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高高中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1. 班主任为本班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 班主任应加强安全宣传。经常利用班会组织学生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其它规章制度;学习《中学生安全须知》、《中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利用黑板报、班会等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向学生传授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常识,教会他们在危害和灾害面前自救自护的措施。
3. 班主任必须把普及安全知识列入班级工作计划,班级安全工作要有记录。
4. 班主任应做好落后学生的转化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强化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意识,有效控制群体事件的发生。
5. 班主任要教育学生在课间休息时不追逐打闹、不攀登校内建筑物、不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杜绝一切不安全活动。班主任要加强巡视,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应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6. 班级组织外出活动,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防范措施,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凡组织学生参加春游、秋游、远足等户外集体活动,必须制定周密计划,由级部报学校审批。
7. 强化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通过召开家长会、利用家长短信平台等,使家长和学校配合,共同防止学生在校内外发生意外事故。
8. 发现班上学生未到校上课、学生提前离校,或其它特殊情况,要及时通知给家长。
9.经常查看班级电器、门窗、墙体等教室设施,一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后勤部门。
10.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所开展的各项安全工作。
11.对因玩忽职守,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学校将追究责任。
12.本责任书原件一式两份,级部主任、学校安全保卫办公室各保留一份。全体班主任持复印件。
1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签订之日起废止。
学校负责人:(级部主任签字)
班主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