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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小学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龙岗小学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龙岗小学考勤及出勤奖发放制度

  1、考勤内容:

  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到岗,按时离校,有始有终参加各类学习、会议、活动或劳动,倡导教师课余时间与学生共生活。

  2、扣奖内容:

  (1)病假:每天扣除10元,半天减半,月达二周以上者,当月出勤奖停发,其他有关月补贴按实扣除,学期奖金按实减除。超六个月,执行上级政策。

  (2)事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事假,确需请假者,每天扣除20元,月累计超5天者,扣除月奖金福利,学期奖金按月扣除,年超30天者,从31天起停发工资。

  (3)迟到、早退或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周前会议等活动缺席,每次扣5元,月累计3次按事假1天计,月累计6次以上,停发本月奖金福利。

  (4)由于失职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扣除当月或学期全年一切奖金福利,学校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若造成严重影响的则学年考核不合格。

  (5)婚、丧、流产、引产在政策的允许内,在考核时作出勤计,产假(政策范围内)不享受校内考核奖金,其他福利照发。超假者视性质按(1)、(2)、(6)施行并支付代课金。

  (6)旷工:不请假或请假未获准擅离工作岗位行为即旷工,旷工一节课扣除50元,旷工一天扣除本月出勤奖和全部补贴、福利;二天,扣除学期所有奖金、福利;一周以上停发工资;半月以上予以辞退或解聘。

  (7)事假超一周者不得评优,有旷工行为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

  (8)因公伤病作出勤计。

  (9)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每月病假一日或学期累计一周内不扣奖,超过部分执行(1)(2)。

  3、由值周校务、值周教师考勤记实,教研活动由教研组考勤记实,教导处审核,每月发放。

  龙岗小学请假及调课制度

  1、因病因事须出具书面请假条,或电话告假,电话告假应在回岗后2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需凭医院证明,否则视为事假。

  2、请假半天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私自外出,确需临时外出报年级组长批准,并在门卫处做好外出登记。未请假或未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以旷工论处。

  3、调课需教导处批准,不得自行任意调课。获假后,由教导处统一安排代课。

  三、常规月考核制度

  学校每月就教师的师德师风、安全管理、教学常规执行、环境卫生管理、业务学习建立月考核制度,考核方式以自评、组评为主,结合各职能部门评价,细则另发。

  四、升降国旗制度

  1、周一出操时间举行升国旗仪式,并进行国旗下讲话;其他时间早升晚降。

  2、在校教职工除紧急公务外,必须全员出席升旗仪式,正副班主任立于班前后,其他教职工立于升旗台前。升旗过程中应肃立,禁止交头结耳或随意走动。

  3、升旗仪式上举行国旗下讲话,或由值周教师负责,或由德育邀请校内外名流讲话。

  五、学习、会议、教研活动制度

  1、学校政治学习、周前会议原则上定于周一中午或晚上,周六上午为校务会议时间。

  2、校级教研活动时间分组进行,综合组为周三上午第一节,语文组为周二下午第一节,数学组为周四下午第一节。

  3、各教研组活动时间由各组按照学科时间安排自定,必须做到每周“三定”:定时间、定场所、定主题,出席人员在记录本上亲笔签到,缺席执行考勤纪律。

  4、每月举行班主任工作会议一次。

  5、每学期举行家长会一次。

  6、每教师必备政治、业务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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