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教师事迹材料:一辈子学做教师
于老师档案:
于老师,1929年出生,江苏镇江人。
1951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教育系,历任上海市z中学语文教师,第二师范学校校长、名誉校长,首都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兼职教授。
1978年被评为上海市首批语文特级教师。以后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并著有《于文集》、《于教育文丛》等书。
现任全国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语言学会理事,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上海市第七、八、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于老师语录:
1.一辈子做教师,一辈子学做教师。
2.我有两把“尺”,一把是量别人长处,一把是量自己不足,只有看到自己的不足或缺点,自身才有驱动力。因为,“累累创伤,是生命给你最好的东西”。
3.选择了教师,就选择了高尚;选择了教师,就选择了理想。
4.座右铭:教育工作中,一切以教师人格为依据:智如泉涌,行可为仪表者人师也。
5.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合格的教师。所谓合格,就是不负祖国的期望、人民的嘱托。
6.教学参考书毕竟是别人的劳动,只有自己的劳动所得才是带着生活露水的鲜花,是你自己的心得,学生才容易和你交融。教出自己个性的时候,才是学生收获最大的时候。因为,教育事业是创造性的事业。
7.如果人的生命有一百次,而且每次都可以让自己选择职业,那么我将一百次选择教师--这个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8. 课的第一锤要敲在学生的心灵上,激起他们思维的火花,好像磁石一样牢牢地把学生吸引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