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制学校教育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教育行风建设,不断完善学校民主管理体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办学方针,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全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教育行风建设整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2014年z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及范围 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师,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教育行风工作负总责
二、责任内容
1、教职工要认真学习《z区教育厅行风建设整改十条禁令》、教育局《2014年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意见》。
2、学校建立年度纠风目标责任书,明确中层干部对教育行风建设应负的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领导接待制度,认真处理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落实。
3、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教师利用节假日举办文化课补习班
4、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执教不良行为,对讽剌、歧视、谩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要严肃处理;对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向学生推销商品和其他谋取私利等有损教师形象的,要坚决查处。
5、学校教师无随意调课、停课、缺课和对工作敷衍,搪塞的现象,无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6、学校要落实教育收费的规定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
7、严禁教师强行要求学生到指定的摊点、商店购买教辅用书。
8、认真开展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严格按公开内容、形式、时间和要求进行公开,全面实施政务(校务)公开工作,自觉执行办事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9、认真落实教育服务承诺制度。遵守各种廉政准则规定。
三、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1、根据《z教育局关于2014年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将本责任书执行情况采取平时抽查、半年、年终综合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学生群众意见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本责任书由校长、各中层以及教职工签订。
校长签名:
教职工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