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总值班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及时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学院建立总值班制度。总值班的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校园内紧急、突发事件,负责按照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安全处置工作。
(二)负责处理上级紧急电文,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畅通。
第二条 总值班时间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日全天24小时。
(二)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
第三条 总值班安排
(一)值班人员:
总值班长:院领导
总值班:各处(室)、系(部)助理以上级别干部
值班员:各处(室)、系(部)一般工作人员
(二)值班要求
1、总值班长在领班期间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随时掌握了解学院动态。
2、总值班在值班期间必须在学院留宿,不得离开校园,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并随时检查其他部门的值班情况。
3、值班员在总值班室接听值班电话,不得擅离职守。
4、值班期间安排值班车辆,值班车辆只服从总值班调度,其他任何人无权调度和使用。
第四条 事件处理
(一)校园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相关责任部门值班人员能够妥善处理的,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向总值班人员及时汇报。
(二)值班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第一时间通知总值班,总值班必须亲临现场指导、协调处理,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总值班在值班期间,有权调度值班车辆,有权调动相关人员,有权决定和处理突发事件,情况特别重大的,向总值班长汇报处理。
(四)上级电话,紧急的,应立即电告有关院长处理;非紧急情况,上班后呈送相关院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