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一年一度的清明就要到了。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及清明节放假安排,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倡导“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特作如下安全建议:
一、清明期间,要注意有关祭祀过程中点香、放炮、烧纸等活动时的人身安全,注意周围林木的防火,祭祀结束后,一定要确认祭祀用火已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我们提倡: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用植树、献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二、家长带学生上坟祭祖、踏青春游千万注意防火,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若发现火灾等火情,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规定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扑救抢险行动,遇有自发扑救的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加以阻止,以防发生不必要的学生伤亡事故,并且立即拨打119。
三、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三无车辆,要密切关注车况,骑自行车时要注意检查子女自行车车刹、车铃等安全状况,注意遵守相关交通法规,严禁子女私自驾驶摩托车、电瓶车等机动车辆。
四、要注意做好春季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如流感、麻疹、流脑、肝炎、手足口病等。
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4日-6日(周四至周六),星期日照常上课。
我们相信在您的通力配合和悉心教育下,您子女的节日生活一定会是充实的、愉快的、安全的。顺祝全家幸福!
上坟烧纸慎用火,林区鞭炮不能放,
违规用火隐患大,野火无情防为主。
兴大镇兴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