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5月16-17日,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参加单位:
市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乙组、丙组;女子甲组、乙组、丙组进行抓举、挺举、总成绩比赛。
五、各组级别
男子甲组:52kg、56kg、62kg、69kg、77kg、85kg、85kg+
男子乙组:46kg、49kg、52kg、56kg、62kg、69kg、77kg、77kg+
男子丙组:44kg、50kg、56kg、56kg+
女子甲组:48kg、53kg、58kg、63kg、69kg、69kg+
女子乙组:42kg、45kg、48kg、53kg、58kg、63kg、63kg+
女子丙组:40kg、46kg、52kg、52kg+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各单位可报36名运动员(其中男子19名;女子17名)。
2、每单位有12名(含12名)以上运动员参赛,可报领队、医生各1名、教练员2名;10名以下运动员参赛,可报领队、医生、教练员各1名。
(二)运动员年龄规定:
男、女甲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男、女乙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男、女丙组: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三)未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2月24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四)体校运动员可代表原注册单位参加相应年龄组的比赛。
(五)各单位报名后运动员参赛的级别不能更改。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举重竞赛规程》。
(二)总团体分别以男、女甲乙组个人总成绩前六名得分(7、5、4、3、2、1分计算)相加计算总团体名次,团体总分相等时以总成绩(总分)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三)男、女甲乙各级别分别进行抓举、挺举和总成绩的比赛。
(四)参赛运动员第一次试举重量不得低于25kg。
(五)运动员上场必须穿无领短袖和运动短裤比赛。
八、录取各次和奖励:
团体总分取前八名,个人总成绩录取前六名(抓举、挺举录取前六名,不计入总团体)。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4月22日前通过“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2、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资格代表证(省注册的运动员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运动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不得参加比赛。
十、经费自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