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1.总则
目的与意义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物资供应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材料采购行为,充分利用电子商务与ERP 管理技术,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建立稳定的材料资源渠道,保证采购材料质量,完善企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推进公司全面发展。
2.总体目标:
在全公司范围内搭建起一个信息网络系统健全、集中采购功能完备、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运行体系规范的中央采购平台,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支持和保证。
3.集中采购的材料品种
3.1 所有A类项目部所需的各种大宗材料
3.3随着材料集中采购管理的深入,需要增加的材料品种另行通知。
4. 职责与分工
4.1 职责
4.1.1 (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是大宗材料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同时也是全面负责的部门。 4.1.1.1 负责集中采购材料符合《集中采购材料计划汇总表》(《物资采购控制程序》文件中的表:采购纪录中规定的质量、价格、交货期要求的监督工作。 4.1.1.2 负责收集、整理、评价厂家资料,并向材料管理处项目管理科提交合格供方资料,由采购部长最终审核和审定。
4.1.1.3负责组织大宗材料集中比质比价招标采购工作。
4.1.1.4负责组织大宗材料集中比质比价招标采购的合同签订工作。 4.1.2项目部职责
4.1.2.1 负责所提交《集中采购材料计划汇总表》(《材料管理程序》文件中的采购纪录)的准确性。
4.1.2.2负责执行集中采购合同过程中需用计划变更的及时提交《材料需用计划变更表》。4.1.2.3负责集中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填写《集中采购材料合同执行情况反馈表》(《材料管理程序》文件中的表),并保证相关内容的真实性。
4.1.2.4负责集中采购合同执行的过程管理,包括集中采购材料的验收(质量、数量、资料)和集中采购材料的结算付款工作。
4.1.2.5负责对采购中心委托采购的A类材料进行比质比价招(议)标采购,并做好纪录。具体采购过程管理参见《材料管理程序》,比质比价评标办法参见本文件有关采购的规定。 4.1.3 相关部门职责
4.1.3.1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 4.1.3.2公司成控部负责监督合格供方评审过程、《集中采购材料需用计划汇总表》审报过程、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包括验收、付款)。
4.1.3.3项目部负责《集中采购材料需用计划汇总表》按单位工程材料完整性、及时性填报。
4.2分工
序号工作名称 责任部门 相关部门 1 合格供方评审 采购中心 项目部
2 需用计划提交项目部成控部、监察部 3 采购计划编制采购中心 项目部
4 采购及合同管理 采购中心 公司财务部 监察部 成控部、项目部 5 采购合同执行过程控制 项目部采购中心、成控部、监察部 6 验收项目部监察、采购中心 7 付款结算 项目物管部采购中心、监察部 8 评价与总结 采购中心 项目物管部
5.集中采购管理流程
5.1合格供方评审
5.1.1根据各分公司采购部上报的资料,选定合格供方进行评审,提交采购中心材设部。5.1.2根据在供商管理平台所得供方资料,选择合格供方进行评审,提交采购中心材设部。 5.1.3根据其它信息渠道寻找到的供方资料,选择合格供方进行评审,提交采购中心材设
部。
5.1.4根据新开项目的采购部,在施工前对当地的大宗材料供方进行考查、评价的供方资料,进行合格供方评审,提交材料管理部物资管理科。
5.1.5向材料管理部物资管理科提交的、经过评价的合格供方资料,应包括企业资质、资信、价格、服务、安全、环保、联系方式等信息,填写《供应商评价表》。
5.1.6项目物管部每月将“集中采购供方的供应数量、质量、供应及时性、 服务情况”以《集中采购材料合同执行情况反馈表》形式报送到采购中心,便于采购中心对供方重新评审。
篇二:关于印发《某某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山桥采购?2015?104号
关于印发《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设备备件需求计划表
2.三类物资需求计划表
3.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
4.自采申请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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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和成本控
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采购管理体系,保护集团公司权益,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以充分利用ERP系统、集采招标平台为手段,以保证质量适用为前提,以降本增效为目的,以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服务良好、防止积压为重点,做到阳光采购、保证供应、降低成本。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全资
子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采购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四条 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
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归口管理采购单位的第一管理者担任,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统筹推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二)研究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策略,指导战略采购的推进实施。
(四)审定集团公司年度采购管理指标及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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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集团
公司采购管理重大事项。
第五条 集团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必要时可委托有
关单位进行采购。采购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负责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并负责向上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业务。
第六条 集中采购业务范围包括:物资、设备及其备件、道
岔配件与外购件、生产用工业气体、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需要集中采购的物品等。
第七条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中采购招标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运用,建
立健全并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和单位进行采购需求对接,编制采购计划,按计划实施采购。
(三)负责在保障生产经营正常的基础上,组织做好物资均衡
供应工作,保证采购物品及时保质保量到货,并负责提供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四)负责对相关供应商的动态管理,负责相关供应商档案库
的建立、准入和考核评价。
(五)负责采购环节应付账款的对账,会同财务部与供方协商
使用赊购、商业票据、付款周期等,编制采购资金支付计划。
(六) 对于应急采购、工地现场采购。按第八条规定视具体
情况可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采购,并负责监督把关。
(七)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定期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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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采购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八条 集团公司其他相关单位采购职责
(一) 全资子公司
1.全资子公司自揽合同。主材(钢材、焊材、油漆)以外的
物资全部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
2.承揽集团公司的合同。主材以外的一次性采购金额30万
元及以下的由全资子公司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主材以外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30万元的,由采购管理部统一采购。全资子公司可以提出《自采申请》(见附件1),采购管理部可视情况同意委托采购,并报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批准实施。
全资子公司需积极与采购管理部保持紧密联系,充分利用好
采购管理部的资源渠道,力争以最优惠的价格保证资源供应,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批量优势,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二)国内项目部。采购管理部根据生产急需或价格优势,可
以委托项目部对产品主材(钢材、焊材、油漆)外的物资代为采购。项目部需提前申请,经生产工程部审核,报采购管理部审批后实施。
(三)国外项目部。按《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的集中采购管理职责按照集团
公司《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价格管理办法》、《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4 -
等相关规定和职责分工执行。
(五)委托采购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价格管理办法》、《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从事采购管理的业务人员必须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后,方可代表集团公司并按照集团公司授权范围签订采购合同。
第三章 采购计划编制
第十条 采购管理部每月组织汇总、编制《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报送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
(一)道岔产品
采购管理部依据集团公司下发的《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月度生产作业计划》、《道岔定额》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并结合库存情况,编制道岔产品材料和外购件采购计划。与集团公司自制产品交叉的生产备品备件由生产工程部编制计划,由采购管理部负责采购。
其中《钢轨采购计划》由采购管理部会同生产部门、营销部门,根据生产需求、道岔市场预测和钢轨库存情况进行编制。
(二)钢结构产品
采购管理部依据集团公司技术中心钢结构制造工艺研究院下发的项目备料单以及生产工程部下发的项目施工制造网络计划进行采购。
(三)机械产品
机械开发部负责编制机械产品《材料定额明细表》和《外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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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XXXXXXX有限公司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XXXX(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类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时的大宗物资(钢材、沥青)采购管理。
第三条 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四条 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计划;
(四)协调联络各直管项目部机料科和授权采购公司,综合掌握物资信息。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 集团公司授权XX公司负责钢材采购工作,授权XX公司负责沥青采购工作,各公司按照业务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大宗物资等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
(二)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直属及控股分子公司机料科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大宗购物资需求建议计划;
(三)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部物资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资统计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项目部的应用。
第三章 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 集团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
第九条 集团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它生产经营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集团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 集团公司与重要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订立战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 物资供应商准入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分公司、使用单位评审确定。
第十二条 工程部和各直属项目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交货数量、物资质量、合同履约、诚信经营等。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准入的有效依据。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费用。
第四章 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 大宗 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物资的需求建议计划必须依据工程项目生产进度计划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应综合平衡库存,工程进度、期货价格等进行编制。 第十五条 编制物资采购需求计划须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目前库存,采购方式、标准等内容。
第十六条 大宗物资采购按以下程序编制:
(一)项目部机料科组织编制物资需求建议计划并上报。
(二)工程部汇总各项目部上报的采购需求建议计划,交由专业授权公司审核。
(三)专业授权公司依据汇总的物资采购计划,组织联系供货商,进行供货。
第十七条 物资采购计划实施后确因生产计划或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的,在物资采购计划实施前,可变更物资采购计划。
第十八条 因物资采购计划变更造成的盈亏,由申请单位承担。对积压物资,物资采购授权公司应通过调剂、代用等措施加以利用。
第十九条 物资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定订立书面合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批。
物资采购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特殊情况下必须预付款的,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第二十条 物资采购到场之后的材料收发核算等工作依据《工程项目物资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工程部负责组织建立物资采购价格信息库,对物资采购价格进行采集、汇总、分析、预测和发布,作为确定物资价格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二条 工程部和机料科应当运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和现代化手段,定期分析物资统计信息,提出优化物资采购管理措施。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工程部、审计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审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订立书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规定方式进行采购的;
(二)盲目制定采购物资计划造成物资积压的;
(三)未经批准在供应商库以外选择供应商的;
(四)采购质量不合格物资的;
(五)未按规定保管、装运物资,造成物资损坏或质量下降的;
(六)其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