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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征文:无法不成方圆

  法制征文:无法不成方圆

  根据字典的意思,“法”被解释为: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这都是为了约束公民及个体的不良行为,从而以此提高国家的综合素质与个人优秀品行,所以也便有了那句老生常谈的名言:无法不成方圆。

  在21世纪,时代在迈进,科技在发展,我等是否应当提高个人的遵法守法的优良意识,让我们的国民素质不至于在这高进展的世纪悄然落后,在软实力的这一角度,尽可能赶西欧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振我中华之雄风。

  从我们的自身讲起,我等都尚是初中学子,也正是因为初中学子,我们就更应该意识到无法不成方圆这一点。国家是一个大整体,我们每一个公民皆是祖国的一部分,可以说祖国是我们的家,我们需要去爱护它,关注它,从小学习,以报国恩,但是,在这一过程之中,某些人总会因为种种原因而犯错。然而,孔子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也正因为这一点,国家往往会制定一些法律,来约束并治理个人及集体的非正当与不良的行为。如果一个国家连最基本的治民之发都残缺不齐,那么,可想而知,这个国家的政治将是多么混淆。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学法守法,时时刻刻警示自我,做到遵法守我先行与争做合法好公民的良好习惯,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个公民做起,以引导集体性的遵法行为,并以“无法不成方圆”为主体思想,积极发扬,直至全面性的提升整个国家综合人文素质与国家的法律形象。

  此外,让我从历史的角度去论证“无法不成方圆”这一说法。

  早在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广纳贤才。商鞅本卫国人士 ,应不受用后经纳贤入秦,他面见秦孝公,提出变法,并提出多项新法,即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郡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后实行变法。其中最为著名的是“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个人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也正因为这次的变法,使得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由此可见,法律对于一个国家来讲,是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的,它可以将一个原先贫穷落后的国家,在短短几年内由衰至盛,飞黄腾达,所以它是一个国家的命脉,发展的根基。

  同胞们啊!无法不成方圆,让我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增加个人对法律的认识,并遵守法律,现在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提高国家综合遵法守纪意识,为了我们国家明日的辉煌与腾达,鞠躬尽瘁,奋斗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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