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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一国两制”下加速探索粤港澳产业合作新模式坚持科学发展

■2010年第28期政策研究第11期《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的核心是在“一国两制”原则下加快探索粤港澳产业合作新模式,坚持科学发展,允许一流试验。其中,如何支持、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如何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如何充分发挥横琴毗邻港澳和辐射东南亚的广阔空间,发挥横琴在国家改革开放战略中的作用 探索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前沿外面的世界,将横琴新区建设成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高端后台服务区、粤港澳金融合作更加紧密的区域、中央和中央国际金融创新的孵化器粤港澳地区银行和金融发展。共同市场试验区是横琴新区金融政策配套服务中必须明确的主要问题。一、货币创新 (一)实施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业务,实现横琴新区人民币与港币、澳门币自由兑换。三种货币的自由兑换由非银行专业兑换公司办理。在区域合作方面,广东,港澳可以适时在横琴新区共建区域性货币现金互换市场。立足人民币区域化,重点建设汇兑模式下的人民币、港币、澳门币现货交易市场。逐步推进多币种现货交易市场。只有在政策设计上首先获得横琴地区多币种流通的特许经营权,横琴地区才能自发形成货币交易市场建设的动力,作为离岸人民币交易建设的配套措施。香港市场。. 汇兑模式下的港币和澳门币。逐步推进多币种现货交易市场。只有在政策设计上首先获得横琴地区多币种流通的特许经营权,横琴地区才能自发形成货币交易市场建设的动力,作为离岸人民币交易建设的配套措施。香港市场。. 汇兑模式下的港币和澳门币。逐步推进多币种现货交易市场。只有在政策设计上首先获得横琴地区多币种流通的特许经营权,横琴地区才能自发形成货币交易市场建设的动力,作为离岸人民币交易建设的配套措施。香港市场。.

当然,国家也需要给予横琴一些特殊的金融监管政策。如果监管和政策不到位,一旦在横琴开放人民币和港澳币自由兑换,很可能会为热钱的涌入打开一个大洞。(二)将横琴新区企业纳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允许在横琴新区设立的企业无需额外批准即可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在跨境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基础上,争取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牵头开展跨境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推动服务贸易项目人民币结算试点;发挥横琴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通关制度优势,让横琴新区在条件成熟时率先开展资本项目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此外,在横琴新区,除人民币结算流通外,允许港币、澳门币等外币结算流通。二、金融机构及业务市场准入 (一)在现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框架下,按照CEPA补充协议六精神,鼓励港澳地区在横琴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关于澳门金融机构在横琴设立分支机构的准入门槛,中国人民银行采取“

同时,根据《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六),港澳银行广东省分行可申请在广东省异地设立支行。自2009年10月1日起,鼓励港澳银行广东省分行进驻横琴新区,异地设立支行,条件成熟后升级为分行。引导和鼓励港澳金融机构在横琴新区设立后台服务机构,有利于建设立足港澳、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金融后台服务区。(二)支持和鼓励全国性商业银行在横琴新区设立营业网点,并报总行批准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职能以获得监管机构的支持,支持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横琴新区的银行。关于金融创新试点的几点思考 作者简介:唐士奇(1957-),男,四川成都人,高级经济师,副教授,国家级“双师”教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行商学院院长助理,商业银行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货币与金融、商业银行管理、国际银行。迟腾飞(1977-),男,广东梅州人,高级经济师,研究生,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研究方向:货币与金融。唐世奇 迟腾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行国际商务学院,广东珠海,519085,中国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广东珠海,519085) 摘要:2009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标志着横琴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的第三个国家级新区,并纳入国家战略总体规划。

2010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横琴发展成为最热门的话题之一。本文认为,实施《规划》,需要用好国家让横琴新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基本原则,用好横琴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新的风土人情。清关系统。率先改革创新试行外汇管理、投融资等配套设施5个领域19项金融政策。关键词:关于落实横琴规划金融政策第352号的思考 ■29个政策研究支行及其自助银行实行不同于珠海的宽松审批政策,不受商业银行在同城设立营业网点管理办法的限制。同时,为有效解决横琴新区金融机构层次低、业务功能单一、信息传递链条过长、高级金融人才匮乏等问题,珠海分行副行长兼任横琴新区分公司成立之初。分公司的负责人。然后,争取在横琴新区设立营业网点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支持,参照提升横琴新区行政管理水平,适时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功能。(三)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 多层次资本市场连接珠三角和港澳资本市场。包括股权直接投资市场、跨境产权交易中心、跨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推进多币种货币市场基金和多市场股票投资基金中心试点,允许境内外投资主体自由交易国家主权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存托凭证等境内外资金(境内外居民持有或交易海外或国内未上市权益)。以及跨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推进多币种货币市场基金和多市场股票投资基金中心试点,允许境内外投资主体自由交易国家主权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存托凭证等境内外资金(境内外居民持有或交易海外或国内未上市权益)。以及跨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推进多币种货币市场基金和多市场股票投资基金中心试点,允许境内外投资主体自由交易国家主权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存托凭证等境内外资金(境内外居民持有或交易海外或国内未上市权益)。

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横琴设立区域总部横琴新区概念股,探索A股、H股与区域内其他资本市场之间的资产组合。以“珠三角-港澳”为核心区域,在国内为泛珠三角地区提供资金支持,在境外实现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资金输出。允许横琴引进中外证券投资基金,开展多币种、多市场资产组合型投资基金业务试点,以股权投资区域内新上市公司为主(四)允许横琴以珠三角商业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依托,打造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引进港澳商业银行和金融控股公司。鼓励广东省地方金融机构信贷和非信贷资产转移,同时为粤港澳机构投资者建立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促进金融机构资产交易渐进式发展粤港澳地区向集中交易迈进,形成有效的定价机制,建设境内外银行间信用转移市场、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和金融机构产权交易市场。允许横琴筹建跨境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内地与港澳地区非上市公司股权跨境交易市场。(五)制定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对新设和新迁入横琴新区的金融机构给予产业引导优惠政策。广东省、珠海市和横琴新区要尽快制定促进横琴新区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引导措施,对进入横琴新区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土地租赁、购租补贴和税收。 2012 年之前的地区。折扣横琴新区概念股

(六)开展本外币离岸金融业务 鼓励港澳金融机构在横琴新区设立离岸分支机构,允许在横琴新区注册经营的内地金融机构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建立汇率模式下的人民币、港币、澳门币现货交易市场,试点粤港澳地区企业和个人在横琴开展人民币、港币、澳门币三种货币的交易流通。横琴外汇交易中心以中资、港资、澳资及周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会员,以人民币、港币、澳门币及其他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货币。,逐步形成人民币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货币的综合汇率指数。(七)允许横琴新区金融机构开展综合经营试点 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目前,珠海还没有一家实力雄厚的地方金融企业可以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参股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大力支持和吸引符合条件的市外金融机构在横琴新区设立机构开展综合经营试点,设立或参与银行、保险、信托、证券、融资租赁等机构。三、外汇管理政策 (一)结合横琴岛“分管”新通关制度,针对横琴新区特殊外汇管理政策需求,制定适用于横琴新区的外汇管理改革方案应尽快制定。由部门组成的调研组制定了横琴新区外汇管理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尽快制定适用于横琴新区的外汇管理改革方案。由部门组成的调研组制定了横琴新区外汇管理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尽快制定适用于横琴新区的外汇管理改革方案。由部门组成的调研组制定了横琴新区外汇管理改革创新实施方案。

具体外汇管理新政策包括:允许人民币、港币、澳门币在横琴新区计价、流通和结算。获准在横琴新区设立金融中心或资金中心的企业集团,可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集中管理其境外成员公司的外汇资金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境内成员公司的外汇资金。境外放款外汇局;简化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凭证和手续,完善进出口核销制度;促进投资便利化,支持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办法,探索将审批制改为报告制。支持新区横琴银行开展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NDF)业务;允许跨国公司在横琴新区的地区总部受境内子公司及关联公司委托,与境外母公司资金管理中心集中办理进出口收支业务。试点向港澳居民推出代销理财产品,允许非居民通过区内金融机构投资内地金融市场。(二)横琴新区保税货物外汇管理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政策和国家总局《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执行。实施外汇及其操作程序,满足横琴新区企业需要。整合珠海自贸区和珠澳跨境工业区外汇管理政策,放宽限制,简化手续,加快管理模式创新。四、投融资 (一)利用政府融资平台,千方百计解决横琴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问题,为金融机构发放项目贷款创造条件。以珠海市或横琴新区为发行偿还主体,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投资项目股权信托计划等政府融资模式;发展人民币债券市场。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和企业在横琴新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在横琴注册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港澳地区发行人民币债券。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解决大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问题,确保金融机构遵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在此前提下,积极提供支持项目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其他特殊项目或自主创新、高新技术投资项目,可在政策范围内积极争取降低最低资本金比例。同时,积极推广银团贷款方式,大型项目融资采用BT或BOT模式。(二)允许设立横琴产业投资基金,与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在横琴新区筹建或引进信托机构,以主力设立多币种产业投资推进粤港澳产业升级转型基金,开展多币种土地信托基金(计划)试点,主要向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募集资金,在内地及港澳地区的资本运作,重点支持粤港澳企业在粤企业升级转型;同时,参与粤港澳重大跨境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运营,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参照天津滨海新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模式,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委支持设立本外币产业投资基金、合同型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面向特定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基金和完全市场化的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

横琴产业投资基金不仅可以直接投资行业和项目,还可以与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或基金公司开展参股、融资担保、投资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PE、VC等风险投资。投资建设产业孵化基地。(三)开展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模式,争取监管部门支持,实施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报告制度;租赁融资等业务;与国内外知名评估机构合作,设立无形资产评估服务机构进行知识产权评估,专有技术、收益权、收费权和品牌,设立专门的登记登记机构,为权利质押提供法律法规要求的配套服务;积极发展融资租赁,利用国内外资源,扩大租赁对象范围。努力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集合基金信托发行改革试点。五、其他配套措施 (一)将横琴新区金融合作内容纳入粤港金融合作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对港澳金融合作项目。粤港两地金融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区域金融合作专项合作方案或规划框架,进一步细化两地金融合作内容,明确合作事项流程。将横琴新区金融合作纳入专项合作规划,积极将横琴新区金融合作项目推向港澳地区。

(二)规划建设横琴新区金融商务区,为各类金融机构集聚发展营造良好空间环境。在现有横琴规划的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划定一块区域作为横琴新区未来的金融板块。商圈,优化金融布局,打造一流城市金融空间。在金融业务区,积极引进中外金融机构总部或分支机构,引进金融机构产品研发机构或金融后台服务机构,引进国内外金融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机构,并在横琴设立常设会场 粤港澳金融合作论坛定期举办粤港澳金融创新产品展示会,彰显现代金融服务业在横琴新区的重要地位。(三)打造“市场-金融机构-研究机构”一体化金融情报交流平台,汇聚粤港澳金融科研力量,成立横琴国际金融研究院,建立金融教育培训机构三地服务。执业资格认证考试基地。汇聚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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