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高高中学生公寓管理员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按照高淳县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住校学生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有一个健康安全生活环境,特拟订住校生管理工作安全责任书。
1、具有良好思想品德,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个人习惯,不酗酒,不说脏话,不打骂学生。责任心强,服从学校领导管理。
2、按时到岗,认真负责搞好管理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按照学校宿舍管理要求管理住校学生纪律,严禁学生在宿舍内打架、酗酒、吸烟、赌博,及时查处住校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同时进行教育引导,严重的要及时报告教导处,不能包庇学生违纪行为。
4.注意所管区域内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公私财产、学生生命安全。因管理者失职造成公共财物及学生财物被盗现象,由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加强消防检查,及时消灭火灾隐患;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消防应急指示灯和消防标识齐全;有防火安全制度,有灭火措施;严禁住校学生使用蜡烛照明学习。如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汇报学校领导。
5、早晨、下午打预备铃前,及时督促学生起床,同时督促学生做好宿舍内及过道相应区域卫生清洁工作。督促学生做好生活用品的整理,如学生没有做好的管理者要负责整理到位,随时保证整齐、规范。
6、晚上按作息时间及时清查学生人数,记录好学生归宿情况,非正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给相应负责人,通知班主任。熄灯后要加强巡视,维持好就寝纪律,杜绝熄灯后打手电、玩手机、讲话等行为,保证学生按时安静就寝。
7、对外来探望学生的家长要进行登记并实行限时管理。其他外来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学生宿舍。
8、绝对禁止男、女学生互串宿舍现象发生。
9、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做好迎检工作。
10、如因不能尽责而造成损失,则扣除一定考核工资,直至解除聘用关系。
11、本责任书原件一式两份,学校安全保卫办公室、总务处各保留一份。其它相关人员持复印件。
1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签订之日起废止。
总务处: (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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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签字)
(宿舍管理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