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规范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宝山区教育局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方案。
一、岗位设置:
为了全面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学校骨干教师分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
二、评选对象、人数和年限
1、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已评为区骨干教师的不列入)
2、比例和人数:校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总数的30%左右,其中校级学科带头人控制在校骨干教师总数的15%左右。
3、年限:一年(从当年9月至次年8月)。一年考核一次,任期满后重新申报、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掌握现代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3.承担满教学工作量(每周不少于10节,学校行政人员兼课的,每周不少于5节)。上一学年请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
(二)申报校级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的教师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
1.具有中学一级或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2.教龄五年以上,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具备下列条件(校学科带头人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五条;校教学能手至少应具备二条):
(1)获得区级或以上荣誉称号。
(2)在转变后进生、随班就读学生方面有典型事迹或荣誉。
(3)参加市、区级或以上课堂教学比赛获奖的。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获镇、区、市等第奖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
(5)教学成绩名列区中等以上或在平行班中成绩突出。
(6)所指导的学生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7)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8)所带班级获区级或以上“文明班级”称号,获所带班级在学校各类比赛中获奖。
(三)申报校级教坛新秀的教师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
1.教龄满一年不足五年,在本校工作满一年。
2.具有中学二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3.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在转变后进生或培养学生特长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
(3)能积极承担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各类展示任务。
(4)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获镇、区、市等第奖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
(5)教学成绩名列区中等以上或在平行班中成绩突出。
(6)所指导的学生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报,填写《大华中学校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的说明材料,本人近两年内论文、论著及反映本人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有关材料和证书(复印件)。
2、评选设考核领导小组测评(30%)、学生问卷(40%)、教代会师德测评(30%)三个环节。
3、召开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各荣誉称号的人选。张榜公示三天。
5、颁发“校级骨干教师”证书。
五、职责和待遇
(一)职责
1.校教学能手与教坛新秀职责
1)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规,钻研教学业务,不断进取。制订一份自我发展方向的计划。(年初完成)
3)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承担本学科的教改示范课任务,每学年至少在学校范围内上一节校内示范课。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或是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主要成员;任期内至少完成论文(教学能手完成)或质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