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清中学教师教学常规规范要求
教案基本评价规范
共案要求:
1.教学目标叙写符合规范;
2.教学重点与难点突出;
3.教学过程明确详实,并能够围绕教学目标展开;
4.作业布置分层、规范;
5.不得用对话单当作教案。
二次备课:
6.有师生双边活动,有教法学法体现;
7.有教学反思或教学后记;
试卷讲评:
8.对学生错误情况进行统计,进行考情分析;
9.有试卷评价、变式训练(在PPT上也可以)。
听课笔记基本评价规范
1.听课笔记应是进入教室听课的记录载体,不应是会议记录或者听专业讲座的记录;
2.听课笔记应明确记录听课的时间、地点、教师、课题以及教学过程,学生情况,并对课堂教学进行适当评价。
作业批改情况基本评价规范
1.作业量适宜,作业形式多样;
2.作业分层布置,契合不同班级、不同基础的学生;分层为A、B两层,A为全体学生必做,B为淮中班学生必做。
3.作业批改及时,有批改日期和基本评价,如优、良、一般等,并督促学生对作业中的错误进行及时订正。
4.作业中的典型错误等要在记录本中记录。
教研活动记载本记录基本评价规范
1.严格依据每周一次集体备课活动和每月一次以上的教研组活动来准时记载;2.有明确的研讨主题;
4.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活动的过程要有记载,内容要详实,字迹要清晰;
5.不应将听课过程、或者召开其他会议的记录记载在教研活动记载本上。
河清中学教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