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波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实施学校内部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条例,制定本章程,以保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第二条、学校名称:z市华波小学
学校地址:z市皂角开发区光明路118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z市教育局下属公办全日制小学
第四条、学校规模:18个教学班。
第五条、办学思路:根植传统,放飞梦想,以师生发展为本,以质量、特色立校兴校。
第六条、办学特色:以爱心教育为核心,形成德育为首导向,扎实双基固本,发展能力为重,关注情感态度,和谐发展学生身心,扬学生特长,创一流的规范化小学。
第七条、办学总体目标:建成一所管理科学、民主、规范,拥有一支教育理论水平高、具有一定教育科研能力,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基本功,一流的教育教学水平、师德高尚的“科研型”、“专家型”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具有一流教育设施的现代化学校。以爱心教育为核心,把学生培养成为适应社会发展、人的发展需要的、全面发展有特长、品行规范有进取精神的学生。把学校办成特色鲜明的规范化小学。
第八条、校风:同德 同心 同济 和谐 创新。
第九条、教风:厚德严谨 博学善导。
第十条、学风:感恩 自信 有志 进取 。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学校按上级批复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总辅导员、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设置教导处、总务处、科研室、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党支部,设书记及支部委员会。
第十三条、党支部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监督保证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3、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4、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5、对学校的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方案、重要工作及人事安排等认真研究,参与决策,保证上述工作的顺利实施。
6、对领导干部发挥管理、教育与监控作用,讨论校长对中层干部人选的提名(或竞聘人员任命的提名),并按干部管理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7、组织、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女工委员会及民主党派,并开展好各项工作。
8、组织、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9、做好一年一度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10、规范有序地建好党务档案。
第十四条、党支部工作准则
1、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上好党课,坚持党员责任制度及联系群众制度。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干部、党员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党内腐败现象,依据党章、党纪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行政、评价等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及权利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2、决策权。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策权。
3、人事权。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对.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或采用竞聘方法;根据学校实际,有权对教职工聘任、解聘、分工与管理。
4、财务权。对国家拨给的办公经费等,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六条、校长工作准则
1、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让党组织参与决策,自觉接受监督。
2、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不同意见,正确处理,不打击报复。
3、清政廉洁,不以权谋私。
4、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深入实际,总结经验。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