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建高中特长生培养协议书
甲方:z省湖建高级中学
乙方:特长生及其家长
为了共同培养特色人才,提高特长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有利的成长环境,特与学生、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一、特长生进入甲方就读,在文化课的学习上享受与普通生的同等待遇,包括以普通生的身份编入普通班级就读,在强化班滚动中符合条件的可滚动进强化班,考取清华北大的享受奖励等。
二、甲方在特长生的特长培养上实行导师制,为特长生配备业务精湛、善于指导的骨干教师,每周为特长生组织至少2次的指导训练活动,进一步提高特长生的专业水平。
三、甲方建立特长生的成长档案,及时了解特长生的学习情况,注重对特长生的学习方式、学习策略的指导,同时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辅导。
四、特长生须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规定,在常规管理方面没有任何特殊性。
五、特长生必须参加甲方的有关体育、艺术活动,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优势,展示自己的特长风采。
六、特长生必须参加各级相关的竞赛活动,努力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七、如果特长生进入甲方就读不再发展特长项目,或拒绝参加有关体育、艺术训练和竞赛等方面的活动,乙方不再享有相关的优惠政策,除按择校生标准补足相关费用外,还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其他损失。
八、此协议在乙方被录取到我校特长生后生效。
九、此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省湖建高级中学(公章) 学生签名:__
负责人(签章):___ 家长签名:__
二○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