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个人房屋装修合同书
房屋装修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为: 承包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堆龙德庆县农牧局安居院
2. 房屋面积: 168.5㎡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期: 自2013年10月15日开工至2013年12月31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人民币430000.00元(大写: 叁拾万元 整)。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甲方首付130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材料款给乙方,剩余款项待房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工程保修期一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
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按3%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13 年 10 月15 日
收 据
今收到旦增念扎房屋装修首付款1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收款人:
2013年 月日
贷款申请书
农行堆龙德庆县支行信贷部:
本人旦增念扎,系堆龙德庆县教育局职工,月工资为6190.00多元,爱人白玛曲尼,系堆龙德庆县乃琼镇中心小学教师,月工资为5993.00元。本人在堆龙德庆县农牧局安居院内有住房一套,房产建筑面积为186.5平方米,现正在装修,装修总价为43万元,已首付装修款13万元,现因资金不足,特向贵行申请贷款30万元整,期限5年,以本人及爱人的月工资作为还款保证及来源,并以房屋作为贷款抵押,请贵行给予批准本人的贷款申请为谢!
申请人:
2013年10月24日
篇二:房屋装修合同书范本
房屋装修合同书范本
委托方(甲方):张瑞涛
承接方(乙方):南京艺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住房装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金尧路青田雅居15-201室
2、居室规格:计105平方。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
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2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50%。完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款的95%。剩余5%尾款在质保期满二年期后一次性付清。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日
篇三:住房单包装修合同书
住房单包装修合同书
格林春天三室两厅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位于格林春天三室两厅住房以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装修。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期为90个工作日,自进场之日起计算。(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延期,由乙方负责,延期一天扣乙方50元/天)
二、所有工程项目以实际施工图为准。基准项目有水、电、木工、泥工、油漆、涂料。
三、乙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装修精湛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如出现乙方施工中引起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在施工时须确保不浪费材料,特别不准发生偷漏行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材料等值的2倍。
五、该工程按139.8元每平方米计算(以住房建筑面积为准)
六、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图纸更改或工程有所增减,双方具体协商解决。
七、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材料及时到位和材料质量。以便于乙方如期保质的完成该工程。
八、付款方式:按该工程的进度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后壹仟元质保金三个月后支付。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保证甲方的基本卫生。(基本卫生是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便清扫卫生。如家具上的油漆、涂料、门边的整洁等)
十、施工安全:乙方全面负责本施工过程中安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质量保证:乙方按法律、行政法规对交付使用的工程保修,在保修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责任年限为壹年。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