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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的《风筝》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收录在《朝花夕拾》里。最近又在看鲁迅先生的文章,我以前是没怎么看过先生的小说的,细数之下,我看的比较熟的只有《故事新编》。鲁迅先生的小说看多了,总会给我一种感觉,似乎先生一生都心怀大众,一生都在批评社会中的各种现象。似乎先生要教会读者一点什么,又好像在与恶势力作斗争。

鲁迅给我的思考一直都是。

“文学应该表现什么,你所表现出来的东西有意义吗?”

很多时候,我不知道我的文字应该表现什么。我也不确定,我表现出来的东西对别人有什么意义,如果单纯的把自己写舒服了,那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可由着性子,写下来的东西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北平还是冬天,寒风过境,冷风入骨,大棉袄还是大众的宠儿。

我站在院子里,望着几步外那棵老树,它还没发芽开叶,光秃秃的枝丫,这一伸一枝,那长一条,盖住了院子的半边天。现在是早春二月,这里却是还是寒冬,我没看见一丝春意。我住北平有段日子了,可我住在冬季里时间更长一些。

这个没有春的早春,让我想起了南方,那个生我养我的故乡。在早春二月,地砖总是潮潮的,木桌子、木门、木板也是潮潮的,瓷碗上还挂着大大小小的水珠,伸手一碰,水珠会聚成股,湿了南人的手心。

这一些的缘由,都是那潮潮的、的春风造成的,也就是“南风”。有闲情逸致的人,会在这时放上几天风筝,飘在空中的风筝也总是那么几种,方的,带长尾把的,蝴蝶形的,看来看去也总是这么几种。

风筝顺南风起了势,先是飞过树梢,在升至半空,最后越飞越远,升到遥不可及的空中,突然断了线,无声无息的,风筝也飞远了,也就自由自在了。这是的邻人们总在大惊大叫,好似谁家的牛又吃那家人的菜地一样,可结果不过是一只风筝飞远了。

其中叫的最欢的,总会有我的表弟,他是喜欢放风筝的,可他没那种闲情雅致放风筝的,他的时间应该全部交给四书五经,玩风筝那是没出息的。我比表弟年长一些,我自然是拥有某种权柄的,我不许他玩风筝,他也只好在得闲时,放着眼望向天空,眼睛跟着风筝流动,当风筝断了线时,他也只能大呼大叫,然后差愧的低下头,不敢直视我含着怒意的目光。

在一个风筝满天飞的日子,表弟却一下消失了,我是不相信他会不看风筝的,那结果就只有一种了,他在密谋着什么。当我步入后仓,看到地上那一只蝴蝶风筝时,我怒了。我当着表弟的面把风筝撕了个粉碎。我怒哼一声,甩着袖口走远了,留下表弟红着脸,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

时至今日,北平凛冬依旧,这里没有春芽,没有南风,那就更没有风筝了。我有些后悔在那个年龄教训表弟,那个年纪他是应该玩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