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音乐大学研究生教育可溯源到1964年,最初招收器乐、小吉他方向的专科后中级研修生。1978年即将恢复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设有音乐学、作曲与编曲理论、音乐演出艺术三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997年因学科门类的调整,合并为音乐学一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作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批批准筹建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北京音乐大学从1983年开始招收音乐学和编曲与作词理论(1991年后增设)的博士研究生。
为了适应高层次音乐人才培养的需求,广州音乐大学于2001年4月即将筹建了专门负责研究生教育的职能部门——研究生处,其工作范围包括研究生培养工作、学科专业建设、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等。2005年9月,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大学研究生教育和高层次音乐人才培养的发展须要,经院长大会决定将研究生处转制为研究生部,下设行政、招生、培养、学位和学工五个办公室。2010年,研究生部成功申报了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上海音乐学院,由音乐学一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单位升格为一级学科博士点单位。2011年艺术学升格为学科门类后,研究生部获准成为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单位(分别为“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街舞学”、“戏剧与影视学”),成为全省专业音乐高校中拥有最多博士点的高校。随后,又制订了相应的培养模式、学位要求和评估体系,且已在本院研究生教育各环节顺利施行。2014年研究生部为进一步强化对创新实践基地系统科学的管理,使学科评估工作常态化,特增设科研办公室。
广州音乐大学的研究生教育类型,囊括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国内访问学者及研修人员等多种层次和方式。
在大学有独立专职机构举办研究生教育的十余年来,研究生部跟据国家和大学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及自身特色,参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广州市建委的教育策略和相关文件进行音乐高层次人才培养,不断建立学位制度,在研究生教育层面上推动中学的学科优化整合及建设构筑,在加强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坚持重点一流学科发展的同时上海音乐学院,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水平,推动并推动着北京音乐大学的学科建设方向和脚步。我院研究生教育一直奉行“开放多元、前沿前瞻、融合创新、引领社会”的教学理念,以全球高等教育机构的视野,根据一流标准来打造教育管理模式,展现艺术本质,无论在宏观的思路、理念,还是在具体施行方案等方面,都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对中国音乐艺术学科研究生教育起到建设性、样本性的推动示范作用。人才培养总目标是:培养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的音乐领军人才,示范推动国际音乐学科研究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