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3月13-14日,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
体育经纪有限公司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普通小学、俱乐部及个人
四、比赛项目及分组
高中组:男、女单打
甲 组:男、女单打
乙 组:男、女双打,男、女单打
丙 组:男、女双打,男、女单打
五、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各组年龄规定:
高中组:高一至高三年级。
甲 组: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 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 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参加中小学生阳光体育短式网球锦标赛的运动员不得兼项参加网球的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一盘平局决胜制。
(三)决定名次的办法:循环赛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人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三人或三人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依次判定名次(在同一轮次的判断名次中,只剩两个人仍然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两人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1、该人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场数;
2、该人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盘数的百分比;
3、该人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局数的百分比;
4、该人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分数的百分比;
5、抽签。
百分比的计算公式=胜数÷(胜数+负数)× 100%
(四)单打、双打赛制视报名情况另定。比赛采用紧跟前场制,迟到十五分钟作弃权论。
(五)确定种子的原则:男、女依据2013年市第十八届运动会网球比赛和省比赛名次进行抽签。
(六)各组年龄均不能以小代大,以大代小参赛。运动员上场比赛服装应整洁,不得穿圆领衫上场,双打同一方运动员服装基色应一致。比赛用球:待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单打和双打均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计算团体总分;各项目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分值不变。
八、报名和报到
(一)注册:未注册过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2月24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二)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月25日前通过“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三)报到: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经费自理)、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九、经费自理。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