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离党员条件还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应从预备期满开始计算,不能从支部大会决定其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党支部收到通知后,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五)党员材料存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其《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的入党材料由校党支部负责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化工系党支部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