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城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法治校,形成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现代化学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宗旨与教育目标
第二条 学校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建家长满意学校、做学生满意教师”为根本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全面育人,发展特色的办学思想,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
第三条 贯彻生命教育理念,积极探索四季生命教育模式,体现小班化教育的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位。通过“四季文化”建设,实现“青青校园、绿色课堂、阳光教师、绿鹰少年”的目标,成为z市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小班化教育优质学校。
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小学制学校,学制六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校校长由区教育局任命
第七条 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八条 校长的职责:
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坚持依法办学,遵守学校章程,维护学校利益。
三、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和及时总结工作,并负责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四、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经营管理学校,对学校教育服务质量提升全面负责。
五、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六、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第九条:校长的权利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教学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对中层干部有提名报审权,对学校内部基层干部有任免权。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一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合理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十条 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事、档案和课时津贴等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政教处具体负责体艺、卫生、团队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工会负责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开展教职工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事,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减负措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大会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师德教育。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有计划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学术带头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完善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标准》,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德育大纲》及有关法规文件,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学校各门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起新时代学生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建立德育领导小组,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