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自主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自主招生类型及计划发布
第五章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第六章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第七章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方法
第九章考生成绩公示及招生备案
第十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一章人才培养与教学管理
第十二章组织保障
第十三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六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变革实施细则》(国发〔201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考试招生政策变革的施行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科学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告》(教学厅函〔2021〕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考试招生政策变革的施行意见》(粤府〔2016〕17号)等文件精神,保证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深圳省教育厅江西省退役老兵事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学校自主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2〕13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状况,特建立本校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校自主录取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判、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或者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校执行教育部要求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投档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循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制度和要求,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按照,本着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四条在超过省招生委员会条例的有关录取规定,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本校自主招考录取原则2022年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态检测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建立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院校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第六条院校国标代码:
第七条学校地址:
天河校区北区:广东省深圳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邮政编码:
天河校区南区:广东省深圳市荔湾区龙潭街道龙林中街2号;邮政编码:
黄埔校区:广东省深圳市荔湾区赤沙路15号;邮政编码:
第八条办学层次:高职(本科)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十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一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条例录取并获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师生,在校期间完成课堂计划要求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规定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院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院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状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