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是教育教学的“先行官”,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使学校的财务管理更有效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财务制度
1、会计、出纳制度
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帐、记帐,经费具领、支付报销要复核,报销应凭正式凭据。记帐要规范,做到清晰、明确正确无误。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制度,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的违纪行为拒绝执行。
2、学校经费开支制度
首先要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不得超支。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付均由校长“一支笔”审批,限额大的必须经校务会或教代会审额。
学校经费支付原则
不违反财经纪律,不铺张浪费
该买则买、该用则用、该备则备、该做则做;
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修则修、能补则补、能代则代。
二、财务公开制度
1、开学初向家长公开收费标准。
2、学校添置大型设备及维修、基建等需经校务会或教代会决定,并在教师会上公开。
3、定期向教师公开学校收支情况。
4、每学期末向教师公开福利分配情况。
三、财产管理制度
1、物品登记验收制度
学校财产建立财产册和分类帐,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凡购进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时入帐,并进行分类登记,领进、领出建立验收经手制度。物品采购,验收、入库、入帐三个环节要相互制约,严防出现漏洞。总务管物,不管钱。
2、学校财产保管使用制度
学校财产原则上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的原则,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使用清册。采用分线负责制,各线都有确定主要负责人,总务处将有关的物品分发到各主要负责人,教师需要时,向各线负责人领取在分发和领用过程中,都应有登记制度。
学校的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安排分配,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3、学校财产检查制度
总务处每学期对全校所有资产多进行一次检查,(班级财产每学年登记造册,期未对照检查)发现遗失和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或遗失,要责成当事人的责人,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成立学校清帐小组,每学期期未对学校的帐目进行一次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整改。
每学年对学校帐目(包括资产使用情况)财产向学校教代会报告一次,并吸收教职工的意见,逐步改善。
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优秀的责任人,班级进行奖励;对问题较多的责任人或班级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教学用品的供应制度
1、每学期的开学之前,总务处应予先考虑全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要的物品,尤其是簿册征订更要分发及时,以保证能按时正常开学。
2、既要保证供应及时,又要注意克服不必要的浪费,所以每学期的簿册征订工作,教导处预先作好安排,总务处做好具体的征订计划。
3、学习资料征订,由教导处根据教委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同意统一征订,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征订,如确实需要的必须经教导处批准。
z县龙岗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