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活动的几项规定
指导思想:
围绕“提质、均衡、减负”的总体要求,以精细治校、质量立校、队伍强校,科研兴校“为思路,根据学校实际,提出关于教研活动的几项规定。
1.集体备课
学校要求各备课组每学期组织3-4集体备课活动,三校集中,学期初,年级组长召开组员商定好主题,安排好每次活动的主讲人,记录员。主讲教师提前一周把讲稿交年级组长或学科组长(教务处)审核,确保集体备课的效率。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活动时,要求其他教师做好校本培训笔记。
2.教研活动
⑴要求40周岁以下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课,45周岁以下教师每一学年上一节公开课。
⑵每位教师每学期听本校教师的课20节以上,期末把听课笔记上交教务处归档。
⑶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必须要做到有计划、有教案、有专人评课、有总结,期末装订成册。
⑷组长在开学初要制定好组内教师开课的安排表,交一份给教务处,以便教务处做好听课安排。
⑸英、科、思、体、音、美、人、计,由于人员的限制等特殊原因平时以学科组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语数平时以年级组为单位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
⑹各学科组长每学期组织一次集团层面的课堂教学展示,活动必须要做到有计划、有教案、有专人评课、有总结,期末装订成册。
⑺平时年级组课堂教学研讨活动三校分开,由两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学科大组的展示活动集团统一。由各学科大组组长负责安排。
3.课题研究
学校鼓励每位教师积极参加课题研究,要求名师、学科带头人每2年主持完成一项课题研究;40周岁以下教师每3年主持完成一项课题研究;50周岁以下教师每5年主持完成一项课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