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z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z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办字[2008]199号)和关于印发《z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等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瑞教发[2009]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z二中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下设六个工作组:
1、资格证件审核组:z任组长,成员为z
2、个人基本情况审核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校办
3、工作量认定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总务处
4、教学质量、工作常规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教务处
5、师德师风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德育处、团委
6、本校荣誉和任现职获奖情况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校办
二、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的数量结构
1、根据z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z二中报来《z二中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瑞人劳字[2009]65号),核定我单位岗位职数346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45人,工勤技能岗位1个。
(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①副高级岗位8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4.6%。其中;五级岗位17个,六级岗位34个,七级岗位34个。
②中级岗位15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4.6%。其中;八级岗位44个,九级岗位62个,十级岗位48个。
③初级岗位10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8%。其中:十一级岗位49个,十二级岗位49个,十三级岗位8个。
(2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3%。其中,高级工一个。
2、本单位基本情况:z二中属市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属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346。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339,专业技术人员总数338人。具备中学高级83人,聘任56人,未聘27人,其中符合五档23人,可聘17人,符合六档26人,可聘34人,符合七档34人,可聘34人;具备中学一级114人,聘任107人,7人未聘,其中符合八档39人,可聘44人,符合九档54人,可聘62人,符合十档21人,可聘48人;初级职称141人,聘任141人,其中符合十一档42人,可聘49人,符合十二档91人,可聘49人,符合十三档8人,可聘8人;工勤技能人员1人,(高级工1人)。
(二)、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在岗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符合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责要求和评审条件。
⑵具有本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⑶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公务员调入事业单位人员任职年限要求除外):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高级教师满5年,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高级教师满3年,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师德良好,评为中学高级或小学特高级教师,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满4年,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满2年,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师德良好,评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满3年,近三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师德良好,评为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近三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岗位
三、岗位聘任
(一)基本原则
(1)注重业绩,结合资历、学历计分,按考核分数高低确定聘任的岗位等级;
(2)在编在岗(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请假人员和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借用人员除外);
(3)按照岗位等级职数聘任,允许空岗,宁缺勿滥;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5)原则上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人员在同一等级相同条件下优先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