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 本文关键词:报送,考核办法,工作,信息
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 本文简介: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团委、系统团(工)委,学校团委,市直团组织;各少先队组织;团市委机关各部室。二、信息报送主要内容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团队工作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具体情况、落实措施、取得成效和存
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 本文内容:
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团委、系统团(工)委,学校团委,市直团组织;各少先队组织;团市委机关各部室。
二、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团队工作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具体情况、落实措施、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围绕共青团工作要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的活动、工作动态;围绕“双争先”主题活动以及在我市“三城同创”中好的做法、成果、经验以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围绕团员青年对党政中心工作、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三、信息计分办法
报送信息可分为配有照片的动态活动信息、反映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综合信息、具有调研性、经验性或理论思考性信息三类。各单位上报的信息,经团市委办公室整理后被各级刊物、网站录用的,分别计入各上报单位的积分中。
1、被国家级团内报刊和党报党刊录用的,每条记20分,团中央网站录用的每条记5分;被省级团内报刊和省级党报党刊录用的,每条记15分,团省委网站录用的每条记5分。
2、被党报、党刊录用的每条记10分,被《共青团工作》采用的或以泰州团市委正式文件下发推广的先进经验、典型,每条记5分;被泰州共青团网站采用的,每条记2分。
3、被靖江团市委网站采用的每条记1分。
4、各单位报送的团内工作调研、理论(工作)*、思想体会等综述类*,报送1篇计5分,采用1篇计10分。调研*被党、团刊物录用的,均双倍计分。
5、团市委专门要求报送的重要信息和专题信息,按时按要求报送的每次记5分,迟报或不报的一次性扣10分。
6、同一条信息,被多次录用的可重复计分。
四、信息报送任务
各考核对象每月向团市委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团市委机关各部室每月不少于5条),团市委将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逐条进行登记,并实行累积计分。各单位年度信息上报累计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信息工作每季度通报一次。
五、信息奖惩办法
团市委根据信息考核情况,每月完成基础上报条数的奖励500元,其中年度累计总分70分—80分奖励1000元,80分—90分奖励XX元,90分以上一次性奖励5000元。其中上报信息被上级党、团刊物录用,各单位必须将信息原稿、刊用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对完不成任务的团组织和少先队,原则上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团市委并酌情进行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调研、信息工作,强化宣传意识,加大信息采编、报送力度,特别是一些有影响、有特色活动和工作的报道,以及对青年思想动态、需求和对共青团工作探索等方面的调研。
二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及时、准确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切忌夸大事实,弄虚作假,对报送虚假信息,造成工作被动或受领导批评的单位,团市委将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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