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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造价,全过程,管理办法,阶段,施工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第一章操作规程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行为,提高咨询效率,保证咨询质量,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审计署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济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操作规程

一、总

第一条

为规范我公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行为,提高咨询效率,保证咨询质量,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审计署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济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的目的旨在通过及时、有效的咨询,在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形成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实现规范建设程序、改善建设管理、防止资金流失、节约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

第三条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以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基本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法为咨询依据,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一般分为阶段咨询、定点咨询、全程咨询等方式。

阶段咨询是将项目建设全过程划分为若干时间段进行的咨询。定点咨询是对建设项目确定若干重点环节、重点事项、重要活动进行的咨询。阶段咨询和定点咨询一般应有机结合。全程咨询是指咨询组常驻建设现场,对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委托方的要求,采用不同的咨询方式。

二、

第五条

公司与委托方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委托方要求成立项目咨询小组,在公司统一组织下开展咨询工作,并接受委托方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为保证咨询质量,项目咨询小组负责人对项目咨询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主要学习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法律、法规、制度、咨询工作规程和咨询工作纪律,使咨询人员提高业务技能,增强责任心。

第七条

项目咨询小组接到任务后应到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详细了解建设(代建)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立项及可行性报告批准情况、项目资金筹措到位情况、项目招投标情况等相关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实施方案》,确定咨询目标和工作重点。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实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2、

编制咨询实施方案的依据,采取的重点咨询方式。

3、

建设(代建)单位和被咨询建设项目的名称、基本情况。

4、

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5、

咨询范围、内容、形式、方法、重点、目标、实施步骤、预定时间。

6、

咨询组成员名单、具体分工和相应职责

7、

编制咨询实施方案的日期。

(七)实施定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为主的项目,应在咨询实施方案中明确造价咨询的重点环节、咨询内容及咨询方法。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实施方案》经公司同意后,报委托方核准,由咨询组负责实施。

第八条

项目咨询小组应要求被咨询单位及项目相关单位根据项目进度情况逐步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

项目咨询小组负责人应组织被咨询单位负责人和项目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召开咨询进点会,明确咨询依据、咨询范围、咨询重点、时间安排、方式方法等,为实施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作好准备。

第十条

项目咨询小组人员应参加项目建设指挥部或建设单位召开的例会(涉及咨询重要事项的会议咨询组长必须参加),及时了解、掌握项目有关情况,确定咨询工作重点,提出咨询建议,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

项目咨询小组人员办理造价咨询事项,应当依法咨询、实事求是,遵守准则、恪守程序,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应充分体现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

项目咨询小组在项目实施阶段,应积极主动介入,及时出具阶段性咨询结论或审核意见:

(一)项目咨询小组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场所,与被咨询单位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要求被咨询单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将工程资料、信息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及时告知项目咨询小组;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基础开挖、设备材料采购、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结算、交付使用等经济活动,要求被咨询单位应随时用《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等书面资料报给项目咨询小组,如委托方是审计局,项目咨询小组还应及时向审计局投资科汇报。收集的资料必须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二)咨询人员应根据《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的内容和工程进度,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参建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被咨询单位出咨询建议书,并做好咨询记录。

(三)咨询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其落实,并收集相关资料,做好整改记录和咨询阶段性结论意见。

(四)咨询人员应利用照相、录像、GPS等先进技术装备,对项目原始地理地貌进行测量取证,对隐蔽工程及其它重要环节等进行现场取证,为竣工结算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三条

项目咨询小组应建立《跟踪咨询日志》,及时记载咨询时间、工作纪实(包括咨询内容、项目现状、发现问题、咨询意见、整改情况、咨询成果等),每日记录的内容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要成为反映造价咨询全貌的工作日志。工作日志由咨询人员负责记载,咨询组长审查,公司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四条

跟踪咨询实行月报制度,工作量要有记录、小结,各项目咨询小组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汇总上月情况,说明完成的工程量,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要求解决的问题。

第十五条

咨询过程中,对一些重要的咨询事项或存在问题的事项,咨询人员要编制咨询工作底稿,并对咨询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咨询工作底稿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被咨询单位名称;

(二)

咨询项目的名称及实施时间;

(三)

咨询过程记录;

(四)

咨询人员对咨询事项的判断意见;

(五)

编制者的姓名及编制日期;

(六)

复核意见、复核者的姓名及复核日期。

编制咨询工作底稿应做到真实客观、内容完整、事实清楚、重点突出。

第十六条

项目咨询小组应按照“跟踪咨询、分期报告、迅速反馈、及时纠正”的原则,针对发现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出具《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意见单》。项目咨询小组应重视咨询建议或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提高咨询建议或意见的质量。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意见单》的内容主要包括:

1、

咨询查证情况(跟踪咨询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2、

咨询意见和建议;

3、

被咨询单位意见;

4、

咨询意见和建议的执行、落实情况;

意见单有现场咨询人员填制,咨询组长应负责督促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

跟踪咨询实施阶段,咨询人员通过观察、调查、审核、计算等方法收集能够证实咨询事项真相的证明材料,并取得相关责任人的签名或盖章。咨询人员对证据提供者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咨询证据,应当注明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原因和日期。拒绝签名或者盖章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咨询证据依然有效。咨询证明材料应符合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合法性的要求。

第十七条

现场咨询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施工合同进度款拨付约定,定期(一般为每月一次,次月对上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程量进行审核,出具《完成工程量核定单》或《阶段性咨询定案表》。

第十八条

项目终结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完成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项目咨询小组应按照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进行咨询档案的整理归档。

三、咨

第十九条

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期阶段,咨询小组应收集建设项目的审批及施工许可等文件,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检查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对项目招投标文件的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与招标人沟通,并进行修正;对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信息发布方式等方面进行咨询,检查招投标及比选结果的合法性,提出咨询意见。

3、检查与各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合规、公允,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是否一致。

4、检查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对使用国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规定其操作程序和使用范围,并作为建设资金咨询的重点。

第二十条

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履行合同情况。检查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2、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

3、检查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4、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

5、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6、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7、对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进行审核,开具核定单,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工程结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1、工程量的审查。工程量是工程造价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准确程度是影响竣工结算的重要因素之一,实际工作中工程量也是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因此咨询人员要对工程量进行重点审查。

2、材料价格合理性的审查。重点审核主要材料的单价是否合理,防止施工单位以劣充好,抬高材料价格。

3、审查隐蔽验收记录和设计变更及各种经济签证是否真实,防止施工单位事后补办签证或虚假记录的发生。

4、检查建安工程投资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合法性。根据被咨询单位提供相关的合同、招投标文件、协议、会议纪要、工程图纸、工程变更、签证、工程量计算、单价测算、工料机分析等资料,审查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工程价款结算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以及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等奖惩条款的实际执行情况等。

四、咨

第二十二条

项目咨询小组应根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全面审查与抽样审查相结合的方法,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咨询重点,抓住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审核,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项目咨询小组应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场所,与被咨询单位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被咨询单位的重要例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有关情况,提出咨询意见,并且作好会议记录。

第二十四条

项目咨询小组要重视做好咨询宣传工作,使被咨询单位了解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的程序、内容,使其接受和认可我们的咨询工作。

第二十五条

项目咨询小组成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变更等真实情况,了解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熟悉工程计量规则及有关费用的测算办法,并且作好相关记录。

1、在项目施工中,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对工程质量、投资及施工安全有较大影响,事后又无法取证的,应把其施工过程确定为咨询重点,留下记录及影像资料。

2、对主要的施工管理活动进行跟踪,目的是便于掌握工程项目的整体情况,并在不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程序的情况下,对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跟踪。主要包括单位工程以上的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隐蔽前的验收、图纸会审、现场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的审查、工程建设例会、特殊情况下召开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会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进场清点检验、材料实验(化验)的取样及委托等。

3、设置施工停审点。它设定于工程施工的连续两道工序之间,即在某项工序完成,各项检验、验收手续已经履行,下道工序开始之前。设置施工停审点的主要目的是对重要部位、重要节点做法留好证据,可解决一些事后审核的难点和疑点问题。

根据施工过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的特点,发表咨询意见和做出决定可采取三种形式,即口头、咨询底稿与咨询建议或意见单、正式咨询公文。对一般性问题,咨询人员可用口头的形式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表咨询意见,并视其重要程度在事后补做咨询纪录;对因质量问题需要停工、返工和对施工方案及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措施等存在异议,或需要提出必要的咨询建议且经初步交换意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达成一致的,可用咨询底稿和咨询建议或意见单的形式提出咨询意见和咨询决定;对发现的重大、有倾向性或经多次提出屡禁不止的问题,以及发现的设计方案存在缺陷的问题,应出具正式咨询文书包括咨询函、咨询意见、咨询决定等,同时要求被咨询单位反馈意见。

第二十六条

咨询人员要采取检查、审核、观察、询问、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咨询技术方法收集咨询证据;并通过参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投标、合同签订、材料价格确定、工程采购、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重要工作,取得第一手咨询资料。

五、

第二十七条

未经公司批准,项目咨询小组人员不能参与建设(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组织的外出考察。经公司批准的外出考察,考察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写出外出考察报告报公司部门负责人。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考察时间、带队人、参加人、考察地点、考察经过、考察结果、咨询建议或意见等。

第二十八条

不准由施工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第二十九条

不准使用施工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咨询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三十条

不准参加施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第三十一条

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第三十二条

不准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第三十三条

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第三十四条

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或知晓的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第三十五条

不准向施工单位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

咨询人员守则

守,勤

作;

询,实

是;

习,积

取;

慎,平

人。

第二章

第三十七条

施工前期需收集的相关资料:

(一)项目批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纸质图纸和电子版图纸(含施工图预算)及审批文件;

(二)招投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三)经济合同:包括项目代建、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总承包及分包合同,以及项目有关的协议、纪要、各类签证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

(五)施工图:包括土建、装饰、设备及安装(含水、电、暖、通)等专业图纸(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

(六)委托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七)落实施工用水、电、路的实际情况,若与施工组织设计不符应由业主签证证明。

(八)开工报告审批单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

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及时限要求

第四十条

项目跟踪咨询过程中遇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造价咨询部。

2、

跟踪项目新增投资计划或概算调整,在有关部门发文后10个工作日内告知。

3、

分包工程招标、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及合同签订,在招标前或合同签订前5日内告知。

4、

土方开挖前5日内或发现开挖地质与勘察报告不符2日内告知。

5、

支护或地基处理等隐蔽工程,施工前2日告知。

6、

重大设计变更在变更后2日内告知。

7、

外出考察,在接到通知后即时告知。

8、

单项工程结算,在收到原报结算书2日内告知。

9、

项目咨询小组负责人认为应该告知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第四十一条

项目咨询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卫生、安全、现场管理等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各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与评比,具体奖惩依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二条

项目咨询小组成员必须认真落实跟踪咨询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符合内控要求,对所承担的咨询业务质量和进度负全面责任,咨询成果达到委托单位的满意,否则,视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公司《质量控制办法》的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

项目咨询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行业咨询标准、咨询流程、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正确树立个人形象、职业形象、企业形象,严禁“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严禁顶撞相关各方从业人员,否则,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100—1000元的罚款,直至开除。

第四十四条

项目咨询小组成员必须认真编制跟踪日志、跟踪建议单等各种跟踪资料,如实反映跟踪咨询过程和跟踪咨询效果,积极参加跟踪项目的各种专业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反馈委托单位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意见与建议,并全面做好上述各方配合协调工作,凡达不到公司要求的,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关责任人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四十五条

项目咨询过程中,凡需跟踪咨询单位签署的相关资料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重大事项需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所有项目咨询小组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跟踪咨询有关资料对外签发的规定,并做好备案工作,确保规避咨询风险,凡达不到公司要求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100-1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各项目咨询小组责人必须严格执行跟踪现场管理制度,并全权处理责任范围内跟踪现场发生的问题,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确保跟踪审计工作安全运行,否则,将视情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各项目咨询小组负责人务必每月5日前向公司汇报上月工程跟踪审计情况,迟报的罚款100元,不报的,每一次罚款500元。

第四十八条

项目咨询小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工程造价咨询资料归档办法》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收集、整理和归档相关资料,确保跟踪项目归档资料及时、齐全、完整、规范,并在跟踪项目结束时提交跟踪项目总结报告,公司每月抽查一次,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视情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所有外出考察必须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将视情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附件: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建议书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意见单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周报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月报

5、工程进度款支付台账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意见单

项目名称:

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咨询人员

具体情况:

咨询意见:

咨询人员(签字):

日期:

咨询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咨询意见执行情况

日期: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建议书

委托单位:

编号:

咨询单位名称

山东新策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项目名称

咨询人员

编制日期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情况

咨询建议

咨询组负责人意见

咨询人员(签字):

日期:

咨询单位意见

咨询单位(盖章):

咨询人员(签字):

日期: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月报

咨询单位名称

山东新策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项目名称

咨询人员

编制日期

项目咨询小组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期:

20

工程进度款支付台账

单位:元

付款周期

款项名称

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

累积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

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本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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