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鹅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条例》及区教育局上级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确保我校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第一条 岗位责任人。
第二条 责任期限:壹年(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 ___月___日)
第三条 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具体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岗位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资料。
二、加强宣传学习,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强安全工作检查,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第一部分 学生校外安全
一、上学或放学路上,学生必须准时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打闹、围观,不得玩水、玩火、玩电等。
二、上学或放学路上,学生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必须走人行道,不得贪图方便爬越路栏.
三、骑自行车的学生(按规定不满12周岁)不得载人;不得骑单车上机动车道。过马路段须停车,待无其它车辆时再通过.
四、有关法律规定:末成年人(末满十八周岁)不得骑摩托车,如有违反法规,造成事故由家长负责.
五、没有家长陪同,不得私自外出远门,不得私自到水库或池塘游泳;凡外出须告知家中长辈,待允许后才能出门.
六、节假日学校规定,学生不得到工厂、学校、机关、果园或建筑工地玩耍,扰乱他人工作、生产,造成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七、学生遇到坏人坏事,或发现火灾、触电等事故应及时报告学校、政府、派出所或成年人。
八、学生不得到电子游戏室、录映场或赌场等地观看或活动,不准打桌球、玩麻将。
九、学生与陌生人谈话交往要小心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学生不得参与打架斗殴事件,如有外校人员到学校或其他地方企图殴打勒索我校学生,应及时通知校方或家长。
第二部分 校内安全
一、上学或放学如遇人流高峰时,学生必须互相礼让,不得故意推、挤、阻碍别人。
二、学生不得攀爬围墙、树木、栏杆、看台、桌椅等(除大扫除老师允许外)。不准在教学楼过道上追打玩耍。
三、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上教学楼和宿舍楼天台。
一、大扫除时学生不得用湿布擦洗电线、开关、插座等。
二、早操或集会时,学生应该排队有秩序地上下楼台,不得拥挤故意阻碍别人。不准在教学楼走廊上追逐、游戏或爬栏杆。
三、学生分早餐时,必须互相礼让,不得争先恐后。
第三部分 课内安全
一、上活动课或体育课时,学生必须遵守安全规则,按照老师指定的地点,有秩序地开展活动。
二、运动队训练时,运动员必须遵守教练员老师的安排,规范地参加训练,不得违规活动。
三、发现同学玩危险的活动或同学到危险时,应及时报告老师,玩滑梯时要小心,注意安全。
四、上课时学生不得离开课室(不包括活动课、体育课等),如有特殊时向老师请假。
(附:各班正、副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的教育负有一切责任,如有发生安全事故按条例处理。)
第四条:责任追究。在责任期内,如因疏于管理、违反责任书第三条酿成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五条 附则。
1、本责任书供本校使用。各班主任及各岗位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2、责任书各岗位责任人、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责任期内生效。
3、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直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
4、责任书一式两份,各岗位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岗位责任单位:__________小学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 学校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