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外派,监事,管理制度,考核,董事
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工作绩效,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集团公司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目标,对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合理运用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业绩的管理过程。第三条本制度中的考核对象为集团
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工作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集团公司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目标,对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合理运用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业绩的管理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考核对象为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
集团董事会是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的最终决策机构。
第六条
作为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的决策机构,集团董事会的职责包括:
1.审批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审批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标准;
3.审批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目标;
4.审批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结果;
5.审批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第七条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是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的实施机构,职责是起草外派董事和监事的考核管理制度、标准、目标、结果和运用方案。具体负责:
1.编制和修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编制和修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标准;
3.组织对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的绩效考核,实施经过批准后的考核运用方案;
4.从与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相关的部门收集考核信息;
5.修订权属单位拟定的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6.向集团董事会提交经修改后的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7.负责将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结果运用方案告知相关各方,并将考核方案存档。
第九条
权属单位在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中所承担的职责包括:
1.组织和手机考核信息;
2.组织分析和计算考核结果;
3.拟定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第三章
考核流程
第十条
考核流程包括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方案审批流程和图案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流程。
第十一条
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方案审批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拟定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方案,提交集团董事会审议批准(如果是外派执行董事,可由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提出,交由集团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和修订);
2.集团董事会对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审议;
3.将通过审议的绩效考核方案在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和权属单位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
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实施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按照相关制度安排述职报告会,并通知相关各方;
2.举行述职报告会,由外派董事和监事进行述职,集团董事会成员出席,就报告内容进行质询,并对该董事和监事进行考核评分;
3.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从权属单位和相关单位获取其他相关考核信息;
4.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并统计考核信息;
5.根据考核办法得到初步考核结果;
6.提交集团董事会进行审批;
7.通过后,将得到的最终考核结果提交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形成最终决议;
8.集团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按照决议实施考核方案,并告知相关各方和存档;
9.控股子公司同时对考核方案进行存档。
第四章
考核周期和内容
第十三条
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周期为年度。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是对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在上财年内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时间是财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即1月份完成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
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内容包括能力考核指标、态度考核指标和绩效考核指标。
表1: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标准(非执行董事)
职位名称
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
分类
分类权重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考核机构
考核周期
工作能力
20%
决策能力
25%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年度
协调沟通能力
20%
人际交往能力
20%
研究分析能力
20%
问题解决能力
15%
工作态度
10%
工作责任心
40%
服从意识
30%
学习意识
30%
工作业绩
70%
控股子公司业绩评价结果
40%
控股子公司董/监事会出席率
20%
工作报告
20%
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的督导和建议
20%
表2:集团外派执行董事考核标准
职位名称
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
分类
分类权重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考核机构
考核周期
工作能力
20%
决策能力
25%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年度
协调沟通能力
20%
人际交往能力
20%
研究分析能力
20%
问题解决能力
15%
工作态度
10%
工作责任心
40%
服从意识
30%
学习意识
30%
工作业绩
70%
控股子公司业绩评价结果
70%
控股子公司董/监事会出席率
5%
工作报告
15%
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的督导和建议
10%
表3:工作业绩指标良好方法:
指标名称
量化得分(X)标准
90≤X≤100
80≤X<90
70≤X<80
50≤X<70
0≤X<50
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督导和建议
对控股子公司发展有深入研究,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意见
对控股子公司发展有一定研究,比较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能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
大致了解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能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了解不多,不能给予有效的督导
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一无所知,无法实现对子公司的督导,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问题
工作报告
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全面、深入、细致,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比较令人满意,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
基本能做到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符合要求
未能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不够全面
工作报告提交经营未按时完成;报告敷衍了事,无太多参考价值
集团公司董事会出席率(%)
90≤X≤100
80≤X<90
70≤X<80
50≤X<70
0≤X<50
控股子公司业绩评价结果
其量化办法参照文件,集团拟定的《集团公司权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第五章
考核结果计算和运用
第十六条
被考核者能力、态度、业绩的考核得分等于各指标考核得分乘以该指标权重的加权累加值,其计算公式为“分项考核得分=Σ(分项指标考核结果得分*指标权重)”。
第十七条
根据各分项考核得分计算出被考核者的综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得分=能力考核得分*能力考核方面权重+态度考核得分*态度考核方面权重+业绩考核得分*业绩考核方面权重”。
第十八条
被考核者最后的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等于各考核者给出的得分的平均值,其计算公式为“年度综合考核得分=Σ(某考核人员给出的得分)/Σ(参与考核的总人数)”。
第十九条
被考核者如果同时兼任多家控股子公司董事或监事,应计算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得分,其计算公式为“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得分=Σ(担任某控股子公司所得年度综合考核得分)/Σ(兼任董事或监事的家数)”。
第二十条
根据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担任一家控股子公司外派董事或监事),或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得分(担任两家及以上控股子公司外派董事或监事),将外派董事或监事的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胜任和不胜任三个等级,等级的评价标准如下:
1.优秀级:85<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得分≤100;
2.胜任级:75<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得分≤85
3.不胜任级:0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得分≤75.
第二十一条
考核与外派董事或监事是否继续任职及其当年的补贴发放相挂钩,具体情况如下:
1.优秀级:外派董事或监事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级,可继续委派其担任该控股子公司的董事或监事,并按照当期补贴数的120%发放补贴;
2.胜任级:外派董事或监事年度考核达到胜任级,可继续委派其担任该控股子公司的董事或监事,并按照当期补贴数的100%发放补贴;
3.不胜任级:外派董事或监事年度考核未达到胜任级或优秀级,集团可按照外派董事或监事的解聘相关程序免去其在该控股子公司的董事或监事任职资格,并扣发当期补贴,具体扣发比例根据集团董事会及其相关管理部门具体拟定。
第六章
考核文档管理
第二十二条
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文档包括考核标准、考核结果、绩效考核信息等相关文档和量表。
第二十三条
考核文档统一由集团董事会进行保管。
第二十四条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根据集团档案管理制度,对考核文档进行归类和标识以便查阅,妥善保存考核文档。
第二十五条
考核文档是重要的档案,集团董事会办公室要实施分级保密管理制度,防止考核文档被无关者查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有董事会起草和修订,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有集团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