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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江高中小商店招标文件

  安江高中小商店招标文件

  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小商店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规范商店经营行为,本着服务学生和方便师生生活的宗旨,我校将对小商店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诚挚邀请具有一定条件且有意参与竞标的单位参加投标。本次招标我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开展招标工作,请参加的单位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积极做好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概况

  我校为省四星重点高中,在校学生数约3000人。

  二、经营地点

  江中超市(“五四广场”北侧五间平房,学校不再提供任何其它地点及其它用品)。

  三、招标对象与资格要求

  如皋境内、外各品牌超市母公司及其以上资质的超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良好的经营服务业绩和管理经验。

  四、招标项目

  z安江高级中学超市的经营权。

  五、承包期

  承包期2015年9月23日至2016年8月25日止。

  六、双方约定

  1.商店必须服从学校管理,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经营范围:适合学生使用且符合相关国家文件规定的文化用品、定型包装的副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日杂、百货,不向学生销售烟酒以及其他学校或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商品;不得经营点心、馄饨、面条、快餐、烧烤、烤肠、煮鸡蛋等自制加工的成品、半成品食品;不得销售任何瓜子、口香糖、带有竹签及类似竹签的食品;不得为学生提供其它应禁止的服务。

  3.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因主观原因中止合同,或因违反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约定被招标方中止合同,所交承包金和诚信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4.所售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母公司对应商品的价格,不得经销“三无”产品,承包方应保存好进货凭证、购货发票备查。

  5.小商店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计量按季度到学校会计室缴纳,否则停电断水。

  6.小商店内部装修及经营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装修方案必须得到招标方同意,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物品外,不得拆除,且招标方不贴补任何装修费用。

  7.江苏省安江高级中学学生饮用桶装纯净水不在小商店经营范围内,校园内现有的饮料自动售货机于2016年4月10日停止使用。

  8.江苏省安江高级中学有家长接待日,有通学生。

  9.江苏省安江高级中学不承诺购小商店任何商品。

  10.对合同内容(包括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七、招标金额

  1.竞标标底为肆拾伍万圆人民币(¥:450000.00元)。

  2.承包金额为中标金额(缴纳的税费和政府相关部门征收的有关费用由承包人另外承担)。

  八、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

  1.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先对各投标单位技术标进行评审,技术标评审通过后,开启报价书,技术标评审不通过,不开报价书。

  2.投标采用投暗标、集中开标,报价恰当者为中标单位的定标方式。

  3.评标办法:

  (1)有效标的确定: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竞标标底的为有效标,否则为废标。

  (2)定标办法:本次评标,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能力和经营现场实际情况,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①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上浮系数

  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竞标标底。

  算术平均值是指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含5人)时,在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人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

  上浮系数是指在开启商务标前,从下列浮动指数(1.01,1.02,1.03,1.04,1.05)中由校长抽取的值。

  ②确定中标侯选人

  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最小者为第一中标侯选人。

  ③本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制定,解释权属招标单位,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小组临时确定办法。

  本次招标活动,如皋市教育局办公室(勤工俭学办公室)、监察室、安江镇公正处、学校内监委、学校招标领导组全程参与监督管理。

  九、招标程序

  1.发布招标文件: 2015年9月17日在校内公示招标文件,同时通过安江中学网站和如皋教育网发布招标公告。

  2.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9日上午8:00—11:00;

  报名地点:江苏省安江高级中学行政楼总务处办公室。

  报名时初审投标资质,领取招标文件,缴报名费肆佰元(不退还),察看校园。

  3.投标竞标:

  投标时间:2015年9月20日下午14:00-15:00;

  投标地点:江苏省安江高级中学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注:投标时,各投标单位须交纳标书和投标保证金捌万元。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当即退还,中标单位转为诚信经营保证金。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0日下午15:00-17:00;地点不变。

  4.缴款签订合同: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则需立即到安江中学会计室一次性缴纳中标金全额,并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中标人上交的诚信经营保证金捌万元,承包期满,完好归还学校财物,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诚信经营条件,则无息退还。如有财物损坏或违反有关约定被处罚,则扣除相关费用。

  十一、标函的组成和要求

  (一)技术标包括:

  1.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本单位人员参加投标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关资质证明的材料复印件;

  4.投标申请和对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实质性响应承诺书;

  5.被委托人从业经历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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