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田径运动会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 年 月下旬 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中小学、职业高中、流动人口子女学校
三、参加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负责后勤生活负责人1名。
2、高中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12人,参赛年龄不限,初中、小学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8人,以上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本区本校就读学生。运动员年龄规定,(出生年月初中组92年9月1日后,小学组95年9月1日后),完小村校学生可代表中心学校组队参加比赛。参加比赛学校每个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2人,全能限报1项,加倍记分,可兼报接力,参赛项目见附件1。
3、高中、初中、小学参赛运动员必须持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发给的参赛证,证明运动员年龄、性别、年级,并经教育业务科审核盖章有效,比赛点名时验竞赛证,无证不得参赛。如发现冒名顶替、作假,取消该队总分,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输送到市级及以上训练单位的北仑籍注册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区级比赛。输送到本区少体校设点学校(顾国和中学、长江小学)的运动员可代表在训学校参赛并采用双向计分,也可代表原输送学校参加比赛,区少体校训练的运动员及输送学校名单以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审核公示为准。
5、各学校运动员号码参照去年。如有新增参赛单位请与教育业务科联系。
6、各代表队报名后不得换人和更改项目,如有特殊原因,应事先向教育业务科商议,经同意后方可更改。
四、田径比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最新田径比赛规则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执行。
五、资格审查
1、大会设资格审查小组,将在赛前、赛中对参赛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核,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和不得增补替换,取消该运动员所获分数。取消该队的团体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并追究当事人及学校责任。
2、各校应重视对责任教练员的教育,并对上报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
3、为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鼓励对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规程者的举报,具体由各校领队向大会组委会和资格审查组反映和投诉。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为便于调查核实,要求书面,并且署名。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团体名次:高中组按参加队数量顺减一名录取,初中组取团体前六名,小学组取团体前八名。名次按积分多少排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按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按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获得团体名次者均发奖。(区少体校记并列名次)
2、高中单项均取前六名,记分按7、5、4、3、2、1记。不足六名含六名则顺减一名录取。初中、小学单项取前八名,记分按9、7、6、5、4、3、2、1记。不足八名含八名则顺减一名录取,如只有一人报名参赛则通知其改项。全能加倍记分,破区记录(在本区内最高比赛成绩)加5分。
3、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教练员奖6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300元,第五名200元,第六名150元,第七、八名100元。
4、运动员破区运会记录,教练员、运动员各奖100元。
5、运动员获得名次的均发给奖状和奖金,奖金按第一名50元,第二名40元,第三名30元,第四名20元,第五、六名15元,第七、八名10元发给。
6、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七、报名
1、各校报名单、参赛运动员个人照片单、运动队简介、代表队信息登记表、参赛运动员合照(七寸)送到竞赛组或承办单位。
2、报名单一律以电子文稿形式上报。报名时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八、其它
1、各校参赛车旅费自理,教练、领队补贴由大会发给。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