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科吧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倡议书 >> 通告范文 内容页

林东初中社会实践活动告家长书

  林东初中社会实践活动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根据z市教育局z教宣(2000)36号、z教基(2003)57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我校全体初二学生须去市中学生德育教育基地——马山龙头渚公园,参加为期两天的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旨在让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培养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和集体主义精神,提高综合素质等。

  本次活动,我校拟于11月30日至12月2 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11月30日至12月1日,初二(7)至初二(12);第二批12月1日至2日,初二(1)至初二(6)。每批活动时间为二天一夜,第一天上午8:30到校集中上车,第二天下午2:30返回。

  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主要有:科考参观、急救培训、消防演练、心理拓展训练和野餐联欢等。活动期间,教师、学生集体住宿、用餐,被褥、餐具由龙头渚公园学生综合实践基地提供,学生只须自带个人生活必须用品:如牙具、毛巾、香皂、梳子、水杯、晾毛巾绳、塑料袋、笔、笔记本等,同时,根据天气变化带好雨具。全体学生一律穿校服、运动鞋。为培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实践活动期间不得带零食,不得携带贵重物品,不得携带扑克等娱乐用具。

  社会实践活动期间所需费用(含学生住宿费、餐费、综合服务费、交通费)由学校依据z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在已交的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费中支出。

  体质异常者(特别是心脏、血压异常)活动不必参加。请家长向学校说明。

  您的孩子也许是第一次出家门过集体生活,活动前学校将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除学校、班主任教育外,也希望家长能根据学校要求指导您的子女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帮助他们充分认识参加实践活动的意义,配合我们对子女做好守纪、安全等教育。

  您的关心与支持是我们此次活动圆满成功的坚强后盾,谢谢!

  林东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