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的委托单位(甲方)为z理工大学z学院,承建单位(乙方)为 专业学院 教研室,乙方所在专业学院(丙方)为项目完成的担保单位, 经三方代表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自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各方按照以下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1、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下达项目研究经费,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组织验收其建设成果。
2、乙方负责按照学院批准的研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z理工大学z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合同书》;在《合同书》生效后,按时完成《合同书》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实施过程中,如实向甲方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以各种方式进行的检查;每一阶段性任务完成后,主动向甲方提交阶段小结,申请阶段验收;项目完成后,主动提交总结报告,申请项目鉴定。
3、丙方负责监督并提供必要条件(包括提供有关设备和一定经费的支持等),保证合同的执行;协助甲方组织对该项目的结题验收。
二、本项目严格按照学院批准的研究目标和研究进度实施,按照《z理工大学z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三、项目执行中因故出现调整,须经过甲乙方代表同意。延期结题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四、本项目结题验收后,依据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组进行奖励。
五、为确保项目进度,教务处指派专人为项目联系人,不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检查,并协调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别存放于教务处、项目负责人和乙方所在学院。
七、其它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项目负责人):
甲方联系人: 乙方学院代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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