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大院内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秩序,方便职工及住户车辆的停放,特制定本办法:
1) 所有非机动车进入公司大院后,一律适用本办法,按自行车、摩托车、电动
车(助动车)指定区域整齐有序摆放。
2) 非机动车停车棚为公司职工及住户提供停车服务,任何人不得在车棚内乱堆
乱放杂物,也不得在车棚内逗留和玩耍。
3) 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和门卫的管理要求,请勿在道口、车行道、消防通道和其
他位置停放非机动车辆。
4) 停放的车辆必须将车锁好,请勿将钥匙留在车上,车篓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物
品,以免丢失。车辆如需短期存放时,请注意在车棚靠里面的位置存放。 5) 不准在非机动车停车场洗车和维修车辆,保持地面洁净。
6) 停放3个月以上且未见使用的车辆按“无主”车辆处理。物业公司对此类车
辆另行集中处理。车主认领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及购车发票,方可领取车辆。
7) 为加强管理,防止车辆丢失,停车棚大门钥匙统一由门卫管理,停车棚开闭
时间(详见附件-1)。 在关闭时间段提取车辆的,须到门卫处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并做好登记手续(详见附件-2),方可提取,门卫值班人员应做好核对工作并对车辆进行拍照存档,对可疑人员有权拒绝提取。
8) 未按指定地点随意停放的,将视为“无主”车辆,安全保卫部将予以扣押或
收缴。
9) 公司大门外禁止摩托车、自行车随意停放,来公司办事人员临时在大门外停
车的,应停放在大门两侧的位置,并摆放整齐,同时服从门卫的管理。 10)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处罚50-100元罚款。
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
附件-1:
停车棚开闭时间
附件-2:
非机动车辆提取登记表
篇二: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秩序,为业主创造一个便利、整洁的车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
1、禁止机动车辆和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非机动车辆停车场,秩序维护人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2、非机动车辆停车场车辆按区域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非机动车辆停车场内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
4、所有人员应爱护车场内设备及设施,损坏须照价赔偿。
5、保持车场内清洁,任何人不得在车场内吸烟或投掷杂物。
6、进入非机动车辆停车场的车辆须加好锁,谨防丢失。
三、 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及安全管理
1、非机动车停车场实行免费停放,电动车每月收取15元充电费,自行车、摩托车不收取费用。
2、对非机动车停车场车辆,物业只提供服务,不负看管责任,车辆丢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负担。
篇三: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
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保障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满足广大用户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通园小区范围内非机动车停放。
3、职责
3.1 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预案的修订与组织实施。
3.2 秩序维护部秩序班长负责预案的培训、落实与执行。
4、工作要求
4.1 停车场适用于本小区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客户停放普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摩托车等非机动车。
4.2 本车场为24小时免费停放的非机动车停车场。
4.3 进出本车场的车辆需服从本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将车辆停放整齐;严禁将
车停泊于道路上、单元门栋、或其它非停车区域内,本车场管理人员将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维护本车场之正常秩序。
4.4 本车场为免费停车场,车辆停放后,将车锁好,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车辆停放期
间,车辆的丢失、被盗均由车主或车辆使用者自行负责,本车场无任何赔偿责任。
4.5 请保持本车场的整洁及秩序,本车场区域内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强烈腐
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车场。不得于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陈放物品,也不得于本车场区域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车以外的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活动。
4.6 由于使用人的原因造成本车场内的设备、设施、车辆、人员的损坏、伤害均由肇
事者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4.7 对任何违反本车场管理规定或本车场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车辆使用人须提出令
本车场认可之证据,证明其为车主或有权领取车辆之人士。
4.8 本车场保留修改上述管理规定的权力。
4.9 以上条款解释权属现代智能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5、相关记录
5.1《XDZN-TJTX25-S01-F1岗位值班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