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休妻是女方提出的,不须要任何理由,常常会引起男方声誉不好,之后很难离婚。按照明朝时期的《大戴论语·生活》,假如男方不顺父亲,没有小孩,风骚,妒忌,恶病,多言,抢劫,可以无条件纳妾。并且绝婚和休妻的区别,假如母亲没有回去,为父母孝敬两年,女方贫穷时离婚,有钱后就不能纳妾。
2、绝婚可以由男女提出,属于结婚,在唐代可以称为“离婚”,但因为古时妇女地位低,普通妇女没有资格结婚绝婚和休妻的区别,只有贵族才有资格,绝婚是和平结婚,所以不会影响妇女的名声,所以不会影响第二次婚姻。
3、绝婚和纳妾有两个区别。一是提出的人不同。绝婚可以由男女双方提出,而纳妾只能由女方提出;二是影响不同。绝婚不会影响男女双方的名声,而纳妾对男性不公正。很容易被拒绝,被骂,严重影响第二次婚姻。为此,我们应当注意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