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成人教育毕业生:
2023年上半年,函授专业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请严格按照《成都中医药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办法》(成西医技教发〔2017〕25号,以下简称新政规定和要求)执行,认真做好中学生资格审查工作。
(一)受理范围
2019年和2020年(即2022年3月和2023年3月)毕业的函授毕业生
每个教学单元的第一批审稿人无需在所有打印件上签名。
(二)提交时间
1、申请人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各教学单位审核。 (已过时且不再被接受)
2.教学点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日)前将材料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学位办公室。 (过时不再适用)
3.二级高校应于2023年5月19日(周一)前将材料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学位办。
(三)提交材料
1.申请人向教学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1.1《四川省成人教育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四川警察学院自考,只接受一份,必须正反面复印。 照片栏必须是电子照片,不能贴照片。 《申请表》请到广州中医学院函授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无需按照《申请表》模板格式制作。 课程的名称和顺序不能以任何方式更改。 不遵循模板的将不被接受。
1.2 电子版照片(电子照片必须大于13k,照片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2)专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初审后原件退还,打印件留存)
3)英语要求:(满足以下三项之一即可)
3.1函授类本科毕业生英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 学院英语四、六级320分及以上成绩单各一份(成绩单请上网下载PDF,加盖“教育部证书专用章”考试中心”和报告上的二维码和校准码必须清晰)
3.3全省公立外语考试五级(PETS-3)合格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初审后退还,打印件留存)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2寸照片两张(纸质照片须与报纸电子照片同版,照片背面不得写姓名)
6)毕业生升读专科生学籍表(仅限自学,申请表上的课程不必按学籍表课程名称和先后顺序填写)
请下载附件中各专业《学位申报表》模板,请勿按要求制作。 “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填写。 英语成绩按照“及格”填写。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2.教学点向继续教育大学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普通高中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函授专业毕业生名单》,其中四级成绩需填写具体成绩。 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1份,报电子版。
2)函授本科生应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每人一袋),由校长在“成教教务处学籍预审人签字”上签字》第一页底部的“申请表”,并复印“申请表”中负责的信息。
3)申请人照片电子版(与申请表纸质照片相同)
继续教育高校将先对教学点材料进行审核,按专业分送我校各高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3.各大学向继续教育大学提交以下材料
根据新政策要求,各高校将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首先审核本校相应专业及校外教学点报考人员的相关材料。 请编制《成都中医学院推荐学士学位函授专业毕业生名单》(报告电子版)(见附件2)四川警察学院自考,经大学学位委员会研究,《成都中医学院推荐授予学士学位学位,不授予学士学位。
1)《成都中医学院推荐本科函授专业毕业生名单》,其中4年级成绩需填写具体成绩。
2)函授类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个人申请材料(每人一袋,按名单顺序编号);
3)专项教学计划(之前已经报过的可以不用报)
4)“成都中医学院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函授专科毕业生名单不授予学士学位。”
(四)继续教育高校对各高校提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批、汇总,结果报中专学位委员会终审
(五)2023年6月,中学学位委员会一致通过意见,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申请人,授予学士学位。
(六)2023年9月领取学位证书。
请注意:
1.身份证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不得放入包内。
2.申请人照片由各大学张贴。
3.所有打印件均需各教学单位第一审稿人签名并盖章。
4、每个中学生的申请材料要求使用标准文件装瓶。 作品集封面有标准模板(QQ群分享文件下载),复印在A4纸上,粘贴在作品集上。
附件:各专业学位申报《申请表》模板附件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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