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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大同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为考生服务意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中学全称:大同职业技术大学

中学代码:13821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中学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方式:全日制

中学地址: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街1号

投档通知书签发人:梁志文职务:校长

二、组织机构

大同职业技术大学组建由院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考试领导组,全面负责大学招生工作。大同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三、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中学招生章程的通知精神。我院2024年编制计划原则为:

1.大学分省计划主要依据社会需求及历年招生投档报到情况,结合考生专业考取志愿,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大学分专业计划按照行业人才需求、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结合各专业历年招生报到、就业情况,拟定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初审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规则

1.普通中考

(1)大学招生投档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市(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2)中考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投档。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填写服从的考生,将给以退档。

(3)对中考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大学遵照各市(市、区)同分排序原则,认可各市(市、区)的录取位序分(号)。

(4)对中考进档艺术类考生,执行所在省统一录取原则,从高到低排序忻州职业技术学院,依次择优投档。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联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择优投档。

(5)我院同意并执行各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录取的新政规定。

(6)各专业不受男女比列限制。

(7)各专业教学培养英语教学语种为德语。

2.对口升学达到省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投档。

3.“三二”转段升学考生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中职中学和我院共同拟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评方案,共同考评,由省招录中心投档备案。

4.被投档考生,须按大学规定日期报到,对未经大学同意逾期未报到考生,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五、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大学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中学中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和《关于规范高等中学和中等专业中学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规定批准的收费标准。

2024年招生专业:现代农业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械制造及手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动漫制做技术、助产、药学、针灸针灸、中医养身保健、康复诊治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广告艺术设计、学前教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4000元/学年);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5000元/学年);临床医学、护理、口腔医学技术(5200元/学年);音乐演出、舞蹈演出(4500元/学年),学制两年。

六、体检要求

中学在执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前提下,鉴于我院部份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为利于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未来职业发展,对于考生身体状况做如下补充要求:

1.患有重度色盲异常(色盲);色盲异常Ⅱ度(色弱);不能确切在显示器上辨识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投档的15个专业:临床医学、针灸针灸、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康复诊治技术、中医养身保健、护理、助产、学前教育、现代农业技术、动漫制做技术、广告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

2.对条件1中入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配到未作出复检限制要求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校区将作退档处理。

3.大学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检检查,检查有问题者,依照《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颁发证书

中学生在中学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结业要求的,准予结业,颁授结业证书。

中学名称:大同职业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高职)学历证书

八、资助新政及有关程序

国家支助:国家奖学金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2600—4000元,每年评出一次。

大学捐助:对家庭困难中学生大学分三类:1000元、800元、500元捐助。

九、其他

1.中学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新政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新政为准。

2.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补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中学投档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