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人社发【2012】100号、长教职改办【2012】5号和长职改字【20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含南周实验)教职员工岗位设置实际,为圆满完成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工作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1、职评领导小组:z
2、职评小组:z
二、工作程序
学习文件——制定方案——大会动员——书面申请——资格审定——材料公示——评委初评——领导小组复评——校内分榜——领导小组审定——公榜上报。
三、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
11月5日:党委会学习湘人社发【2012】100号、长教职改办【2012】5号和长职改字【2012】9号等文件;
11月9日:行政会再次学习文件,并初步制定职评工作方案,向市局上报申报职数;
11月12日、11月13日:南周实验、南周教职工大会动员、布署,资格审定、提交书面申请;
11月17日:向市局上报学校职评工作方案和量化标准;
12月17-23日:提交《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工作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到办公室邮箱znzxbgs@126.com;
12月份:有关部门核实材料,材料公示,职称评委会,领导小组会,参评人员排序;
第二阶段:12月份(具体日期待定)
教育局指标下来后按职评会结果排序公榜;公榜后个人分头整理写材料;组织鉴定;验收材料;报送材料。
四、指标:
中、高级指标暂未到校(根据评审结果先作排序,到时依次按所下指标报送材料);
五、参评条件:
本年度申报职称除满足原有文件规定的参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凡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师必须获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方可申报参评;
2、凡需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才能获准其评定高级职称的资格;
六、工作要求和说明
1、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审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说情、不送礼、不登门、看实绩;
2、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按日程操作,过期责任自负;
3、中、高级同步进行;
4、凡属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申报者考试合格后单列参加职评会议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得票超过有效票总数2/3方可胜出对上呈报;
5、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