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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学征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工作案例通知

  各中小学:

  为全面总结和宣传各校落实《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 号,以下简称 4 号文件)的有效经验和先进做法,2015市教工委、市教委工作计划安排,北京市教委将召开全市中小学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会,会上将交流各区县和学校优秀工作经验。海淀教委德育科组织全区中小学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学校根据 4 号文件,积极组织遴选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中特色鲜明、成效显着的好经验好做法。包括: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点内容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网络育人等有效途径,以及其他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教育,并取得显着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每篇字数不超过 3000 字。

  学校推荐的工作案例在内容上应体现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在方式方法上符合价值观教育的推进策略,体现理解、认同、践行、维护、信仰和笃信不同阶段的教育方 法。如:榜样示范、价值澄清、实践体验、有组织的公益 活动和志愿服务等。

  二、区教委将从学校报送的优秀工作案例中,遴选并推荐到市教委,编辑成册在推进会上进行互动交流。

  三、学校要高度重视案例的推荐工作,要把经验的挖掘与有效提炼相结合,把经验的推广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学校在校内征集评选的基础上,择优上报一份优秀案例。

  2.报送内容

  (1)《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工作案例推荐表》(见附件)

  (2)优秀案例材料:3000 字左右;标题用三号黑体,居中;正文为四号宋体;单位、姓名四号仿宋体,居中;单倍行距;页边距为默认设置。

  3.小学以学区为单位收集、打包(文件夹命名为学区、学校名称)。中学以学校为单位,文件夹命名为学校名称。2015年 6月5日前发送电子版到区教委德育科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

  小学:z(138xxxxxx65)

  中学:zz139xxxxxx72)

  德育科:884xxx60

  北京市海淀区教委德育科

  2015 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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