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争当“阅读之星”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 市教科院
二、活动对象
全市小学学生。
三、评选原则
“阅读之星”评选主要考核学生的阅读水平和阅读习惯,对阅读的热爱和追求,以及对同伴阅读的帮助和影响等。切忌将评选活动简单等同于语文学习能力考核、学习尖子选拔和优秀学生评选。
高年级“阅读之星”的评选,侧重考查学生是否“会读书”,考查其阅读活动的个性化、全面性和深刻性,即阅读内容不单一、有个人的阅读倾向和阅读见解等。
中低年级“阅读之星”的评选,侧重考查学生是否“爱读书”,考查其阅读兴趣和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情况。
四、评选指标
“阅读之星”评选由5个指标组成:
1.有一定的课外阅读量(占总分的10%)。
2.有浓厚的课外阅读兴趣(占总分的20%)。如积极参加阅读活动,阅读内容广泛,有个人的阅读倾向,能影响带动同学参与阅读等。
3.有较好的阅读习惯(占总分的30%)。如有每天读书的习惯,有摘录或写读后感、书评的习惯等。
4.网上阅读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占总分的20%)。
5.有读书笔记、心得或读书卡(占总分的20%)。读书笔记、心得真实感人、有独特见解,读书卡图文并茂、记录清楚。
“阅读之星”课外阅读书量和心得数量参考标准
年级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阅读书量(本) 20 30 40 50 50 50
心得数量(篇) 3 5 7 8 10 15
注:以上数量指的是2013-2014学年度学生完成的数量。
五、评选办法
(一)市级“阅读之星”由各区教育部门和小学根据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当阅读之星”活动的通知》(深教〔2013〕397号)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经学校、区教育局两级评选推荐,市争当“阅读之星”活动评委会评定产生。
各区教育局须根据所分配省、市级名额(见附表一,市级名额中不包含省级名额),将省、市级“阅读之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校长推荐表(见附表二、三、四)以及参评学生阅读心得2篇(用A4纸手写或电脑打印皆可,低年级学生可用读书卡代替),于6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处。区教育局报送材料前,要组织省级“阅读之星”推荐候选人按省“阅读之星”活动评委会要求登录小伙伴分级阅读网(网址:z)参加网上阅读测试。
附表一:争当“阅读之星”活动市级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阅读之星 优秀指导教师 优秀校长
争当“阅读之星”活动省级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阅读之星 优秀指导教师 优秀校长
附表二:市级“阅读之星”推荐表
姓名 所在学校 阅读书量(本) 班级 阅读书目
(可另附页)
阅读心得数量(篇)
阅读主要事迹等(附后)
阅读心得两篇(附后)
区教育局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阅读数量、阅读心得数量指的是2013-2014学年度学生完成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