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三中学南扩围墙工程招标文件
经报东台市教育局批准立项,我校南扩围墙工程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基本概况及要求
1.工程范围:仓三中学南北围墙向南延伸110M,东西宽150M。
2.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提前不奖,如延误工期,每推迟1天罚款200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等级:合格及合格以上。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的资质: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外地施工企业必须预先到市建设局注册并提供相关手续),三级或三级以上项目经理。
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①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③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④法人代表的证明或法人委托书;⑤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⑥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手册和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带原件备查,资料不全者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前,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3.中标者中标后,立即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两日内退还。
三、投标方式及定标方法
1.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时,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定标原则:下浮率高者中标。
3.采取三轮暗投下浮率的方式,首轮下浮率不低于12%,后一轮下浮率必须高于上一轮最高下浮率,第三轮下浮率最高者中标。如第三轮下浮率出现相同时,则再次暗投,直至决出最高者为止。第三轮最高下浮率必须大于学校预先确定的理想下浮率,否则招标无效。学校可以采取重新招标或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学校的理想下浮率在开标前由学校在局纪委监督下投票确定。
四、招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施工图纸或方案及设计变更。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施工。
五、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有关变更进行施工;必须服从招标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否则招标单位有权责令停工,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若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工程隐患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施工方的责任。
2. 协助招标单位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矛盾。
3.对施工安全负全责。
六、工程造价的确定
1.材料供应方式:由中标单位提供,材料的市场价格因质量不同变化较大的,由甲、乙双方调研后确定其质量和价格,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后购买。
2.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按照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现行“2001”年定额和配套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结算。建筑材料价格按二○一五年四月东台市建材指导价,未列入的按二○一五年四月盐城市建材指导价计算,仍未列入的按市场价在施工前由施工单位与招标单位先行商定。包干费结算时不考虑,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考虑此因素。
3.结算由招标方送有权部门审核后生效。
4.工程造价=审核后的工程结算×(1-下浮率)
5.审核费用:核减率在3%以内的,其审核费用由招标方承担;核减率在3%—5%之间的部分,其审核费用由招标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各二分之一);核减率在5%以上的,其审核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七、付款方式
工程款分年付清,即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60%,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八、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标单位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如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损失。
九、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3月25日。
2.开标时间:2016年3月26日下午3:00
3.报名地点:仓三中学总务处。
4.开标地点:仓三中学会议室。
仓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