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校教师宿舍休息制度
为方便女教师中午休息,学校特提供空余女生宿舍作为非住校女教师休息室。为了加强管理,制订如下制度:
1、需要在休息室休息的女教师,自由组合6人为一室,推荐一名代表(负责人)到总务处登记。
2、休息时间为为午饭后到12:50,其他时间由宿舍管理员登记作为早退和迟到处理,纳入教师出勤考核。不提供休息室钥匙,由宿舍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开门锁门。
3、休息室只能作为教师休息之用,不准在休息室内用餐饮食、接待家长或访客。不准带学生到休息室学业辅导、谈话等。
4、休息室内除带入休息的必要用品外,不准带入其他任何东西。
5、注意室内外环境卫生,墙面、地面、床、柜、桌椅等如人为弄有沾迹,由学校统一清除,费用由本休息室人员负担。
6、注意爱护公物,保管好室内设备设施,如有公物损坏照价赔偿。空调遥控器必需付50元押金借用。
7、水电费由教师承担。
8、如有违反规定,取消在休息室休息资格。
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