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学校与科任教师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与科任教师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学校其他管理人员为第三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责。
2、学校负责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3、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定期检查,及时督促改正。
4、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的管理,建立学校安全档案和安全工作备忘录,学校每期与科任教师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5、学校要多角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别注重学生在校期间、往返学校的路途安全、渡口安全、车辆接送安全、饮食安全、课内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完善各种硬件设施(校舍的维护维修,电路的检修与整改),定期向学生宣传讲解安全知识,鼓励家长购买各种保险。在学校内有安全隐患的地带都要采取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二、任课教师责任
1、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努力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每节课按时到岗到位,了解、查询所在班级学生的相关情况,若有异常,及时上报。
2、每堂课不得缺老师。若因教师不到岗到位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科任教师负责(尤其是音、体、美、微机等学科)。
3、教师每节课必须及时处理当堂课中所发生的学生纠纷,作好教育、引导工作。
4、科任教师不得私自调课。若因私自调课不到位而引发的事故,由学校认定课程的科任教师负责。
5、协助所任班级的班主任教师,大力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6、服从学校的为确保安全所安排的各项工作。
7、教师每节课在进教室前要及时查看校舍及周边安全情况。
8、正面教育、引导学生开展安全有益的课间、课外活动。
9、管理学生的时段:每节课上课时到下一节课上课,均由该节课老师负责管理。
三、共同责任
由于管理不到位和措施不力造成的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分管安全相关的每一责任人和班级责任人(即科任教师)共同负责。并按各自责任由上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裁定,确定惩罚。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科任教师各持一份。
甲方:z学校 乙方: 七年级 1 班 科任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