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株四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洲株市第四中学对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物业管理资质;
(3)投标人须为洲株2014-2016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小额物业管理服务定点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能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10日到洲株市第四中学学生科办理手续。
(2)凡报名投标单位须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表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④税务登记证(原件、地税或国税);⑤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原件);⑥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请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洲株市四中学学生科办理手续。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14日下午14:00
地址:洲株市第四中学学生科
联系人:z
联系电话: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