13.6
2
二类(1幢6层建筑)
5.8
9.8
11.3
⑧、
总包管理配合费计算方法:
a、电梯工程不进入结算总价,工程配合费按4000元/台包干。(含电梯安装期间总包向分包方提供安全防护、安装脚手架(含脚手架的安装、维护使用及任何原因的整改以满足电梯安装所需的所有费用)、为电梯安装提供安装、调试电源并送至电梯机房;垂直运输设备;为分包单位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电梯机房、门厅部分的泥工修补;电梯井道、底坑、集水井等部位的防水封堵和排水工作等内容。)
b、总包管理配合费为包干费用,不再另计管理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⑨下列项目按以下方法结算:
A、花岗岩贴面、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墙地砖等主材价格按甲方联系单签证认可价格,施工损耗按定额规定;差价仅计税金
B、内墙、天棚采用白水泥:801胶水:大白粉=1:0.68:0.42刮腻子,厚度为2.5mm,内墙综合单价按
6
元/㎡计算、天棚综合单价按
8
元/㎡计算(包括天棚砼基层处理水泥浆掺胶刮批),该费用仅计税金。天棚粉刷层不再另行计取。
C、地下室防霉涂料、内墙乳胶漆按预算定额进入预算,结算时按联系单签证的实际价格结算。差价只计税金
D、粉刷前在所有墙面不同材料交接处若设置0.5㎜厚钢丝网,综合单价按6.4元/㎡计算,该费用仅计税金。
E、施工期间如因发包人原因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额外协助而发生点工,普工价为80元/工日,技工价为110元/工日。普工、技工的划定同定额说明。此单价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动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工程点工适用于不能套取相关定额费用的零星用工。
F围护的钢筋砼支撑凿除、钢构柱拆除、基坑围护凿除及其垃圾清运费用均按以工代料考虑,钢筋废料由承包人自行处理,不再另行签证费用。
G土方挖、运、填按甲方定价,该价格包括挖土(包括机械挖土和人工挖下翻地梁、承台,干湿土结合地质资料和基坑围护降水方案综合考虑)、边坡和坑底修整、装土、运土至政府指定地点、卸土、平整、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土方挖运工程量按最终评审通过的基坑围护图纸按实计算;
土方原则上采用挖、运、填综合平衡考虑,如发生购土回填按甲方定价,该价格包括取土点挖土、运至工地现场、卸土回填、平土、分层夯实、规费、利润、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H以上设定价格结算时一次性包干,均不得调整。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确认的工程变更、设计院的变更;2、经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确认的其它允许调整的费用。3、联系单变更费用最终以甲方签证为准。
2.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3.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甲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工程量在25日上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报告之日起7天内审查确认。在确认计量结果后的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付款方式: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工程款根据各单体施工形象进度支付,形象进度节点为:地下车库及主楼地下室±0.000完成,±0.000以上工程按经审核±0.000以上月进度款的70%支付
(2)、每月支付进度款时加付经审核同意±0.000以下工程款的10%,支付到70%停付。
(3)、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到经审核同意已完工程量的75%。
(4)、项目通过竣工综合验收后支付到经审核同意已完工程量的80%。
(5)承包方通过综合验收后三个月内上报工程决算,发包方收到完整决算资料后,原则上在三个月内审计完毕(施工方造成原因除外),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一年内支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5%。
(6)5%为保修金(不计利息),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支付4%保修金,5年后支付剩余1%的保修金。
(7)、施工过程中,如遇变更联系单,材料信息价上下浮动则不纳入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总额内,在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
(8)、水电计量装总表和分表,总分表间差额和电的损耗由乙方承担,由发包人代缴水电费,在支付工程款时按实际用量和实际价格全额扣除。
(9)总包管理和配合服务费在分包工程竣工后经相关分包单位及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实际配合情况良好后按工程款支付比例支付。
乙方承诺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全部用于本工程,专款专用,不挪作其他用途;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按本协议的有关条款继续支付以后的工程进度款;如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改正的书面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未予以改正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本工程总造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材料设备供应
1.甲定乙供材料为:
土建部分:
(a)防水材料
(b)公共部位乳胶漆
(c)地下室防霉涂料
(d)信息价中未包含的内墙新型砌体材料
(e)地坪耐磨漆
(f)住宅户内腻子
(g)防火门
(h)人防门
(i)防火卷帘
(j)烟道、烟帽
(k)汽车库进口排水沟盖板
(l)外墙涂料
(m)保温材料
(n)阳台地砖、花岗岩石材
(o)商品砼添加剂
安装部分:
(a)潜污泵(含控制箱)、变频给水设备(含变频水泵、气压罐、控制柜、底座以及相关的成套部件等)、人防设备及材料、水箱、卫生洁具(含龙头、五金配件)、水表及箱、阀门等;
(b)各系列配电箱(柜)、电表箱、控制箱(柜);
(c)所有通风空调设备、通排风机(含控制箱、柜)、风管。
(d)UPVC排水管(其中管件的品牌由甲方定,管件价格及用量按定额基价中的含量及单价结算,不作补差)、涂塑钢管(其中管件品牌由甲方定,管件的用量按定额中未计价主材含量,管件的价格按第八册定额后附的塑料管件信息价(2003年10月)结算)、镀锌钢管(其中管件的品牌由甲方定,管件的价格及用量按定额基价中的含量及单价结算,不作补差)、排水管(其中管件的品牌由甲方定,管件的价格及用量按定额基价中的含量及单价结算,不作补差)、PPR给水管(其中管件品牌由甲方定,管件的用量按定额中未计价主材含量,管件的价格按第八册定额后附的塑料管件信息价(2003年10月)结算)、各类给排水阀门、保温材料、支管减压阀、紫铜管及相应铜管配件、不锈钢管及相应配件、卡筘式连接件。
(e)阻火圈、防火套管等。
(f)桥架、普通照明灯具、消防灯具、开关插座、电线管、等电位端子箱、UPS电源。
(g)
电缆(控制电缆、电力电缆、耐火电缆)、电线(耐火线、阻燃线)、KBG钢导管。
(h)
消防部分设备及材料。
(i)
智能化部分设备及材料。
(g)其他无价材料。
七、工程的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且乙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工程应一次性通过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而引起的工期延误的,除按本协议的第二条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乙方工期延误导致甲方向第三方延迟交付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2、工程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的次日自愿向甲方交纳500万履约工程保证金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竣工并通过验收后退回。
如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应扣的违约金金额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总款中扣除,且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的事项
1、乙方承建本工程严格按照标化、文明现场和CI要求组织施工,并创无锡市(滨湖区)标化文明工地。如达不到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1%的违约金。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之规定,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狠抓安全生产,并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或安全事故,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包括延期完工等而给甲方造成的其向任何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项目经理以及主要管理人员实际到岗率应不低于实际施工期的95
%。
4、材料使用前应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若因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产生停工返工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本工程施工中所有涉及工期、造价等实质性内容的联系单鉴证的均应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认可签字盖章后才可以作为甲乙双方在结算时的依据。
6、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的前提条件为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城建档案职能部门出具的已审核接收乙方关于工程相关资料的接受证明,否则,视为乙方不具备与甲方进行工程结算的条件。
7、本协议工程不得转包、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即工程总造价的20%,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
乙方自行承担。
8、工程中所用水泥均用散装,不用袋装。
9、乙方送审结算造价超过最终核定结算造价5%以上,参照浙江省物价局[2009]84号文件第5条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咨询单位审核费用。
10、如工程施工所在地政府要求需足额缴纳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住房公积金、住房与社会保障金等的均由乙方缴纳和承担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被一级政府的媒体或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一次,依据情节轻重罚款5—30万元;乙方拖欠材料款被诉诸法律而牵涉甲方;乙方因拖欠人工的工资引起上访或发生经济纠纷而牵涉到甲方的话,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5—20万元。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连续拍照及录像,竣工之日交付配音、配乐、配字幕的录像带及照片,片长60分钟左右。录像带和照片须包括竣工全貌、细部施工过程及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一些技术处理的细部做法等。
13、本条款中所有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14、为规范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在本项目的实施全过程中,双方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或发生的变更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
口头汇报不作依据。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同时应由项目经理签署或乙方盖公章。(具体操作法则,另行商定)
九、本协议系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与施工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