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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1、外来人员要经门卫同志同意并填写规定单子,才能进校。

  2、学校大门定时开关,住校教工回校迟需和门卫联系。

  3、一切物资出门必须查对,要有物品出门证才能放行(出门证由部门负责人开条)。

  4、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校住宿,有特殊情况在校住宿要得到保卫人员和分管校长同意。

  5、凡属学校用房,统一使用学校装配的门锁,部门与个人不得擅自更换,不得私配钥匙,更换工作要移交钥匙,遗失要报告和赔偿。

  6、学校招用临时人员,必须办理有关招用登记手续。

  7、学校电器、电源、房屋等设备未以同意不得随便拆装。在校教职工不能使用电炉等用电加热的电器,违者按有关单位规定处罚。

  8、住校教工的用火要经同意,注意防火措施。

  9、要随手关门关窗,关灯关水笼头。学校的通道口、门口必须保证通畅,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10、提高警惕,线、贵重仪器、设备要放置安全地方,防止失窃,一年一次检查灭火机、消防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