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安全保护工作告家长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我校学生的上学、放学时间:
学生早上到校时间:7:50-8:10(建议学生不早于7:30到校,以保证充足睡眠);中午放学时间:一、二年级为11:50;三至六年级为11:55。下午放学时间:一、二年级星期一至星期四为:15:00,星期五为15:50。三至六年级星期一至星期二为15:50;星期三至星期五为16:20。学生放学集散地点不变。为了您孩子的安全,我们提醒广大家长加强孩子到校前、放学后时段的安全监护,按时接送孩子上学、放学。
二、接送孩子上学与放学注意点:
1、坚决杜绝不到法定年龄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严禁学生骑车上学、放学。全体家长和学生都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特别是第七十二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第二款“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必须年满16周岁”的规定,杜绝“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12周岁以下儿童驾驶自行车或三轮车”的违法现象。
2、坚决杜绝以下违规接送孩子现象:⑴电瓶车、电动车、人力车等接送孩子的;⑵汽车超载超员接送孩子的;⑶使用农用车、改装车违规接送孩子的;⑷酒驾、醉驾接送孩子的等等。家长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做到不闯红灯、不违规停车、按道行驶、系好安全带等,保证孩子的乘车安全。同时要对孩子加强教育与指导,上下车前要注意观察路况等。
3、坚持每天接送小孩,确保孩子生命安全。我校临近东门步行街,人员流动大,学校周边小食店、建材店聚集,占道经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行人无法在人行道上通行,再加上校园周边全是单行道,交通十分拥堵,孩子上学、放学时只得从车路中通行,人车争道,险象环生。虽学校向罗湖相关部门多次反映,但效果甚微。为了保证您小孩的安全,学校要求各位家长切实履行好作为小孩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小孩上学、放学时段的人身安全。特别要求一至四年级家长要坚持每天每次接送小孩,防止意外发生。
4、保证孩子按时上学。教育孩子上学时不许随意迟到,如有特殊情况,家长须及时向班主任等办理相关说明手续。另:特殊体质学生,家长要告知学校,以便学校教学时对学生进行有效保护。
圳深小学
2014年4月21日
《告家长书》回执
以上要求,我已认真阅读,将切实遵照执行。
年级 班学生 家长
学生特殊体质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